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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營養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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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普通」中國人和中共分開看的前提,是台灣得有那樣的餘裕。

國際間有太多中國人申請假政治庇護的先例,聲稱受到中共政治迫害,但只是藉此機會,好讓自己能更容易拿到該國身分與居留權,他們是不是「普通」的中國人呢?該不該把他們跟中國政府分開來看呢?

更何況這類議題後續帶來的隱憂,包括民兵占地、難民間諜等都時有所聞,拉長時間軸來看,甚至有改變該地住民結構,進而影響政局走向等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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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以個人層級去同情中國人,當然OK沒問題,但若從國家層面去談,別國也就算了,台灣身為中共虎視眈眈等著吞併的重災區,光是抵禦紅色滲透和內部分裂就已分身乏術、資源短缺的情況下,還要求台灣政府要有聖母愛去分清中國和中國人民(這還不包括後續風險評估與追蹤喔),說實在沒有多餘的心力了啦,我們也禁不起更多風險來攪局了。

但諷刺的地方就在於,台灣人安逸生活久了看不清,善良很好,但要小心善良也會限縮了我們的視角,以及對人吃人社會下限之低的想像。對我來說,如果一個中國人要求「台灣政府」要「分清中國人與中國政府」,那我只會說他是站著講話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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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民、移民、種族與政治庇護的議題,說實在的,過去我也會有明顯偏向浪漫正義的理想想像,但現在的我卻遠遠無法像當初那樣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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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轉變也發生在我對同性婚姻法案建置過程的想法上。價值面來說,直至今日我仍然堅持入民法才是實現實質平等的正確方式,專法是種階段性的妥協,但我也不禁會想,當初過度堅守價值的絕對正確性,忽略政策推動不是單靠理念就能成的事實,是否才是實務面上的毒藥?是否才是不利於社會推進的?

(很多人老早就想過了啦,只是去年我陷於激情,到現在才終於能比較抽離的看待)

但矛盾的是,在做這類思考的時候,又會有種隨著光陰流逝,越來越容易跟現實妥協的罪惡感。
複製羊
大同意,以個人觀點出發的確會覺得我討厭的是中國政府而不是中國人,但當格局被擴大到用執政者的角度去看移民這塊時就大大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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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Horn Yen

引:
過去專法不是首選是因為一開始的氛圍就是"你們不配和我們使用同一部法律",所以專法在當時不討喜,但仍然被認為是"相對友善"。

然而現在這部專法雖不滿意,但至少做了"超連結",所以大家還是覺得"不滿意但可接受"。

也就是說當現在這部法律的創意還沒出現之前,專法不會是首選,但為了回應公投結果,讓這部專法的"隔離性"沒有那麼誇張是大家認為可以接受的原因。

所以這時候跳出來要大家對之前的專法派道歉,是怎麼樣呢?論事都不考慮時空因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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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同意立法能夠成功要感謝的人太多,許許多多人的生命經驗都成就了這一部法,和台灣社會一路走來的進步。我們也真的不需要只感謝幾個政治人物或一個黨,大家都有在自己的位置上盡了力。

但我最受不了的是那些跑出來罵"你們是在高興什麼"的人。

高興,是因為總算連最後的尊嚴都保住了。

但我還真認為不應該高興,因為更多荒謬的偏見、邀功、切割、廝殺才要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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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製羊 : 是的,即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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