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焱★★
有關送中法

香港加油

林鄭月娥表示會弄送中法,是因台灣不接受移交建議

幹你娘關台灣屁事

這個潘曉穎命案是兩個香港人來台灣,男的殺死女的跑回香港被抓

港台兩地之間並沒有司法互助,香港政府無法遞解嫌犯到台灣受審。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只能通緝

後來香港檢方想以謀殺罪起訴陳男,無奈手邊證據不足,只能以"個人名義"希望我方能提供證據

但台灣認為偵查秘密資料,一定要由香港官方行文才能交付,台灣沒有錯 , 不然誰都可以私下要台灣的文件還得了

全案卡在港只有嫌犯、台只有證據的情況,
雙方皆動彈不得。
★★狂焱★★
被殺死的潘女父親來台灣取回遺體遺物 , 跪求士林檢方可以引渡陳男來台受審 , 但因港台是尷尬的政治體 , 不是國與國正常關係 , 所以難以引渡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就借題發揮 , 弄了個送中法 , 特首可以引渡任何被懷疑的在港人士至臺灣

但林鄭月娥後來卻把這個法無限上綱:特首可以引渡任何有嫌疑的人去中國受審

你林鄭月娥要弄引渡法就弄個對台引渡法就好 , 為何又要搞個送中呢?

