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掰噗~
請專業的五樓回答 (p-unsure)
〖丁】
他說,大家都知道 1961 年決議,進出口每一美金自動捐給國家五角,也就是熟知的「勞軍捐」。但鮮為人知的是,隔年進出口公業想殺價,認為五角太貴了,想改捐三角,但卻遭大會拒絕。表示反攻復國很重要,這是危機的時刻,所以決議繼續募五角勞軍捐。

「這是募捐嗎?不要說是勸募啦,這就強制!」羅承宗表示,繼續決議收五角也罷,「統收統支」收歸國庫就算了,羅承宗解釋,但偏偏這又是「預算外預算」。就是就是不在公眾監督下的公眾預算,這個說詞不存在目前台灣法學界,而僅存中國財經法學界。
〖丁】
羅承宗隨意舉例一則公文內容,示範當時的中國國民黨保險公司怎麼拉保險。中產保寫一張函給當時的軍中黨部「王師凱黨部」,上面寫著:我是國民黨開的保險公司,好多核能、核子爐都是我保的。我是黨開的,請把你們的保險給我保。

這讓羅承宗驚呼:「就這樣拉保險,所以軍官的保險都給他做。你告訴我這是經營生意的方式?這叫特權啊!」
吾皆娑婆 鴉殺三千浮屠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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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嗎?承保台灣全體國軍保險──上至總統府、國安局,下至所有國軍官兵、軍事訓練役役男──是哪家保險公司嗎?答案是:「 旺旺集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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