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Tue, Oct 29, 2019 7:49 AM
Wed, Oct 30, 2019 2:06 AM
4
2
【MUR】
消防法有關消防員退避權的修法,噗浪上有人在稱讚說民進黨做得好棒棒。
李俊俋
然後消防員是這樣說的。
搶救消防員
只能說非常的可笑。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說
Tue, Oct 29, 2019 7:52 AM
Tue, Oct 29, 2019 7:53 AM
我是覺得每一句有關消防員權益大進步的稱讚,都像是一種嘲諷啦。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說
Tue, Oct 29, 2019 7:54 AM
然後果不其然就會有人出來講
「立法本來就要協商和妥協啊」
「有過這個版本已經很好了好嗎,不然你以為國民黨會在乎消防員的死活嗎」
「改革本來就要一步一步來啊,沙包黨就是沙包黨,有做事還是要被罵」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說
Tue, Oct 29, 2019 7:56 AM
Tue, Oct 29, 2019 7:57 AM
蠢羊與奇怪生物
根本已經完全聽不見消防員的聲音了,所以我說圖文作家怎麼還有臉說自己支持消防員啊。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說
Tue, Oct 29, 2019 8:11 AM
話說像肥迪那樣才叫做在做對的事情吧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說
Tue, Oct 29, 2019 8:13 AM
看到有人留言寫「『得』不執行,『得』少一條命」,哎都不知道要不要笑
檸檬黃
@fuyuxmas1988
Tue, Oct 29, 2019 9:28 AM
我覺得說要妥協的好好笑喔,你們現在是要跟誰妥協,到底現在是誰在反對,投反對票的不就dpp而已嗎,連kmt都故意不投了,那你們大dpp到底有什麼難處要跟什麼邪惡勢力妥協?你們自己的內政部高官嗎?
雲緋Gring
@Gring
Tue, Oct 29, 2019 9:42 AM
那個漫畫家啊...早已經不是當年的她了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說
Tue, Oct 29, 2019 9:45 AM
檸檬黃
: 拒絕跟背刺加蔥力量妥協,that's all。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說
Tue, Oct 29, 2019 9:51 AM
雲緋Gring
: 虧我還以為她是真的認真在幫警消爭取權利的
雲緋Gring
@Gring
Tue, Oct 29, 2019 10:02 AM
她可能一開始是真心啦!可是後來和政客走太近,當上樁腳有了甜頭,人就變了...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說
Tue, Oct 29, 2019 10:27 AM
Re: [新聞] 立院三讀 消防員「退避權」確定入法
也不必說一天到晚在那裡說人家只會提加蔥的版本啦,法案是消防員工權益促進會希望通過的,所以護航的DPPer是在說消防員加蔥是嗎wwwwwwwwww 而且既然是加蔥的版本,那KMT和DPP的立委簽個屁的承諾書啊?看到有蔥忍不住撿起來吃的意思嗎?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說
Tue, Oct 29, 2019 10:28 AM
話說洪慈庸竟然沒有簽承諾書欸,還真讓人意外啊嘖嘖。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說
Tue, Oct 29, 2019 10:29 AM
雲緋Gring
: 大概快要變成黨的形狀了ㄅ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說
Tue, Oct 29, 2019 10:31 AM
Tue, Oct 29, 2019 10:31 AM
還有人引曾韋禎的文章……曾大記者可是把柯建銘視為政治典範,然後把左派、環團和勞團視為公害的人捏wwwwwwww 一邊嘴巴上說消防員的權益很重要,然後又去引用這種人的文章,不覺得自己精神分裂嗎?wwwww
紫茗‧冰燁
@lcefire
Tue, Oct 29, 2019 10:31 AM
老實話啦,民進黨憑什麼主持消防,裡面多的是支持國民黨的,不分老少,當國民黨執政時這種事情太常見了,怎麼那時候沒人出來靠北,自己的福利不會自己爭取也是死好應該
紫茗‧冰燁
@lcefire
Tue, Oct 29, 2019 10:31 AM
支持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說
