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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醫院內證實有兩名示威者被警方以「暴動罪」拘捕

若不幸受傷到醫院,請參考以下指南:

1.接受急症治療時,身份證毋須即時出示,原因可報稱遺失
2.警察會要求病人在「驗傷紙」簽署,以同意醫生向警方遞交醫療紀錄,病人有權拒絕簽署
3.毋須向任何人說明受傷原因、受傷地點
4.急症室接受跨區求診
5.急症有警崗,但醫護人員專重病人隱私
6.分流站或會見醫生的地方狹小,避免被偷聽,跟醫生談話時可放輕聲量
7.做檢查時可要求拉簾,防止被窺看
8.候診人士請戴口罩,避免流感傳播,亦可掩人耳目
9.如手上有任何病人文件(急症牌板 / 取藥單 / 洗傷口紙等等) 請務必對摺或用手遮擋姓名,以免病人資料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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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討論:
醫院兩名示威者證實以暴動罪拘捕
醫院兩名示威者證實以暴動罪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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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ck9353
說來悲哀,以往發生事情會想求助的對象現在卻要處處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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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警方除了去醫院拘捕人,也曾在現場阻攔救護車救人,而且傷患就在眼前,最後警方還搶走傷者。

還有煙霧彈有刻意瞄準物資站,一路上帶物資過去支援的人曾被警方無理沒收物資,物資站也一度被警方清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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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瞄準市民頭部開槍,合法阻攔救援服務,合法沒收物資。

不說,我還以為是哪裡的流寇。
durian3805
跟國民政府剛來台灣的軍隊有87趴像 所以 是流寇無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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