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terMove
原來兩公約大於國內法啊
嵐風.小葵
沒有沒有,我們是聯合國非會員國。

執行的法律依據是 兩公約施行法

惡名昭彰的法務部王某部長,超喜歡亂引用裡邊的東西不執行死刑。

還公費出了本書叫 人權大步走 的(攤手
dormcat
自由電子報 - 活路外交再挨巴掌 我兩人權公約被聯國退回

目田還為此嘲笑了馬政府一番,但現在就換立場了
嵐風.小葵
事實上,兩公約裡邊有一大堆第一世界國家都做不到的規定,反正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有政治利益就引用一下,沒有政治利益就當沒看到。
嵐風.小葵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壹編
第一條
一 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根據此種權利,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並自由
從事其經濟、社會與文化之發展。

二 所有民族得為本身之目的,自由處置其天然財富及資源,但不得妨害
因基於互惠原則之國際經濟合作及因國際法而生之任何義務。無論在
何種情形下,民族之生計,不容剝奪。
嵐風.小葵
三 本公約締約國,包括負責管理非自治及託管領土之國家在內,均應遵
照聯合國憲章規定,促進自決權之實現,並尊重此種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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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美自己就把這第一篇第一條當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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