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溫泉蛋
@orcas
Sat, Jun 29, 2019 6:45 PM
Sat, Jun 29, 2019 7: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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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工
lag的快訊
稍早:
長榮空服員罷工》一夜投票 工會共決接受長榮方案、簽團協後停止罷工 | 焦點事件
資方要求對方案保密,不過,已有媒體披露6月28號,林寶水所開出的方案中,確定了「不秋後算帳」協議、同意工會理監事每年25天的會務假;若從工會「三大原則」來看,在「提高實質所得」這個原則下,工會之前堅持以小時計算「日支費」,長榮沒有同意,仍然是以趟計的「飛安服勤獎金」,長榮同意短班來回300元台幣、越洋航班來回500元台幣。
後來:
長榮空服員罷工》長榮拒「禁秋後算帳條款」 罷工繼續 | 焦點事件
在工會交出「禁止秋後算帳」的具體條文後,勞資雙方被各自帶進小房間,由官員居中傳話,但最後公司竟然說,沒有得到授權談論工會提出的條件。
--
桃園市勞工局、勞動部,被長榮玩了厚,要公親變事主了(挖鼻)
悠@溫泉蛋
@orcas
Sat, Jun 29, 2019 7:16 PM
Sat, Jun 29, 2019 7:16 PM
公視新聞網 PNN
【P快訊】長榮罷工,協商破局!
長榮空服員罷工在投票後,工會同意,依協議派出幹部和公司在桃園市政府,簽署簽署團體協約。
但是簽約前,幹部堅持不能秋後算帳,長榮航空同意罷工期間,依照法令不計曠職。但針對工會要求恢復過去調薪、年終與優惠機票,公司以已經造成損失拒絕。並且針對公司宣稱18位在罷工啟動前「罷飛」的員工,工會要求停止懲處,公司拒絕。
最後在雙方無交集下,長榮航空宣告「今日協商破局,雙方暫約7月2日再協商。」公司呼籲員工取證回歸工作,工會宣布協議不成,罷工持續!
悠@溫泉蛋
@orcas
Sat, Jun 29, 2019 7:28 PM
Sat, Jun 29, 2019 7:33 PM
工會法§35-全國法規資料庫
工會法第35條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對於勞工參與或支持爭議行為,而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悠@溫泉蛋
@orcas
Sat, Jun 29, 2019 7:32 PM
Sat, Jun 29, 2019 7:32 PM
好啦我知道有人會說為啥法律規定了工會還要提出來當協商條件,
當然是因為這個法令是要勞方已經被資方整得七葷八素勞資爭議事實發生之後,先經過勞資協商然後上法院打官司才有用啊。
我才想問為什麼明明法令這樣寫為啥資方不願意列入團體協約勒,阿不就是要趁空窗期先整一輪,我勞工還不先跟你拼了。 =_=
悠@溫泉蛋
@orcas
Sat, Jun 29, 2019 8:13 PM
Mon, Jul 1, 2019 3:31 AM
工會法保障範圍律師解釋如下:
擺明槓上「勞動三法」:不調薪、停年終反制罷工,長榮為何知法犯法?專家分析2大原因 - 深度解讀 - 觀...
建業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葉建廷指出,如果是對全體勞工,表示如果營收下降,可能會不發年終獎金,此舉有無違反《工會法》,容有討論空間。
但是長榮的聲明加了特別針對性的但書:「只要於罷工期間同仁依班表出勤與配合公司調整班表者,不受此限,」這就符合《工會法》第35條第1款與第4款所說的「不利待遇」。
悠@溫泉蛋
@orcas
Sat, Jun 29, 2019 8:23 PM
(中略)
邱羽凡認為,台灣面對這類不當勞動行為時,有無法即時糾正,以及罰則過輕的問題。在程序上,必須經過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確認之後,才能懲罰資方的違法行為,以最近一起裁決為例,元大金控企業工會在去年11月30日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後,一直到今年4月12日才走完程序。
悠@溫泉蛋
@orcas
Sat, Jun 29, 2019 8:25 PM
Sat, Jun 29, 2019 8:25 PM
===============
這篇真的很好,不只說明了35條的認定範圍,也有說明為什麼秋後算賬條款必須要列入團體協商,因為事實發生到判定真的 要 很 久。
悠@溫泉蛋
@orcas
Sun, Jun 30, 2019 8:04 AM
Sun, Jun 30, 2019 8:29 AM
我發現現在風向要帶那個18位4點班機罷工的勞工是吧?
好哦,交通業算工時是否違法和或超時需要給付加班費的時候,是算實際上機和駕駛時間,待命和整備時間都不算。
這是交通部開給交通業的後門,勞動部認定的工時就是
只要在資方指揮管制下就叫做工時
,前幾噗我有講到尤其是這幾年因為通訊軟體盛行,因此很多公司會在下班打卡後經由通訊軟體交辦任務,那個現在都是認定成加班工時的。
現在要算18位違法罷工是不是,憑什麼?憑他們已經上班,要受到資方指揮了嗎?
好哦,那麼全台灣的交通業準備好勞工條件革命了嗎?有準備好要補的加班費了嗎?以後待命時間要算工時了喔,沒有後門可以走了喔!
沒有那種自己有利就開後門成本省爽爽、勞工過勞死、乘客出意外,等到自己不利就推到勞工身上的啦!