Tue, Oct 29, 2019 10:34 AM
紫茗‧冰燁
: 欸民進黨淪落到只能跟國民黨比爛,國民黨什麼都沒做所以民進黨有做到50分就很棒了,這種才真的沒救好嗎wwwww 而且我記得蔡英文上任之前就有在爭取權利了啦,台灣沒什麼人在鳥而已~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說
Tue, Oct 29, 2019 10:37 AM
結果人家不出聲爭取權益→死好活該
出聲爭取權益→跟景濤一樣加蔥啦
啊話都給你們說就好啦~黨認可的權利才叫權利,多要的都是鯛民,棒
紫茗‧冰燁
@lcefire
Tue, Oct 29, 2019 10:54 AM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 沒有好嗎,永遠都是那一小群人在要,最後我自己先走了,神經病才跟他們一起沈淪
紫茗‧冰燁
@lcefire
Tue, Oct 29, 2019 10:56 AM
最快就是全員曠職,看看長官可以撐幾個小時全台出動不了一台救護車,但是我得到最多的回應是「沒人會跟你一樣傻」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說
Tue, Oct 29, 2019 10:56 AM
紫茗‧冰燁
: 想想就跟警察一樣ㄅ,還有上頭的長官通常都是__
消防員罷工得到的回饋大概會比空服員還不如,就跟醫護一樣只會被台灣鯛嘴而已wwwww
紫茗‧冰燁
@lcefire
Tue, Oct 29, 2019 10:58 AM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 不會喔,因為危急性太大,只要一場火警沒人去處理,不用半小時那些官全部下台,有本事把當天曠職的辭退啊,不過公家機關曠職滿72小時才能辭退喔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說
Tue, Oct 29, 2019 11:02 AM
紫茗‧冰燁
: 感覺台灣人的骨子裡還是太善良,說難聽就是軟弱,哎。像這次出來爭取權益的消防員好像不多,也沒什麼人重視的樣子(菸
紫茗‧冰燁
@lcefire
Tue, Oct 29, 2019 11:04 AM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 太多人無所謂了,那個圈子沒啥救了,有能力要跑掉,要不就搞改革,沒能力就離不開退不了,整天在FB曬小孩安慰自己工作有價值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Tue, Oct 29, 2019 11:25 AM
紫茗‧冰燁
: 曬小孩wwwwwwwwwww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說
Thu, Oct 31, 2019 2:51 AM
爭議主要是在立法說明的內容吧。
由消防署來定義「危險行為」是基層不信任官方產生的爭議,暫且不論。
但我目前沒有看到足以支持「無人所在房屋絕對沒有進入救災的必要」的說法。
重傷認定部分,時力版說明採用的是國家標準定義的四種工傷中最輕微的狀況,這樣就要啟動調查,會不會反而增加消防員無謂的紙頭行政作業,可以再考量。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Thu, Oct 31, 2019 3:31 AM
✺艾勒里✺三年不晚
:
搶救消防員
我覺得消防員針對這兩個問題已經解釋得蠻清楚了。今天的爭執點應該不是在於「無人所在房屋
絕對沒有
進入救災的必要」(哪個消防員會不知道火勢可能蔓延到隔壁房屋時需要採取行動?),而是「什麼樣的情況會需要消防員在無人命危害的情況下進入室內」這點需要由立法說明來指出方向,完全留白實在蠻離譜的,更何況「危險性救災行動」的案例裡面,似乎就排除了「無人待救入室搶救 」這一項欸。
簡單來說,我不是很能理解為什麼要把全部責任交給出了人命卻態度始終消極的消防署,然後去留一個空有法規、實務上卻依然在出人命的疑慮在那裡。
公傷的部分,舉消防員最常見的嗆傷燙傷為例,這些並不屬於刑法所稱的重傷吧?考慮到消防工作的特殊性,我並不認為採用刑法標準是OK的欸。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Thu, Oct 31, 2019 3:36 AM
管碧玲說,「無人待救而入室搶救,有時是為了阻斷火勢蔓延,保障相鄰的生命財產安全。」
她是不是忘了桃園保齡球館還有台中工廠大火,那些消防員就是因為室內無人待救,卻仍然要排除某些事故或進行調查而死在裡面的耶?今天修法修出來的所謂退避權,不就等於排除了前面那些案子死亡的消防員的退避權嗎?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Thu, Oct 31, 2019 3:48 AM
《消防法》修法三讀通過:「生命三權」入法,但「無人火場」退避權打折 - The News Lens 關鍵...
