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跟人討論事情下收]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主要在討論這個修法會不會影響一般大眾使用社群軟體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所以重點是假新聞的認定條件嗎?
你說的假新聞的認定的確是其中一點
另外就是: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1.法條不罰「散播」這個行為本身
西村香草秋刀魚(?)
通訊軟體偏私領域而且不是對不特定多數人我是不擔心
但是像PTT 臉書 或是 噗浪這種半公開情況有待商榷這樣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西村香草秋刀魚(?) : 對我也是在討論這個
西村香草秋刀魚(?)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https://images.plurk.com/2oomhNrWov4zpD3hcpILP6.png
只罰散播後真的有產生損害的(有點像內線交易的構成要件)然後市井小民實在很難拿到珍貴到真的能夠產生損害的消息和人本身擁有足夠的影響力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西村香草秋刀魚(?) : 我先把我對法條的分析打完再來看WW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有足夠影響力的例子大概是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https://images.plurk.com/4capfuJ3ASpd6FUVgRttfr.png
西村香草秋刀魚(?)
防災訊息 或是 看到解放軍登陸 之類的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像你跟你爸講台北市被核彈炸了他都不一定信,有足夠影響力的可能是市長之類的,有點類似身分犯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西村香草秋刀魚(?) : 你舉的例子也對 像路上隨便一個行人
或噗浪只有一個人喊解放軍登陸 沒幾個人會信所以很難會導致紅線的狀況
就如1.講的一樣 只罰有造成實害的 不罰散播行為本身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2.真的拿到能夠產生損害的消息了也不太可能被罰

一般民眾會拿到這種消息多半是因為媒體
ex.新聞稿發出來 假設1000人轉貼
結果證實是假的後1000人一起吃官司嗎
實務上不太可能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3.覺得底線不會超過「社群用戶沒查證就不敢發訊息」

這是純粹法感而已,覺得台灣目前的社會風氣不會忍受法律規定到:我們不先進行自我審查就不能發訊息;這種自我審查後才敢發訊息的風氣,目前是在中國大行其道吧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4.實務上的故意太難認定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https://images.plurk.com/oSt4SUzQPt7SJW6riXDBA.png 雖然只有這條只罰故意 其他條都是不管故不故意都罰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EX.今天中天發了高麗菜被颱風泡爛的新聞,我心理雖然知道那是假的,還故意轉發,而且還真的產生損失了
只要說一句「我看大家貼我就跟著貼」就突然變成不是故意了
故意非故意只存在於內心,太難認定
而且通常也是2.的狀況
西村香草秋刀魚(?)
但是如果是轉貼時補述"我也是受災菜農"結果查出來根本不是就可以慢走不送這樣?
西村香草秋刀魚(?)
但是轉貼連結本身不會踩線這部分沒爭議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西村香草秋刀魚(?) : 回到你說的
停班停課加警語 惡搞小心吃官司 | 生活 | 新頭殼 Newtalk
他是製作假網頁故意惡搞 假定他真的如2.產生損害
但今天我也被騙 我轉發這則訊息 隔天我也沒去上班
覺得就是3.的狀況了
但如果我知道他是假的還故意轉發 那就是4.的狀況
西村香草秋刀魚(?)
喔喔 所以以這個判例而言,實務上新聞(或是謠言)的生產者本身逃不掉
但是轉述或轉發沒問題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西村香草秋刀魚(?) :
>但是如果是轉貼時補述"我也是受災菜農"結果查出來根本不是就可以慢走不送這樣?
可能可以增加他是"故意"的傾向?(aha) 不然其實現在法律也沒規定不能說謊
https://images.plurk.com/oSt4SUzQPt7SJW6riXDBA.png
但目前有需要看是不是故意的只有這條啦
其他都是不管是不是故意都罰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西村香草秋刀魚(?) : 生產者的話是同網頁的下面這邊 https://images.plurk.com/4MFkZnhfDwCvj2a2myTaK8.png
這邊也是完全不關一般大眾的事情了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不過它法條寫電視新聞沒問題嗎 網路新聞有涵蓋在裡面嗎
西村香草秋刀魚(?)
那個應該是因為主管機關只能發照給電視&電台吧
自媒體目前似乎無法可管?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西村香草秋刀魚(?) : 不知道诶 我沒把相關法條爬完(aha)
太晚了我先睡了
西村香草秋刀魚(?)
晚安,我也差不多了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晚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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