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ノ鳥安南
論PbtA的Move應譯為動作或是行動
江ノ鳥安南
我們可以強制的使用「行動」或「動作」,作為Move的翻譯,但是一但考慮到,在規則書上的用法,要作為「Take a move.」、「Basic Move」、「Character Move」、「MC Move」、「Hard Move」、「Soft Move」、「You can create a special move for certain situation or action.」都可以用的譯名,那就就會打結起來,而變得不像是勉強通順的中文。

如果中文的語言結構可以像日文那樣,採異化翻譯用片假名「ムフ」是再好不過,但是中文做不到這件事,頂多保持稱作Move。而從語源來看,Move應該是來自棋牌類遊戲的概念,「Move your pawn.」、「Now is your move.」所以直接翻成「動」似乎也不壞。
江ノ鳥安南
這麼說來,翻成「行動」、「動作」、「移動」是三可的。因為在其他不同遊戲中的「換方行動」的概念,例如:籃球、象棋、重策略桌遊中,用的中文術語也不盡相同。因此,比起糾結於翻譯成什麼,不如該意識到「Move」的抽象性,它並非在描述遊戲中的動作,而是在描述遊戲上的動作。採取「Move」的主詞是遊玩者,而非玩家或非玩家角色。

反倒是Move再度顯明了它是個遊戲上空由遊玩者發出的,而不是在遊戲中由角色發出的。這思考起來,倒是再度彰顯,PbtA是個操線木偶遊戲形式的RPG系統。被遊玩者操縱的木偶行為,其實不用規整在遊戲中的物理法則,或是因果鍊,因為每一個Move都必須是戲台外牽動的。
江ノ鳥安南
以語義來說,Move指涉的概念,就是「馬走日、象走田」這樣的概念。翻成「走法」也許更為精確。

這樣:基本走法、角色走法、司儀走法、軟性走法、硬性走法、「你可以為這個情況創造特殊的走法」、「當升級的時候,你可以為你的角色選擇新的走法」,就相當的直白陳述它作為遊戲上不同走法的意涵了。也不會錯把Move當作一個模擬性的描述遊戲中現實的機制,更能夠陳明,玩家隨時都可以在他們的回合,說它們要怎樣依照基本走法去動他們的角色。

不過將「Move」翻譯成「走法」或「玩法」或「動法」,或許以RPG來說會太一針見血了。雖然,我個人認為,PbtA的行文風格,就是如此的不加粉飾並一針見血。
江ノ鳥安南
而且用「動法」也完全可以區分出,那些,根本沒有用基本走法去動角色的玩家,為什麼PbtA體驗如此不佳。

因為他們就像是一直在說「這上面的黑騎士跟白主教,是如此好看,你看這兩個棋子的大理石作工在燈光下是多麼的閃閃發光,放在棋盤上是如此相得益彰……」

但是沒有意識到,除非試著有在運用遊戲提供的走法(換言之使用合法動作),否則並沒有在玩這款遊戲。那體驗不好,顯然不該怪給遊戲系統的設計者。

因為做一堆不是走法的行動(Taka lots non-move actions),根本就是鬼扯(non-sense)。
江ノ鳥安南
此外,「舉措」也許也是可以考慮的譯名。
ダンジョン中のスライム
叫 木夫
江ノ鳥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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