司藍⭕空想飯糰
@scientistr
Fri, Dec 20, 2019 8: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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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道祖師
二創販售
看到這貼文,我想對line群墨香書院的群主明燁說一些話。
順便如果路人看客有興趣了解台灣魔道粉絲圈裡的八卦,倒也可以看看笑笑。
對於遭到過去以為是朋友的人的背叛,我感到極度心寒。
但事已至此,沒什麼東西可以補救了。
@elena11301 - #魔道祖師 [就是一篇聲明] 關於司藍在噗浪中提及到台灣墨香書院line群一...
司藍⭕空想飯糰
@scientistr
說
Fri, Dec 20, 2019 8:11 AM
我從來就知道我跟明燁在魔道同人圈的看法不同,但身在思考自由開放的土地,我身邊有許多政治立場不同照樣做朋友的人,我從不覺得這是什麼問題。
明燁是我最早認識的魔道圈朋友之一,大約18年開始比較熟。CWT51曾有個魔道同人創作物品交換活動,堪稱當年台灣最大規模的魔道集體二創活動,就是我在墨香書院line群發起、籌辦,邀請台灣、香港、中國、馬來西亞等地的魔道同人創作者製作各種魔道二創商品,並借明燁的攤位進行。
他是個同人畫者,我是個寫二創小說的,我們曾經有過多次圖文合作,我主辦活動的時候也邀請他來參與打——在他一言不發踢我出群之前。
司藍⭕空想飯糰
@scientistr
說
Fri, Dec 20, 2019 8:11 AM
事情是這樣:
2019年12月12日早上我上了line,發現我已經被退出墨香書院這個line群。
明燁還在我的line朋友名單上,但他一個字都沒先跟我討論,沒有問我哪怕半個問題。
我疑惑:我對他做了什麼嗎?
司藍⭕空想飯糰
@scientistr
說
Fri, Dec 20, 2019 8:11 AM
還在墨香書院line群的朋友A告訴我,將我退群之後,明燁在群內發表聲明,說我違反了群規,故退掉等語。
還在墨香書院line群的朋友B則與明燁聯繫,因為我在墨香書院群的記事本和相簿都留下了很多魔道二創資源,包括CWT51活動記錄、我的BJD娃照片、同人小說目錄資源等,朋友B請群主明燁將這些資料都盡數刪去。
明燁同意了,但他說:記事本內容只有發文人才能刪除。故朋友B與明燁協商,讓我回到群裡刪除我提供的所有資源。
我回去了,刪掉我提供的資源和活動記錄,留下一則告別留言,再次退群。
司藍⭕空想飯糰
@scientistr
說
Fri, Dec 20, 2019 8:11 AM
以上是發生在墨香書院群的小事情始末。
然後,明燁說記事本只有發文人自己能刪除嘛,那為了保證所有群內成員能看到我的最後群留言、免於群主造謠,我就把我的留言加入記事本,永遠讓每一位群成員都看見啦。
明明是朋友,不是不能溝通,她卻選用最差勁最沒有後路的方式踢人後,才指稱我們違規,顯然不想給辯解和討論的空間。
正因為明燁激進、濫權,我才決定要把我的理念、事情始末,作為退群前最後一則留言,貼出來。
不然怎麼樣都太憋屈了,我怎麼可以為我沒有在群裡做的事情背鍋呢?
司藍⭕空想飯糰
@scientistr
說
Fri, Dec 20, 2019 8:11 AM
對於魔道二創能不能商用的爭執,最近我提出的證據和分析都指向:魔道原作版權方就是沒有明令禁止。
為了尊重明燁反對魔道二創商用的立場,我們從未在墨香書院群內宣傳過我們的同人誌販售消息。
但明燁以她自覺能代替官方、越權判定我們在line群以外的行為違規,且在沒有任何溝通與通知的情況下,將我與一群朋友踢出群。
這毫無疑問惹惱了我的朋友們。
司藍⭕空想飯糰
@scientistr
說
Fri, Dec 20, 2019 8:11 AM
之後當然還有一些恩怨,比如說我發現有人將我留在墨香書院line群的留言截圖,連同照片都不馬賽克一下,就送到微博,讓人公然聚眾言語霸凌,而明燁身為群主,放任群成員拿群組內的資訊傳到海外網站、霸凌他人。
噗浪和贊同買本的朋友不支持你的立場,你就找lofter網友幫你欺負你的前朋友啊?
接著被譴責聚眾霸凌辱罵乃犯法行為,就趕快發個聲明說大家理智討論不要謾罵——我們會第一時間存證,好嗎?