這不就是借題發揮 , 修惡法替中國當鷹犬,以後就把不乖的全送去中國給中共修理

香港人民不是笨蛋,所以才發瘋式的上街抗爭

然後現在看收拾不了,就推託是台灣的關係,都是台灣的錯
★★狂焱★★
幹你垃圾中國官僚

台灣如果可以不經由任何正式程序,隨意引渡移交嫌犯

台灣不就跟你這位噁心特首與中共極權一樣

幹你娘老母垃圾旗袍老妖
★★狂焱★★
全文完
😎🩵瓦斯藍🧡🐯
很抱歉我們那個特首是白目兼流氓的賤人
Hao
完全兩回事,一個是香港對台灣,一個是香港對中國,這傢伙偏要把這扯在一起
Haya
現實版恩不理居
藤原⎝(ΦωΦ)⎠♧燒☆毀♤
唔唔唔
Haya : 噗
*涼風*
我其實不贊同用性別去罵人,畢竟對方的作為再怎樣都跟「賤人」、「母狗」無關,針對對方的故意黑鍋行徑已經夠了
*涼風*
會做這種事的跟他是男是女沒關係
RDJ宅~熊呆師朽
*涼風* : 完全同感,這傢伙是個卑劣走狗和性別確實無關
所以麻煩 藤原⎝(ΦωΦ)⎠♧燒☆毀♤ : 針對鄭月的無恥行徑責備即可
靈:說好的過氣呢
和性別無關,然而送中越看越覺得林鄭是中共的狗,而且我真的覺得他下賤
噴發彩球🌈的坦克🐍
恩不里居好形象XDDD
道流 ✿ 目標一點睡覺
同請 藤原⎝(ΦωΦ)⎠♧燒☆毀♤ 考慮修正自己的用詞,謝謝
*涼風*
靈:說好的過氣呢 : 主要是因為…罵人的中文用詞其實很多都是針對女性的,例如「賤」字就是個很針對女性的用字,然後我個人覺得狗狗很無辜XD
另外一部份是,我認為把對方的行為描述出來並傳遞出去,比用幾個字罵來得更讓人了解他的作為是多麼違反正常的價值觀思考,並且也背叛了香港
風見 隼人
我不知道罵人還要在乎性別的
連滾爬
(路過想問/)
送到中國那邊依然沒有證據,到時候還是要跟臺灣要證據不是嗎? 這部分即便犯人引渡中國,是誰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跟臺灣要證據的名義來說,除了個人名義以外,難不成要開始借題干涉台灣司法? 另外特首怎麼能增加特首職權上到不需要司法判決直接引渡的程度,整個國家司法都讓他一個人決定嗎?
*涼風*
風見 隼人 : 如果有注意到的話,其實用詞跟正確形容作為完全可以是兩回事,只是習慣上的問題。當然因為社會習慣的關係,很容易會偏好這類用詞是一定的,但就是…儘量的減少會更好
*涼風*
連滾爬 : 這個在台灣就曾經發生過…
去一趟中國,回台灣被槍決!送中變送終,那年中華民國殺了杜家三人
這案件對我來說就很印象深刻
綠球藻/每天來一杯曼特寧
連滾爬 : 中國司法會在乎有沒有證據嗎?他可以自己創造啊。他們還能當庭逼被告認罪自白呢
百鬼F24-台式夜夜紙
連滾爬 : 蔡總統已經很明確說即使法條過了,台灣也不會用此法條引渡來台殺人者來受審,因為用了此法條,等於認同「台灣是中國的」,會變成更嚴重的主權問題,她不會使用此惡法這樣做。
百鬼F24-台式夜夜紙
16-4不是3か樹
賤這個字是針對女性嗎...?我今天才知道
用性別眼光看世界,甚麼字都很針對女性啦WWW
✻Luisa✻
我今天也想到這特首真是非常恩不里居 xD
道流 ✿ 目標一點睡覺
16-4不是3か樹 : 與其爭議賤字,母狗這用詞就絕對是指稱性別了吧?
★★狂焱★★
藤原⎝(ΦωΦ)⎠♧燒☆毀♤ :這位大大,噗浪是可以修正留言的,把"母"字去掉用不了你幾秒鐘,如果你堅持不改,為了和平那我就只好刪你的留言了,再麻煩你改一下吧…
藤原⎝(ΦωΦ)⎠♧燒☆毀♤
刪啊,子彈打過來可不會看性別
★★狂焱★★
去趟日K回來,想不到我這邊這麼熱鬧,看來很多人都很關心香港的事啊,真叫人感到欣慰…
TMD19748
簽司法互助就可以了
★★狂焱★★
藤原⎝(ΦωΦ)⎠♧燒☆毀♤ : 刪啊,子彈飛過來可不會看性別 看來大大也是位反骨的人,沖著這句話我就偏不刪,要戰性別就給路人去戰了,其實我不太想理會你那個留言,只是出聲糾正你的人當中,正好有我的朋友,基於友情我才會出聲,在我的河道,請多少給我點薄面好嗎?
每賽拎嘎逼
可以不要侮辱狗嗎?可以罵他秋行軍蛾,謝謝。
然後中國司法還可以扣押然後不認罪不給飯吃。
★★狂焱★★
另外講一下,此噗就只是想讓更多人知道香港目前所發生的事,髒話討論什麼的,我是不會介意,但如果要繼續深入探討用字,煩請自行私噗去聊,不要轉移焦點…
★★狂焱★★
如果真要罵什麼的,在此我提供一個範本,大家可以複製貼上:
★★狂焱★★
我幹你開基祖咧支那賤畜!
屌你祖宗十八代啊仆街!
★★狂焱★★
願香港能夠渡過這次的難關,也請諸君做好將來把那群在台灣作亂的滯台支那賤畜吊路燈的心理準備…
★★狂焱★★
香港淪陷的話,中共的下一個目標絕對是台灣…
✦路西法✦
絮安 : 該更新資訊囉~
法務部對於香港逃犯條例修例立場的說明-新聞發布-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香港保安局於108年2月12日釋出修訂《逃犯條例》與《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訊息,並對外公開表示,修例的目的,是為了回應臺灣所提出港女命案司法互助與遣送嫌犯的請求。香港作為獨立之司法轄區,若能在平等、尊嚴、互惠及保障人權之基礎上,與臺灣建立司法合作機制,本部本於向來積極建立國際司法合作關係,以實現司法正義的一貫立場,自然樂見其成,若沒有前揭基礎,就沒有司法合作。
本部只有在人權保障疑慮已除之情形下,才有可能與香港進行逃犯移交的司法合作。
taiwanjuli
在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六日,統治台灣的中國國民黨集團馬英九與中國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在四月三十日由中國國民黨集團的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備查生效。依照當時中國國民黨集團馬英九同意與中國當局雙方簽署的內容,司法互助協議同意基於人道、互惠原則,在請求方台灣,或是中國之一方、受請求方台灣,或是中國之一方及受刑事裁判確定人(被判刑人,就是被判刑的嫌犯,無論是台灣籍,或是中國籍),台灣當局或是中國當局,均同意移交之情形下,接返(移管,無論是接反或是移管,簡單說就是遣送被判刑的人)受刑事裁判確定人(被判刑人,就是被判刑的嫌犯,無論是台灣籍,或是中國籍)。這也是台灣在二零零九年與中國政府,雙方已經簽訂關於遣送被判刑人的協議。

