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波羅蜜
是說你台肥說是通案是不是,那很簡單,你把通案的名單給我吐出來,看你會不會大爆死,這份名單一定很精彩。
庶民破滅》特權借款給韓國瑜?台肥:是通案!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Domo☆墨砂🦮
名單~~~
akura
金管會核准的公文先找一下
冷泡茶
要通水肥了
Domo☆墨砂🦮
黃景濤出來咆嘯阿
trifire
農委會 持股 24.07% ... 可以用大股東 或 監察人的名義 去查吧 ?? 背信罪
trifire
索 大 買一張 股票 然後 要求 投保中心 幫你查 XDDD
Jones_桃花島主
公布會動搖國本啊.....(LOL)
福爾摩沙|翻車魚
嘿嘿嘿
trifire
路邊攤宅老闆
holy shit
trifire
法人監察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志隆,智理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合夥會計師。
監察人:陳再來,成功大學教授、前台機公司董事長。
監察人:蔡鈴蘭,總統府國策顧問。
trifire
不過 如果 借款 當初合法 然後也沒有成為呆帳的話 好像 也不算背信 ??
@.tw.
台灣肥貓
trifire
記者比對韓國瑜購屋時間點與北農總經理任期,他在2011年買下南港豪宅,2013年1月才出任北農總座;而他2014年底開始賣房,2015年初賣出,但遭民進黨圍剿卻起自於2016年中,時間與曹綺年的説法並不吻合。
trifire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6 陳裕璋 2010年5月17日 2013年7月28日
7 曾銘宗 2013年7月29日 2016年1月31日 當選立委而請辭
trifire
看金管會的解釋令 是那個人發的啊 XDDD
akura
所以當時台肥是李復興 金管會是曾銘宗
Nomind-無心
看了一下,因為台肥是業主,而買賣契約裡面通常會有貸款不足的處理條款,當貸款不足不能歸咎於雙方時,確實可能變成業主借錢給買方
我台灣,我驕傲-我是台灣小狐狸
向金管會核准, 這下大條囉...連金管會都拉下水....查下去一定很精彩....K黨這樣玩不玩囉.....
虎瀾砲指部|臭榴槤
現任主委覺得干我的單位什麼屁事,就看時任的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如何解釋囉
金管會同意台肥借2成房貸給韓國瑜?顧立雄反駁 | Anue鉅亨 - 台股新聞
遼一_諸行無常の認受
含倒真的是來毀滅國民黨的
白色的大象
楚瑜表示,我等這一天等很久了!
中國國民黨當年用「興票案」擋住宋省長的總統路,便宜了陳水扁。現在K黨為了換魚起手式又來囉,到底會不會遂了宋神掌的願?還是讓蔡英文順利連任?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彌諷查證改良-聖了
MGdesigner
「是通案」,那我們也來借~ XD
w2w2w2
貸款這事很明顯是違反公司法規定,公司法第15條有限制公司資金貸與對象必需是有業務往來的公司或行號,個人身分是不可能貸與,且就算是用公司名義買台肥的房子而得貸款,也必需是這家公司先前就有與台肥有業務往來,不能僅因單一次性的交易就可得貸款,否則銀行可以關關,大家都去跟台肥貸款就好了。
w2w2w2
叫李復興跟韓國瑜賠錢給台肥啦!公司法有規定造成損害時,負責人與貸款人ㄧ起賠錢給公司。不是說賠錢200萬,那兩人就一起賠錢吧!
Nomind-無心
w2w2w2 : 未必,因為台肥是業主(賣方),所以實際上並不是台肥借錢給韓國瑜,而是允許韓國瑜用分期的方式償還價金
w2w2w2
Nomind-無心 : 若允許韓用分期付款方式償還二成訂金,那也只是兩方合意,台肥掛應收款,也無需要去請示金管會意見許可,這當中應有貓膩。
Nomind-無心
w2w2w2 : 不是很想幫韓國瑜講話,但以預售屋買賣來說這個應該是完全合法的,請示金管會大概只是保險起見(因為台肥不是專業的建商,不確定能不能做)

以內政部版本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來說,當買方無法拿到約定的貸款成數,而且是因為外在因素,不能歸責於買賣雙方時,處理的方式是這樣:
1、差額在預定貸款金額百分之三十以內部分,賣方同意以原承諾貸款相同年限及條件由買方分期清償。
2、差額超過原預定貸款金額百分之三十部分,賣方同意依原承諾貸款之利率,計算利息,縮短償還期限為_年(期間不得少於七年)由
買方按月分期攤還。
3、差額超過原預定貸款金額百分之三十者,買賣雙方得選擇前述方式辦理或解除契約。
w2w2w2
韓自承有貸銀行借款,照流程來說,這三成自備款銀行是不可能以不動產融資方式貸給韓,若要貸款則必須是以信用或有擔保方式。就算台肥允諾分期付三成裡面的二成,也只是時間延後,韓還是要去籌這三成的資金。
Nomind-無心
這也說明了為什麼是20%、又為什麼是20年
因為法規改變,可貸成數從7成變成5成(20%),而20年就是原承諾貸款的年限
Nomind-無心
w2w2w2 : 沒錯啊,所以韓應該是自備3成,原約定7成貸款,後因法規改變剩5成,不足的變成台肥(賣方)同意韓依原條件分期償還
w2w2w2
韓是凹台肥把原先七成貸款變五成貸款,差額貸不到的二成部分叫台肥貸給韓,韓再分期付款給台肥。
Nomind-無心
那是網友自己的解釋吧
Nomind-無心
關鍵在於,台肥是賣方(業主),他不需要把錢借去的動作
w2w2w2
問題台肥這兩成帳款分20年收回,在會計處理上可能有問題。
Nomind-無心
會有甚麼問題?
