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貓球(。`㉨´。)🌈
香港在談「政治庇護」,必須普及的常識 | 鄭立 — vocus
沒有耐性看完的人,先把結論說在前面,就是:
絕對不要跑去別人國家或大使館,大聲要求政治庇護。

你想要逃難,不一定要「政治庇護」的。你應該爭取的是該國能夠給出的長期、而可以續簽的簽證。這些比較現實,因為這可以在不影響他們固有制度下完成,尤其不需要高調。而且一樣可以令你不用回本國受迫害。。

不論你最終想去哪個國家逃難,你最好中間先經過第三國,因為如果你去當地申請庇護或難民失敗,你可能會被譴送回飛機的出發點。如果你先從第三國出發,失敗了你最多會送回該國,你可以再找另一國嘗試,如果你從本國出發,失敗了就會被送回本國

假設你未能取得長期簽證或難民身份,你可以考慮在兩個第三國之間不斷交互旅行,透過旅行簽證去長期離開本國。這樣做成本較高,但可以保證你是合法的
人狼君
嗷~~~嗚~~~
吃飯了嗎?
Mr.Zombie
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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