台灣與中國之間已經有更先進與詳細的接返(移管)受刑事裁判確定人(被判刑人)條例 (Plurk Paste...
✦路西法✦
taiwanjuli :
有關報載臺灣與大陸地區早有「送中條例」,本部嚴正澄清如下-新聞發布-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兩岸為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以下簡稱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於第三次江陳會談中,參考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慣例,納入「己方人民不遣返」原則,以確保合作機制符合民主基本價值。
自民國98年兩岸簽署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以來,兩岸在司法互助實務運作上,臺灣從未將己方人民遣送至大陸地區,亦未曾將他國人民或港澳地區人民遣送至大陸地區。我方迄今所執行遣送至大陸地區之人員,均係大陸籍之刑事犯及刑事嫌疑犯。
HUMMER
*涼風* : RDJ宅~熊呆師朽 : 道流 ✿ 目標一點睡覺 : ★★狂焱★★ :
我也不贊同用性別去罵人,也想給噗主面子,但是,面對噗友回文,刮別人的鬍子之前,請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不要有雙重標準,以免落人口實,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謝謝。
https://images.plurk.com/5qn1swCxQ1clAWfsvKqFxT.png
https://images.plurk.com/6aCb7WHN5lwtTjTvqYH1h6.png
塞爾柱★GEAR UP
我香港人。
她就是要包裝成補法律漏洞,包裝成治安議題來隱藏「送中」意圖。然後中資媒體操弄議題,就有一些人被騙了。當然沒被騙的也很多,起碼有一百萬這麼多。現在搞砸了,林鄭又用台灣當擋箭牌,偽裝成純粹治安問題。
塞爾柱★GEAR UP
法務部回應了!
其實台灣這次很早就澄清了(那時是陸委會),只是淹沒在網路大海。
感謝你們!
連滾爬
*涼風* : 謝謝資訊, 這個案子我也有印象,剛剛看了一些其他資訊其實還有各種說法,但案件本身是有對中國採證不信任的部分比較確定,考慮到其他如香港銅鑼灣書店等明顯的中國冤獄案就更確定中國司法的不可信程度。
回到這次送中導火線案件,也就是如果由香港把嫌疑人送到中國,由中國司法辦理,就可以以中國司法名義向臺灣要求證據;但現在卡在香港司法獨立,卻又不能以國家名義跟臺灣另訂協議;這樣其實合理的做法是請中國向臺灣要求證據再交給香港司法吧@@ 其他相關資訊我也再多看看,謝謝回覆的各位
猫丸的審神喵
*涼風* : 其實「賤人」男女能罵,而且,罵女性用女性用詞跟針對女性無關,總不成罵女性時要用「死八公」(該死的男人)才叫不針對女性。
小潔
也不要再罵什麼幹你娘,教不好父母都有責任,為什麼是媽媽概括承受,也希望噗主修改下用詞,現在我都罵幹你老師^^
ᶘ ᵒᴥᵒᶅㄒㄩㄣ。
看到恩不里居,笑爆
Buttzilla最後戰役
小潔 : 同意, 應改成X你雙親, 教養的確是父母的責任
氵京 麥面
這樣誰來替老師出聲討公道?
SWN002:藍的,蛋雕
https://images.plurk.com/10aIQzUhKnbqnvhd3CMwpk.jpg
僅供參考,自己選一個喜歡的吧(炸)
RDJ宅~熊呆師朽
氵京 麥面 : 謝謝有你幫我的職業討公道
芙羅貝雅
SWN002:藍的,蛋雕 : 看起來就是極端厭女的髒話全集啊
回覆本文議題,這次法務部的聲明寫得很好,重點是法律原則是人權
SWN002:藍的,蛋雕
peggy4777: 畢竟這東西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古物了...
真要說沒問題大概只剩某鬥戰勝佛吧(爆)
X Lɪɴʟᴜᴏ
對不起中文系忍不住歪樓,關於賤字……我是不知道說有指男女的是怎麼解讀的wwww

說文解字注:(賤) 賈少也。賈、今之價字。從貝。戔聲。才線切。十四部。
原來賤字是指錢少了(有貝應該看得出來啊)。後來才被借成其他意思。

康熙字典:
【說文】賈少也。【玉篇】下也,不貴也。→原意,錢少、不貴、價格低
【廣韻】輕賤。→輕佻不自重。
【易·屯卦】以貴下賤,大得民也。→地位低下。
【書·旅獒】不貴異物,賤用物。→動詞,輕視
【前漢·食貨志】糴甚貴傷民,甚賤傷農。→原,價格低(會傷到農民)
【風俗通】漢北平太守賤瓊。→