我該深深檢討當年我擇友的決定。立場不同真的很不適合交朋友QAQ
司藍⭕空想飯糰
@scientistr
說
Fri, Dec 20, 2019 8:12 AM
明燁作為群主,放任群內成員侵犯他人個資不說,看見我在噗浪上發表的言論,他卻往自己的lofter站轉述我的噗浪言論、同時宣揚他多麼看不起我的行為,意圖使lofter站意識形態不同的人來炎上我。
明燁不溝通、不解釋、不講理,我除了再不與此人往來,還能做什麼呢?
祝江湖不見
司藍
司藍⭕空想飯糰
@scientistr
說
Fri, Dec 20, 2019 8:12 AM
附圖1:2019/12/12我發在墨香書院的退群宣言
附圖2:2019/12/20明燁貼在lofter同人站的截圖。圖中他明確表達他就是墨香書院的群主,他沒把自己的群管好是事實。然後截群組圖表示他沒有禁止討論陳情令,卻貼出了一則禁止討論的截圖。
同時,明燁在lofter發文中聲明該發文不討論法律也不討論商用,那還有什麼關於我的事情可以說呢?道德譴責,是不是?這世上除了法律和政府公權力,何人有權定他人的罪?
要討論道德高尚,是不是要先檢討明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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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貼文,我想對line群墨香書院的群主明燁說一些話。
順便如果路人看客有興趣了解台灣魔道粉絲圈裡的八卦,倒也可以看看笑笑。
對於遭到過去以為是朋友的人的背叛,我感到極度心寒。
但事已至此,沒什麼東西可以補救了。
明燁是我最早認識的魔道圈朋友之一,大約18年開始比較熟。CWT51曾有個魔道同人創作物品交換活動,堪稱當年台灣最大規模的魔道集體二創活動,就是我在墨香書院line群發起、籌辦,邀請台灣、香港、中國、馬來西亞等地的魔道同人創作者製作各種魔道二創商品,並借明燁的攤位進行。
他是個同人畫者,我是個寫二創小說的,我們曾經有過多次圖文合作,我主辦活動的時候也邀請他來參與打——在他一言不發踢我出群之前。
2019年12月12日早上我上了line,發現我已經被退出墨香書院這個line群。
明燁還在我的line朋友名單上,但他一個字都沒先跟我討論,沒有問我哪怕半個問題。
我疑惑:我對他做了什麼嗎?
還在墨香書院line群的朋友B則與明燁聯繫,因為我在墨香書院群的記事本和相簿都留下了很多魔道二創資源,包括CWT51活動記錄、我的BJD娃照片、同人小說目錄資源等,朋友B請群主明燁將這些資料都盡數刪去。
明燁同意了,但他說:記事本內容只有發文人才能刪除。故朋友B與明燁協商,讓我回到群裡刪除我提供的所有資源。
我回去了,刪掉我提供的資源和活動記錄,留下一則告別留言,再次退群。
然後,明燁說記事本只有發文人自己能刪除嘛,那為了保證所有群內成員能看到我的最後群留言、免於群主造謠,我就把我的留言加入記事本,永遠讓每一位群成員都看見啦。
明明是朋友,不是不能溝通,她卻選用最差勁最沒有後路的方式踢人後,才指稱我們違規,顯然不想給辯解和討論的空間。
正因為明燁激進、濫權,我才決定要把我的理念、事情始末,作為退群前最後一則留言,貼出來。
不然怎麼樣都太憋屈了,我怎麼可以為我沒有在群裡做的事情背鍋呢?
為了尊重明燁反對魔道二創商用的立場,我們從未在墨香書院群內宣傳過我們的同人誌販售消息。
但明燁以她自覺能代替官方、越權判定我們在line群以外的行為違規,且在沒有任何溝通與通知的情況下,將我與一群朋友踢出群。
這毫無疑問惹惱了我的朋友們。
噗浪和贊同買本的朋友不支持你的立場,你就找lofter網友幫你欺負你的前朋友啊?
接著被譴責聚眾霸凌辱罵乃犯法行為,就趕快發個聲明說大家理智討論不要謾罵——我們會第一時間存證,好嗎?
我該深深檢討當年我擇友的決定。立場不同真的很不適合交朋友QAQ
明燁不溝通、不解釋、不講理,我除了再不與此人往來,還能做什麼呢?
祝江湖不見
司藍
附圖2:2019/12/20明燁貼在lofter同人站的截圖。圖中他明確表達他就是墨香書院的群主,他沒把自己的群管好是事實。然後截群組圖表示他沒有禁止討論陳情令,卻貼出了一則禁止討論的截圖。
同時,明燁在lofter發文中聲明該發文不討論法律也不討論商用,那還有什麼關於我的事情可以說呢?道德譴責,是不是?這世上除了法律和政府公權力,何人有權定他人的罪?
要討論道德高尚,是不是要先檢討明燁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