w2w2w2
收益的認列(完工%還是一次認列),及利息計算,特別是利息的計算就有可能踩紅線。
w2w2w2
韓是後來轉售,這兩成帳款基本上是算回收了。但其他承購戶就有問題,包含高的三戶(高不願過戶,後來有跟台肥打官司),另有一戶台肥ㄧ屋二賣,也打官司敗訴。這應是會成為爛帳,不過台肥不差打這近億元的呆帳。
Nomind-無心
收益認列跟收款方式無關阿,那是看工程進度,當年看是採完工比例法或是全部完工法應該都可以
呆帳更不用擔心,因為一定有設定抵押權在台肥(沒設定就大條了),還不出來就法拍囉
Nomind-無心
講白了這個就每個買預售屋的人都有可能碰到的事情,預售屋從簽約到交屋動輒1~2年,如果中間發生各種變化,導致買方貸不到約定的成數,這時候該怎麼辦? 賣方允許分期償還就是一種變通方式
w2w2w2
Nomind-無心 : 這種紅單,全是買空賣空,沒完成過戶前,應該沒得設定抵押(產權都沒有),除非另有其他不動產提供抵押擔保,否則就是空中交易。以韓當初找黃珊珊牽到鍾榮吉喬兩成貸款,基本上是不相信韓這批人會有給擔保品。能有擔保品,就找銀行直接貸款,還需動用關係去喬。若金管會跟證交所去台肥實地查帳,應該會有精彩的資料浮現。
Nomind-無心
w2w2w2 : 如果還沒到過戶、貸款階段,那根本不用借這2成
Nomind-無心
而且不管是哪個階段,台肥都不需要實際拿出兩成的錢"借"韓國瑜
w2w2w2
所以韓說有跟銀行借款這事就有貓膩了,到底是借三成保証金?還是跟台肥借七成降五成的短少銀行核貸額?
Nomind-無心
這就不知道了,不過他們發言人說是在貸款之前賣掉,這樣就兜不起來
w2w2w2
以目前浮現的第一回移轉登記資料,是後手(馬偕某醫生)完成,而保存登記是地主台肥,這當中沒有韓的名字,所以根本沒完成過戶,且韓自承在完成過戶前就已脫手給後手醫生了,故韓不可能拿該筆產權去跟銀行借款,若有完成借款則有資金流出入可查,國稅局就等著課稅。
w2w2w2
我個人傾向韓是自備金就有問題,其中兩成就是凹台肥借款,剩下的一成才是他自己出的(賣內湖房子)。又不巧碰上央行搞飛機,七成核貸變五成,眼看短的兩成貸不到,所以才急著脫手,若以只出自備ㄧ成,賠三百萬賣紅單,韓這筆交易其實虧很大。
w2w2w2
他找黃珊珊去牽鍾榮吉喬事,應該是喬自備款三成只要他出一成(這一成也可能是跟銀行貸款),台肥幫他出兩成,剩下七成銀行出,只是人算不如天算,碰上13星總裁打房,槓桿玩太高,分期付款期限快到了,喬不到銀行借款,玩不下去,熱鍋上螞蟻,所以急著到處找人脫手。
Nomind-無心
也是一種可能性
w2w2w2
而台肥去請示金管會意見,應該不是銀行核貸七成降五成的問題(若已是業界常態,這就不用去問了),而是自備三成中的兩成台肥短收(非常規交易),怕出事才去問,而金管會給的答案是可掛應收,期限不得過長,必需完成過戶前收回,否則交易不能認列營收,且不是韓一個人喬自己的部分,他是喬他那批紅單客,所以才有人發生一屋二賣的事,高拒絕履約完成三房的過戶(銀行借款借不到,要過戶的話,按市價再出售,一成的本金都賠光了)。
w2w2w2
從這份判決來看,趙、曹二人僅支付1/4款項,且分10期支付(台肥掛應收),第11期要交銀行貸款部分(未交)。顯然前10期是自備款(25%),然後因為湊不到銀行貸款,所以才以瑕疵拒絕付後面款項履約交屋。
https://law.judicial.gov.tw/...
Nomind-無心
w2w2w2 : 投資客常見的情形...............
w2w2w2
從判決文來看,這批紅單客的自有資金可能連一成都沒有,台肥出兩成,分10期還,太非常規交易,所以才去問金管會求自保。
Nomind-無心
w2w2w2 : 沒有啦,預售屋本來就會分期,判決書說的是銀行貸款前面的期數都已繳納,那就是剩交屋款而已
w2w2w2
北院這份判決可以釐清不少謎團了,真相是銀行貸款喬不出來,訂金也沒到三成,台肥給寬限分11期付。
Nomind-無心
那三成本來會分期,這是正常的
w2w2w2
分到10期?喬出來的啦
Nomind-無心
本來就可以喬阿,他到貸款前付清,很合理
Nomind-無心
工程款分好幾十期的也有,常見於大樓的案子
w2w2w2
所以韓是在第11期之前就知道苗頭不對,賠錢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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