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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伴侶申請喪葬津貼 法院判決勝訴
 
引:「律師團指出,本案爭點,在於潘世新死亡時,是否為胡勝翔配偶,也就是『同性伴侶註記』是否相當於『結婚登記』。台北地院認為,應該要類推,適用748號解釋施行法規定,將釋憲後、立專法前2年渡期間的『同性伴侶註記』視為『結婚登記』,並準用勞保條例的『配偶』規定。

勞保局組長表示,『涉及到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還沒有施行前相關的規範不足,所導致的法規適用的爭議,避免訴訟浪費,本局對於判決予以尊重,不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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