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姊姊
今日新聞 重點字 : 陳長文+委託理律
管浩鳴駁陳同佳可獲安家費 證實委託理律打官司|蘋果新聞網|蘋果日報
管浩鳴:會與陳同佳考慮明年台灣大選後再赴台自首
【陳同佳案2】蘇貞昌批「魔鬼現形」 馬英九回嗆:滿腦子政治算計讓國人蒙羞|蘋果新聞網|蘋果日報
昨日新聞
陳同佳案》「自首」劇本 藍營「國師級」法界大老寫的? | 社會 | 新頭殼 Newtalk

陳長文理律公司、北京政委、馬英九落淚、送中、港府、藍營一搭一唱
...........看來一切謎底都解開了
但是已經有不少人被騙了
接下來應該還有許多陰招和內鬼,戒慎恐懼啊
內患比外敵恐怖十倍啊
掰噗~
哭哭 (p-tears)
芬狼@狼谷 白夜
打從一開始就很明顯拉,尤其KMT回應的速度那麼快就知道了,但現在因為蔡英文主動出擊,這招被打回去了
娜蒂兒
滿腦子算計台灣人,真噁心
sonjalee
傷害第一時間造成了,真的很憂心
UC@ミリオン好き過ぎるおじ
叫徐國勇幕僚皮繃緊一點不要再亂放人見部長啦
藍色黑盒子.cdr
apmk@住在「劏房」的
一個正常殺人疑犯怎會想自首
一個正常殺人疑犯怎會被人提供安全屋 (而且還是中上豪宅屋苑)...
lifeplay
波爾狄雅
本來就有鬼,到底哪個人都逃這麼久了還想自首的?
這件事情只有民進黨要怎麼接中共+國民黨的招而已
a7946135
一定要讓藍色下去,不然我就批鬥長輩(x
願諸事平安順利@d24
今天跟同事討論,一位認為不論程序如何反正人先來判死刑就好,我就是看不爽死刑犯在外面自由自在。另一位則是也是認為應該先收下犯人息事寧人,不要轉移反送中焦點。討論到最後也沒結果,但我認為程序對結果也對才有意義,也會是最沒有爭議方法。不知道有沒有比較好的解釋方式或是文章可以參考XD
芬狼@狼谷 白夜
願諸事平安順利@d24 : 其實有是有拉,但問題這牽扯到一些刑法流程和國際上的司法問題
願諸事平安順利@d24
芬狼@狼谷 白夜 : 這些也都聊過了,最後就是家屬好可憐VS你在拖事情也不會變好VS阿就不合程序你是想怎樣啦。我是認為這樣不合程序的做法後續問題很多,他們是覺得先解決目前的爭議比較重要,簡單總集可能是這樣。
芬狼@狼谷 白夜
所以他們根本不在意程序問題啊XD
芬狼@狼谷 白夜
這件事情why會需要香港配合,最常見聽到的疑問就是,殺人的證據都在台灣為何台灣不能直接辦。

首先被害人和嫌疑犯都是香港人,尤其嫌疑犯在事發後就潛逃回香港,理因香港有能力處理,但香港以屬地主義(事發當地)才有判決權為理由說以香港的法律無法以殺人罪審判,所以只能以嫌疑犯回香港後盜領錢的部分以洗錢法判決。 但問題台灣這邊早就說要司法合作,也尋求其他的方法,但香港拒絕,所以人不但拿不回來審,也無法把證據送去讓香港審(香港那邊不願意司法互助,代表在法律上對方不承認我方司法)
芬狼@狼谷 白夜
這點就是程序上的問題,不是我方不接回來,對方既然不承認我方司法,為何要我們幫他們收爛攤子,好那就拿回來審好了,對方又不願意以國對國的方式引渡回台,也不願配合將司法證據交給台灣(台灣這邊只有他殺人的證據,但不是說要判殺人罪只要有他殺人的證據就好)
芬狼@狼谷 白夜
劉承霆
這是簡易版本(時間點在蔡政府出面說要接人之前)
芬狼@狼谷 白夜
Jiasin Yu
複雜點的分析
芬狼@狼谷 白夜
慎防中國計中計:陳同佳案,在收與不收之間 | 林志潔 | 鳴人堂
順便丟一個常常被拿來類比的 英國司法互助的案子
芬狼@狼谷 白夜
願諸事平安順利@d24 : 這件事從頭到尾拖延和不願意處理的都是港府,台灣司法和香港也不是沒有非正式的司法合作,但港府這次怎樣都不願意配合,還趁機搞一個送中法案
芬狼@狼谷 白夜
甚麼家屬好可憐啦,拖延怎樣的,這件事情受害者和加害者都是香港人,台灣司法為了程序和蒐證發了好幾次文請港府配合,但得到的答案卻是修俗稱送中條款的方式試圖矮化我國,既不願意來台正式司法互助取得證據起訴殺人罪,也不願意配合台灣引渡嫌犯回台(目前就以陳嫌是自由人為理由港府拒絕配合羈押)
芬狼@狼谷 白夜
所以如果你朋友根本不在意程序上的問題,只是想把殺人犯抓起來槍斃,那.......說實在沒啥好聊的XD
芬狼@狼谷 白夜
受害者和嫌疑犯都是香港人 ,為何港府不處理要丟給台灣處理,這才是大問題,所以KMT他們打這點其實有點弱,這也是為何小英主動出擊後KMT那邊瞬間軟化的原因
願諸事平安順利@d24
芬狼@狼谷 白夜 : 感謝提供資料,這樣看起來真的想要抓起來槍斃也是該要香港方面配合啊XD現在就是他們一直拿屬地主義來當擋箭牌,連為了讓我們司法程序能夠進行的資料都不提供,其他的東西就更不可能了,這樣理解應該沒錯吧?
那這樣說起來這個事件真的是算計很多,把本來跟我們無關的問題都塞過來,還操作的好像政府很無能。
芬狼@狼谷 白夜
願諸事平安順利@d24 : 差不多,只要對方堅持是過失或是臨時起意等等,要真的判死刑or無期徒刑就有難度,而且司法正義來說,其實也不一定判死刑就是合理,但台灣的民眾.......
apmk@住在「劏房」的
香港的法律一般都是依屬地司法管轄權,除了《刑事罪行條例》即第200章153P節規管了一些外地發生的性罪行之外 (防止香港人在外地進行兒童色情活動),沒有其他域外的成文法例,包括謀殺、企圖謀殺罪。
至於如果像cap 200 s153P一樣立一條規管域外的謀殺罪,依照不溯及既往的立例原則,也治不了當中的嫌疑犯。
司法互助就因為眾所周知的主權問題所以不處理…
港府要處理這一單,不搞正式的司法互助的話,就大概是只有非正式的互助,以及像現在的劇本安排「被自首」…吧?
apmk@住在「劏房」的
不過我(香港人)和認識的朋友…都不care陳同佳如果在台灣判多重 (義憤殺人罪也好、殺人罪也好)…現在最重要焦點是雙真普選和黑警問題,沒有心思care這隻棋子。
陳嫌一個人和三萬個拿著武器想明刀明槍殺死香港人的黑警比,太微不足道了。
遇害人的家屬嘛…當天你受保皇黨民建聯的安排,現身在他們支持成送中條例的記者會……求仁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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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運E
想到中時那個記者故意惹怒徐國勇 覺得國民黨真的噁心
芬狼@狼谷 白夜
apmk@住在「劏房」的 : 因為這件事情根本港府沒考慮到香港公民阿XD
pfge
那個男的中時記者 叫什麼名字? 有人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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