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va
副刊 S for Supplement

REF
看到很多人在 宣告我的投票意志 ‬,想來講一個關於投票意志的故事。
 
這故事的主角是她,露西.伯恩絲 (Lucy Burns) 。
 
伯恩絲 1879 年出生在紐約,年輕時候曾教過幾年書,後來到了英國牛津大學讀書。
 
在英國,伯恩絲親眼目睹了女性爭取投票權的運動,原本來留學的她,被這股熱情感染,結果竟然拋下課業,加入她們的行列。
 
當時英國的婦女投票權運動已經出現了「武勇派」。她們發現,溫和的方式抗爭只會被忽視,只能用激烈的抗議行動,引起大眾注目,結果很多人因此被逮捕、關進牢中。來自美國的伯恩絲,也是其中之一。   幾年之後,伯恩絲回到美國,也開始投身故鄉的婦女投票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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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獄中受盡煎熬的伯恩絲,在出獄之後繼續四處演講。在人們記憶中,她是一個非常善於演說的人。
 
終於在她們努力奔走下,到了 1920 年,美國正式通過憲法第十九修正案,禁止以性別因素剝奪公民的選舉權。從此,女性不用再依賴她的父親、兄弟、丈夫還是兒子,可以自己表達自己的政治意見,選擇自己的政治領袖,宣告自己的投票意志。
 
這看似理所當然的一切,到今天還不滿一百年。
 
可它的到來如此不易,大部分爭取民主與權利的故事,都經歷過這麼一段不容易的過程,有人奮戰,有人犧牲。說到這裡,你難道不覺得應該好好珍惜,慎重地投下你手中的一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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