我認為這篇也有把爭點說明得蠻清楚了。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說
Thu, Oct 31, 2019 3:48 AM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 爭議的版本文字單純只能產生消防員得拒絕接受指示進入無人所在房屋的效果吧?也並沒有根據專業意見列舉「哪些情況為例外」呀。且這個部分就不是一群立委坐在辦公室裡能確定的事情,將實際的施行細則交辦相關專職的行政機關研擬制定本就是常規作業,什麼時候是由立法機關直接決定細項?即使要說消防署不可信任,那也是消防署和消防員的內部決策機制問題。
我不認為刑法重傷標準合理,但也不會是採用最輕的工傷基準吧。
主要的分歧點在於:立法院的權責到什麼程度以及是否進入無人房屋採用誰的判斷基準。目前版本由消防署決定,基層版本則由消防員本人自己決定。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Thu, Oct 31, 2019 3:57 AM
✺艾勒里✺三年不晚
: 原始版本裡的立法說明是「爰授權中央主管機關明定包括『無人待救而入室搶救』等之危險性救災行動認定標準,俾利未來適用於救災實務」,這裡有明說要主管機關訂定「無人待救而入室搶救」的標準,而不是要求立法院越權去訂定標準,但後來消防署微調版本變成「『
其中可能包含
』無人待救而入室搶救等危險性救災行動」,再到後來通過時說明已經不見了,這根本不是立法機關決定細項的問題齁。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說
Thu, Oct 31, 2019 4:06 AM
危險性救災行動已經在同一條文授權,本來就沒必要在立法說明重提。在立法說明加入"無人待救而入室搶救"的意圖,不就是預定這一項目必須加入,這當然已經是干涉行政機關如何決定細項啦。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說
Thu, Oct 31, 2019 4:11 AM
根本上還是回到不信任消防署,認為他們可能不會列入的問題。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Thu, Oct 31, 2019 4:13 AM
Thu, Oct 31, 2019 4:14 AM
✺艾勒里✺三年不晚
: 可是現在之所以會討論到退避權的問題,難道最初不就是因為「無人待救而入室搶救」的案例造成好幾位年輕消防員被燒死,才開始有人關注的嗎?wwwww 消防員權益促進會一直爭取要讓退避權入法,為的最主要也是「無人待救而入室搶救」這一項啊,結果法條出來授權訂立子法也沒說一定要包含這個,那退避權是在訂辛酸的嗎?
根據消防署過往的表現,還有之前微調原始版立法說明的動作來看,基層不信任消防署完全是其來有自的吧。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Thu, Oct 31, 2019 4:29 AM
消權會沒有多少人……我對此的態度跟警工推一樣,支持,但也沒有必要為其破壞立法常規。如果他們內部多數都不打算反抗,就算給他們「得拒絕」的權利一樣也是凹一凹就屈服的。
還是乾脆修成「應」拒絕。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Thu, Oct 31, 2019 5:17 AM
✺艾勒里✺三年不晚
: 老實說我對於這種消極不想/不敢爭取權利的人也是很無言wwww 不過消防整個體系都很……hmmm,印象中之前有個站出來爭取權利的被記過記到免職搞掉惹(。
我是覺得在立法說明裡明確指出哪些事項需要進一步訂立子法並不逾越立法權的範疇,而且實務上並不乏這樣做的例子,要說具體指明就會破壞立法常規也是有點言過其實了。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說
Thu, Oct 31, 2019 5:33 AM
Thu, Oct 31, 2019 5:36 AM
生命三權不容打折,消防署仍在擋修法 | 台灣人權促進會
我有點搞不懂的是,按照這篇的說法,基層版本的立法說明曾經有被一致同意。但最後變成臨時附帶決議的內容?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Thu, Oct 31, 2019 5:40 AM
Thu, Oct 31, 2019 5:41 AM
✺艾勒里✺三年不晚
: 我的印象就是之前各黨團都已經簽署同意基層版的立法說明了,最後卻突然變卦,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實在是黑人問號。但是我認為稱呼這是打過折的法案並沒有虧待它,因為事實就是最後通過的版本不是當初大家同意的基層版R。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Thu, Oct 31, 2019 9:04 AM
順便講一下,為什麼會看到一堆人在那裡說「如果今天你家火災,只因為裡面沒人,所有消防人員就站在看你家燒光,看你會怎樣」啊????「無人待搶救得不入室搶救」可以直接滑坡到消防員直接無所作為,這邏輯是韓國魚教的嗎??
還有為什麼人在火場外不能救火,一定要進到室內才能救???知不知道有時候消防員在建物內,外面反而不能灑水,因為大量水分如果直接蒸發,可以把建物內的消防員給蒸到熟透?