悠@溫泉蛋
@orcas
Sun, Jun 30, 2019 8:38 AM
Mon, Jul 1, 2019 3:32 AM
就是交通業就是跨兩個目的不同的主管機關才會搞得那麼複雜,這次還弄到兩個主管機關吵起來:
不滿交部放話扯後腿 勞部:難道我們是細漢? - 時事板 | Dcard
林佳龍拒客運業疲勞駕駛 勞動部長:歡迎交通部廢止10休1方案
悠@溫泉蛋
@orcas
Mon, Jul 1, 2019 2:46 AM
Mon, Jul 1, 2019 3:33 AM
罷工峰迴路轉 工會:帶著屈辱被打臉
這篇是公視對延長罷工當日的報導,概要就以下幾點:
1. 其實幹部想要盡早結束罷工,但空服員內部有希望持續罷工的聲音。
2. 投票結果有律師在場開箱。
3. 幹部提早罷工的條件是前日的長榮提案(就噗首那個條件)。
4. 結果去勞工局現場長榮推翻前日提案,
5.
勞工局和工會都被長榮玩了。
結果:
1. 工會幹部被授權的是前日協定,不是長榮不認帳的協定,所以撤退回到罷工現場。
2. 感謝長榮讓空服員又一次團結起來惹。
悠@溫泉蛋
@orcas
Mon, Jul 1, 2019 2:47 AM
Mon, Jul 1, 2019 2:49 AM
其他就是長榮說只願意跟工會成員談,看似很合理,但我覺得工會成員如果連律師都不給帶,這談判上是很不均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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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早:
長榮空服員罷工》一夜投票 工會共決接受長榮方案、簽團協後停止罷工 | 焦點事件
資方要求對方案保密,不過,已有媒體披露6月28號,林寶水所開出的方案中,確定了「不秋後算帳」協議、同意工會理監事每年25天的會務假;若從工會「三大原則」來看,在「提高實質所得」這個原則下,工會之前堅持以小時計算「日支費」,長榮沒有同意,仍然是以趟計的「飛安服勤獎金」,長榮同意短班來回300元台幣、越洋航班來回500元台幣。
後來:
長榮空服員罷工》長榮拒「禁秋後算帳條款」 罷工繼續 | 焦點事件
在工會交出「禁止秋後算帳」的具體條文後,勞資雙方被各自帶進小房間,由官員居中傳話,但最後公司竟然說,沒有得到授權談論工會提出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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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勞工局、勞動部,被長榮玩了厚,要公親變事主了(挖鼻)
長榮空服員罷工在投票後,工會同意,依協議派出幹部和公司在桃園市政府,簽署簽署團體協約。
但是簽約前,幹部堅持不能秋後算帳,長榮航空同意罷工期間,依照法令不計曠職。但針對工會要求恢復過去調薪、年終與優惠機票,公司以已經造成損失拒絕。並且針對公司宣稱18位在罷工啟動前「罷飛」的員工,工會要求停止懲處,公司拒絕。
最後在雙方無交集下,長榮航空宣告「今日協商破局,雙方暫約7月2日再協商。」公司呼籲員工取證回歸工作,工會宣布協議不成,罷工持續!
工會法第35條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對於勞工參與或支持爭議行為,而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我才想問為什麼明明法令這樣寫為啥資方不願意列入團體協約勒,阿不就是要趁空窗期先整一輪,我勞工還不先跟你拼了。 =_=
邱羽凡認為,台灣面對這類不當勞動行為時,有無法即時糾正,以及罰則過輕的問題。在程序上,必須經過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確認之後,才能懲罰資方的違法行為,以最近一起裁決為例,元大金控企業工會在去年11月30日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後,一直到今年4月12日才走完程序。
這篇真的很好,不只說明了35條的認定範圍,也有說明為什麼秋後算賬條款必須要列入團體協商,因為事實發生到判定真的 要 很 久。
好哦,交通業算工時是否違法和或超時需要給付加班費的時候,是算實際上機和駕駛時間,待命和整備時間都不算。
這是交通部開給交通業的後門,勞動部認定的工時就是只要在資方指揮管制下就叫做工時,前幾噗我有講到尤其是這幾年因為通訊軟體盛行,因此很多公司會在下班打卡後經由通訊軟體交辦任務,那個現在都是認定成加班工時的。
現在要算18位違法罷工是不是,憑什麼?憑他們已經上班,要受到資方指揮了嗎?
好哦,那麼全台灣的交通業準備好勞工條件革命了嗎?有準備好要補的加班費了嗎?以後待命時間要算工時了喔,沒有後門可以走了喔!
沒有那種自己有利就開後門成本省爽爽、勞工過勞死、乘客出意外,等到自己不利就推到勞工身上的啦!
這篇是公視對延長罷工當日的報導,概要就以下幾點:
1. 其實幹部想要盡早結束罷工,但空服員內部有希望持續罷工的聲音。
2. 投票結果有律師在場開箱。
3. 幹部提早罷工的條件是前日的長榮提案(就噗首那個條件)。
4. 結果去勞工局現場長榮推翻前日提案,
5. 勞工局和工會都被長榮玩了。
結果:
1. 工會幹部被授權的是前日協定,不是長榮不認帳的協定,所以撤退回到罷工現場。
2. 感謝長榮讓空服員又一次團結起來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