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的浮幽靈
B.C. & Lowy
聽聽國外的計程車&Uber之爭
IDWだにゃ~(Φ ω Φ)
之前我就說台灣交通最大亂源就是小黃,你還跟我爭論w
周公的浮幽靈
IDWだにゃ~(Φ ω Φ) : 後來也達成一致結論了吧w
德魯蛇
計程車還要拆成車隊跟個人的分開看 南北文化也差很多
我也覺得有競爭是好事 問題是這前提要建立在公平上
德魯蛇
現在uber就是想要好處全拿 還要壓迫本土產業 這產業裡的弱勢族群又佔多數 我是很反感uber 政府不是沒有給你在臺灣經營的路 他們就只是想佔便宜搶台灣市場而已
月森🎤burnout吶吶嗚!
想搶市場當然可以啊 照規則來嘛
在台灣違法就違法 拿品質好(真的?)來為違法脫罪喊冤是否搞錯了什麼
月森🎤burnout吶吶嗚!
母公司體系先讓人看得起 才有讓顧客考量去選擇其職員的資格
周公的浮幽靈
比較有興趣的是消費者如何做選擇
消費者何必去在意Uber的合法性而不去選擇Uber
德魯蛇
等到市場被壟斷之後 消費者的權益就任壟斷者宰割啦
周公的浮幽靈
我認為不必擔心, Uber壟斷代表計程車業死絕
但在這之前不論方法如何 (政府補助? 職業改革?), 一定會出現一個黃金交叉
消費者自然會做最實惠的選擇
德魯蛇
你好像不太懂壟斷是什麼東西w
周公的浮幽靈
在想Uber出來之前, 是不是可稱為計程車壟斷市場
德魯蛇
不是 因為計程車是受現行法規管制的 包括計費方式 但UBER不是
德魯蛇
而且計程車是市場的名字 裡面是有許多的車隊 與個人經營
周公的浮幽靈
我也是這麼想的
那麼, 計程車的行情有辦法被UBER操控嗎
德魯蛇
車隊跟個人經營就好比是這個市場的企業
德魯蛇
等到市場被UBER寡占後行情就被UBER控制了啊
德魯蛇
簡單解釋的話就是利用公司的資本額進行削價競爭 即使短期的虧損 但長期的削價競爭淘汰市場上的對手之後就達成寡占
企業寡占之後消費者失去競價的力量(市場上選擇減少) 行情只能由寡占的公司決定
德魯蛇
雖然通常這時候政府會介入啦 lol
德魯蛇
我不是反對UBER加入市場競爭喔
德魯蛇
而是要加入市場競爭就要照本國法律規則來
德魯蛇
現行的話就是靠著利多的手段在以租車之名與法經營計程車市場排擠現行計程車市場之實
周公的浮幽靈
一度忘了計程車業之間也該算是競爭關係
IDWだにゃ~(Φ ω Φ)
看不出來整件事跟壟斷有什麼關係,現在UBER坐起來並沒有比較便宜好嗎
德魯蛇
你看不進去我也沒辦法 不是說我現在沒有做 我就可以不照規矩來啊
IDWだにゃ~(Φ ω Φ)
不合法=壟斷,邏輯一百分
IDWだにゃ~(Φ ω Φ)
多少人真的是因為品質而選擇UBER,而不是價格,小黃被淘汰也是自己的問題
周公的浮幽靈
回到消費者的選擇
我的立場是: 當計程車依舊不遵守交通規則, 依舊吸菸嚼檳榔
你要如何說服人拒絕明顯少有上面缺點的UBER
德魯蛇
我不是反對UBER加入市場競爭喔 <======== 你要預設我的立場是你家的事
你覺得小黃很值得仇恨 我可以跟你說本人上一份工作就是在管理計程車的公司上班 接觸的小黃司機絕對比你們多
德魯蛇
周公的浮幽靈 : 你們要選擇UBER我又不反對 問題是UBER要進入市場競爭要不要照規矩 你們一直聚焦在小黃好爛 那就讓UBER進去市場打擊小黃啊 我雙手贊成
IDWだにゃ~(Φ ω Φ)
那也請不要預設我預設你的立場,我只對你打的字提問,今天UBER不合法跟壟斷倒底有啥關係\
德魯蛇
因為他的不合法卻繼續在計程車市場上的經營就是排擠計程車的市場
德魯蛇
簡單來說他不用通過一堆有的沒有的政府規定 這些都是營運成本
但是卻是跟計程車市場在同樣的市場上競爭
月森🎤burnout吶吶嗚!
我這個人很簡單 完全不預設雙方支持者的想法,就論最單純的表態中的邏輯問題:每當我親自、亦或是旁觀別人和uber支持方的討論,他們都給我一股濃濃的民粹味叫做「這麼好的東西,居然在台灣不合法、上不了路,就一定是既定法律、規則的錯!」
月森🎤burnout吶吶嗚!
每當我想針對這點去請教,尋求他們的思路中這部分的合理性,支持方全都避而不談、繼續跳針遠比小黃好的uber不能營業就是不應該
月森🎤burnout吶吶嗚!
所以我就問一句就好,你們有沒有種大聲承認「對,我們就是覺得這個議題上法治一點都不重要、好東西上架淘汰爛舊制才是好棒棒」如果願意說出來我反倒還比較尊重這樣坦蕩的態度
周公的浮幽靈
其實我沒自己用過uber
看起來我是在跳針"消費者的選擇"
今天要我選Uber還是計程車, 我會選擇Uber
至於合不合法? 不關消費者的事情, 又不是說我用了uber就會被罰款
今天有個服務存在, 那去使用就是消費者的自由
周公的浮幽靈
若今天Uber不合法而全面無法使用, 那消費者也就摸摸鼻子繼續搭計程車
周公的浮幽靈
我甚少參與這樣的討論, 還請多多指教
月森🎤burnout吶吶嗚!