整理一下賤字所有字義: 【形容詞】價格低廉。/地位卑下的。/輕佻不自重。/謙稱自己的。 【動詞】輕視、看不起。/厭惡。 【名詞】地位低下。姓。
冰鏡與君君-A漾真棒!
現在是在討論送中還是討論髒話???
~欣迪~
都有。我看得好開心(喂)
X Lɪɴʟᴜᴏ
所以抱歉歪樓QQ,噗主如果覺得不妥,想刪不用知會我。
補一下陸委會:
陸委會港澳處長:「殺人案演變成進退失據,港府要負完全責任。」|端傳媒 Initium Media
~欣迪~
回到林鄭講的話,台灣法務部回應實在不夠力,應該直接噴回去罵她一頓的。講得像台灣人在殺人似的,搞甚麼。
X Lɪɴʟᴜᴏ
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
他們還開了專區、做了懶人包
X Lɪɴʟᴜᴏ
~欣迪~ : 覺得政府單位名義還是不該隨意這樣說話,而且法務部的聲明已經該講的都有講了。
個人名義比較可以,例如我們的外交部長,嗆人都是要個人署名,不能直接單位名義。
芙羅貝雅
~欣迪~ : 6/15那則已經頗能表示立場了
覺得這樣的程度恰好,畢竟那是法務部不是部長立場(想到之前有個誇張的新聞稿(遠
無住生心
:-))
把你們好好收在心裡•典
連滾爬 : 中國台灣之間的所謂「兩岸司法引渡條例」是在馬先生當總統任內的時候簽訂的,當時的政治環境和現在也是今非昔比。我有點懷疑就算香港把陳嫌送到中國請求中國對台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中國是否真會遵守當時的司法引渡條例照制度來。
~欣迪~
X Lɪɴʟᴜᴏ : peggy4777: 是說這樣講也有道理...........政府單位好像也不方便直接開譙。
Aloisia
當然要港台引渡條款這件事 跟大陸無關最好 別把自己的鍋推給台灣揹
工口黑🌈
覺得原po解釋的非常清楚,想問原Po可以在只擷取內文不透露出處的情況下將文章傳到其他平台或line上嗎?
當然如果不介意的話也可以附上出處,謝謝
一字眉大麥
每賽拎嘎逼 : 剛剛才看到FB上有人說現正最恐怖的蟲災是秋行軍蟲和林鄭月蛾ww
錫羅だよ✧sloppy
工口黑🌈 : 原文應該來自噗首的FB連結,可能要問FB的原原PO?
工口黑🌈
錫羅だよ✧sloppy : !!!
眼殘沒注意到連結是原文,謝謝提醒
錫羅だよ✧sloppy
工口黑🌈 : 沒有問題的
★★狂焱★★
工口黑🌈 : 原文出處我有附喔,以本人的文筆來說,是沒辦法寫出這麼有力的文章,請自便。
ausg6
很簡單,香港獨立,然後跟台灣簽司法互助。這不就得了!
X Lɪɴʟᴜᴏ
ausg6 : 獨立才沒那麼容易啊。
你是釣魚還是真的那麼天真?
帳號整個就不是有在用的小號看起來很讓人懷疑。
ausg6
我不是政治魔人啦!今天剛註冊 plurk 看看plurk 裡面長怎樣。
Francis
噗浪新人? 講話要多想想...太輕率的發言會讓人誤會是來亂的XD
Francis
在中國統治之下香港要獨立還真的沒這麼容易
★★狂焱★★
X Lɪɴʟᴜᴏ : 唉唉這位大大別這麼凶,噗浪已經很小眾了,別把人給嚇跑啦…
X Lɪɴʟᴜᴏ
ausg6 : ★★狂焱★★ : 真的抱歉。
因為最近真的太多各路人士來亂,所以才會問。我沒有凶,第三句是懷疑釣魚的理由之一而已。
以及如果是「真的有那麼天真?」純粹是問句,沒有其他任何的意涵。
如果用字遣詞造成誤解,真的很抱歉。
taiwanjuli
台灣有送中條例嗎?全面送中,台灣如何對抗?|童溫層(精選版)|2019.06.13
《海峽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比中國香港特區的送中條例還嚴重,司法高度不同的國家,如何司法互助?中國的法院的民事判決可以拿到台灣來執行,台商與台商家屬怕不怕呢?李明哲與所有被送中的台灣民眾,台灣政府引用《海峽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要回來多少人呢?
taiwanjuli
黎智英:縱無送中條例 香港都完了|童溫層(精選版)|2019.06.13
★★★★★★★★★★★★
黎智英:縱無送中條例 香港都完了|童溫層(精選版)|2019.06.13
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斷言,不管有沒有送中條例,中國香港特區都已經完了。因為中國香港特區在失去自由、法治之後,房市與金融必然崩潰。美國也看到了這個問題,為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的八萬五千名美國公民,美國會出手嗎?用什麼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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