啊不就一堆鍵盤消防員講得一嘴好救火。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Thu, Oct 31, 2019 9:07 AM
「如果今天你家火災,只因為裡面沒人,所有消防人員就站在看你家燒光,看你會怎樣,消防員生命可貴,難道百姓的財產安全就那麼不重要」
哇好屌,講白了就是老子的財產比你的人命重要,經典台灣鯛捏。
同溫層中毒者
@echo_chamber
Thu, Oct 31, 2019 4:26 PM
離題
女性主義者的人數在女性之中佔"絕對少數"喔 科科
西瓜黑☆白寶提款機
@BIGFATLPX9
說
Fri, Nov 1, 2019 1:15 AM
同溫層中毒者
: 啊,是的,現實就是這麼一回事。甚至不要說女性主義者,只要提支持女性主義的人就好,仍然是相當少數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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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有關消防員退避權的修法,噗浪上有人在稱讚說民進黨做得好棒棒。
然後消防員是這樣說的。
只能說非常的可笑。
「立法本來就要協商和妥協啊」
「有過這個版本已經很好了好嗎,不然你以為國民黨會在乎消防員的死活嗎」
「改革本來就要一步一步來啊,沙包黨就是沙包黨,有做事還是要被罵」
根本已經完全聽不見消防員的聲音了,所以我說圖文作家怎麼還有臉說自己支持消防員啊。
話說像肥迪那樣才叫做在做對的事情吧
也不必說一天到晚在那裡說人家只會提加蔥的版本啦,法案是消防員工權益促進會希望通過的,所以護航的DPPer是在說消防員加蔥是嗎wwwwwwwwww 而且既然是加蔥的版本,那KMT和DPP的立委簽個屁的承諾書啊?看到有蔥忍不住撿起來吃的意思嗎?
出聲爭取權益→跟景濤一樣加蔥啦
啊話都給你們說就好啦~黨認可的權利才叫權利,多要的都是鯛民,棒
消防員罷工得到的回饋大概會比空服員還不如,就跟醫護一樣只會被台灣鯛嘴而已wwwww
由消防署來定義「危險行為」是基層不信任官方產生的爭議,暫且不論。
但我目前沒有看到足以支持「無人所在房屋絕對沒有進入救災的必要」的說法。
重傷認定部分,時力版說明採用的是國家標準定義的四種工傷中最輕微的狀況,這樣就要啟動調查,會不會反而增加消防員無謂的紙頭行政作業,可以再考量。
搶救消防員
我覺得消防員針對這兩個問題已經解釋得蠻清楚了。今天的爭執點應該不是在於「無人所在房屋絕對沒有進入救災的必要」(哪個消防員會不知道火勢可能蔓延到隔壁房屋時需要採取行動?),而是「什麼樣的情況會需要消防員在無人命危害的情況下進入室內」這點需要由立法說明來指出方向,完全留白實在蠻離譜的,更何況「危險性救災行動」的案例裡面,似乎就排除了「無人待救入室搶救 」這一項欸。
簡單來說,我不是很能理解為什麼要把全部責任交給出了人命卻態度始終消極的消防署,然後去留一個空有法規、實務上卻依然在出人命的疑慮在那裡。
公傷的部分,舉消防員最常見的嗆傷燙傷為例,這些並不屬於刑法所稱的重傷吧?考慮到消防工作的特殊性,我並不認為採用刑法標準是OK的欸。
她是不是忘了桃園保齡球館還有台中工廠大火,那些消防員就是因為室內無人待救,卻仍然要排除某些事故或進行調查而死在裡面的耶?今天修法修出來的所謂退避權,不就等於排除了前面那些案子死亡的消防員的退避權嗎?
我不認為刑法重傷標準合理,但也不會是採用最輕的工傷基準吧。
主要的分歧點在於:立法院的權責到什麼程度以及是否進入無人房屋採用誰的判斷基準。目前版本由消防署決定,基層版本則由消防員本人自己決定。
根據消防署過往的表現,還有之前微調原始版立法說明的動作來看,基層不信任消防署完全是其來有自的吧。
還是乾脆修成「應」拒絕。
我是覺得在立法說明裡明確指出哪些事項需要進一步訂立子法並不逾越立法權的範疇,而且實務上並不乏這樣做的例子,要說具體指明就會破壞立法常規也是有點言過其實了。
還有為什麼人在火場外不能救火,一定要進到室內才能救???知不知道有時候消防員在建物內,外面反而不能灑水,因為大量水分如果直接蒸發,可以把建物內的消防員給蒸到熟透?
啊不就一堆鍵盤消防員講得一嘴好救火。
「如果今天你家火災,只因為裡面沒人,所有消防人員就站在看你家燒光,看你會怎樣,消防員生命可貴,難道百姓的財產安全就那麼不重要」
哇好屌,講白了就是老子的財產比你的人命重要,經典台灣鯛捏。
女性主義者的人數在女性之中佔"絕對少數"喔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