這樣就開始母湯了欸
「今天有這個服務存在也不是我決定的,啊它存在了我選了它就不是我的問題」
這和「今天這位候選人就是有在賄選還主動來我家按門鈴也不是我決定的,那我收下來的行為也不是我的問題」不是一樣
月森🎤burnout吶吶嗚!
現在就是要朝向“讓它因不合法全面無法使用”(不是廢話嗎…明明是再理所當然不過的事)努力呀… 你自己看多少人在反智商
IDWだにゃ~(Φ ω Φ)
現在法律有太多跟不上時代演變的例子,例如同性戀合法化,你會說民法是對的,同性戀是錯的嗎?例如幾乎所有以電腦實施的各種犯罪台灣都只適用於妨害電腦使用罪。例如最近吵很兇的為什麼酒駕致死不適用殺人罪。最後是各種新型態職業政府該怎麼去課稅,如Youtuber、娃娃機台主,我們該去做的是如何讓我們的法律更臻善完美、符合現實社會。就今天的例子而言,我覺得UBER的存在比小黃更對社會有價值,所以我敢大聲說現行法律是錯的,但絕對不是捨棄法治。
德魯蛇
欸 UBER的問題不是法律跟不上時代
德魯蛇
「研究UBER的營業模式發現,UBER其實就是在做「車隊」做的事。先和大家釐清「車隊」與「車行」其實是不同的經營模式,我們所熟知的「台灣大車隊」、「大都會衛星車隊」其實是派遣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務(下簡稱計程車派遣業)。
所謂的「計程車派遣業」,指的是接受消費者提出之乘車需求後,指派計程車前往載客,供計程車客運業及其駕駛人服務並收取費用之營運方式。而車行,則是「計程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業是在提供「車輛牌照」之請領、換發、繳銷;「汽車責任保險之投保」、「汽車責任保險之投保」,經營車輛管理及保險等業務。
故深入研究UBER爭議後,最令人不解的部分,就是為什麼UBER這麼堅持要使用與「租賃車行」配合的方式營業呢?其實UBER只要用「計程車派遣業」的模式經營,就可以合法地與台灣其他計程車競爭。
月森🎤burnout吶吶嗚!
那這就是我們決定性的價值觀不同處了~
在你眼中叫“時代進步價值、該完善的方向”的東西,在我眼中是“之所以能鑽我國制度漏洞的籌碼與惡意打擊現行業界還不用負責任的手段”
uber端出同樣的東西我們選擇看見的部分不同,就是如此。尤其讓我無法認同的是我們不會否認支持方看到的,但支持方幾乎都不去面對、不去承認反對方看見的東西
德魯蛇
退一步跳脫出UBER這件事不討論 來討論說法律不合時代這件事
第一 那請問法律合不合是誰來決定 總不是幾個人說得算
第二 這標準是不是很浮動 今天順自己立場就說程序正義 不合自己立場就說法律不合時代
第三 要挑戰法律也不是沒管道 而純從你的例子來討論 民法不就被判違憲了嗎?
還有你舉的其他例子都是許多可以再外開一個大主題討論很深的範圍的不同議題 所以我並不認同那些例子可以做為輔助你的論點 你所說的不合時代其實只是不合你的立場
周公的浮幽靈
並沒有要Uber就地合法
對於舊有法律而言, Uber是新型態的商業模式
政府當然可以說"我不准這東西營業", 但為何不來更多的協商
政府修改法律, Uber也修改營運方式
讓舊有的計程車業與Uber有辦法共存?
德魯蛇
那你實際去看他們怎麼協商啊 我說過管道正當我支持UBER進臺灣啊
但是協商絕對不是像現在這樣子就對了
IDWだにゃ~(Φ ω Φ)
德魯蛇 : 既然"可以再外開一個大主題討論很深的範圍的不同議題"就代表不合時宜,如果一個法律人人都覺得是好法律有甚麼好討論呢。次之本來就是根據立場,有人的立場是為了社會的利益,有人的立場是自私自利,這都叫做立場。最後法律當然不是幾個人說得算,但不代表我們不能審視批判
IDWだにゃ~(Φ ω Φ)
月森🎤burnout吶吶嗚! : 剛剛有點偏題,打那麼多是希望能被歸類為一個贊成UBER但講得出想法、不是民粹的人。
霍爾斯@南瓜白醬義大利美少女
我認為政府之所以會這樣限制uber是在勞資問題,政府想讓uber以多元化計程車的名義來經營是希望保障駕駛人的權益,可以用等同計程車司機方式保障對政府來說比較方便就是想偷懶啦,不過感覺uber的立場是他只提供交易平台,駕駛與乘客都是使用者借此來迴避僱佣契約?
對法案和相關議題沒有很熟有錯還請大家指正
周公的浮幽靈
月森🎤burnout吶吶嗚! : 這個比喻只提供一位候選人, 收與不收的狀況, 我大可為了明哲保身而不接收
Uber的情況是: 兩個候選人, 一個蓬頭垢面, 一個西裝革履但有犯法
要選能做事的你要選哪一個?
消費者的考量只到這裡, 後面就是西裝候選人因犯法而取消資格的問題了
周公的浮幽靈
的確Uber有許多責任上的問題, 所以現行Uber被打回票我不會幫他說什麼
但有機會讓Uber正式上路, 當然是樂見其成
協商破局, 雙方就繼續修改條件, 直到雙方都能夠生存
消費者不但能有多選擇, 還能受完善法律的保障
我是很天真, 但盼望理想沒什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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