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anonymous
偷偷說
Sat, May 11, 2019 4:26 PM
1
刑法修法三讀通過
包含殺人、過失致死傷、虐童等的相關規定修正
然而我好像沒在偷偷說上看到什麼討論
lark6402
Sat, May 11, 2019 4:28 PM
你可以自己開一個討論
ಠ_ಠ
Sat, May 11, 2019 4:29 PM
lark6402: 我這不就開了嗎
lynx4026
Sat, May 11, 2019 4:30 PM
厄……因為太順風向
所以沒什麼討論熱度
ಠ_ಠ
Sat, May 11, 2019 4:39 PM
殺人追訴期30年→最重本刑10年以上而且導致死亡的罪追訴期無限長
虐待16歲以下最重五年→虐待未成年致死10年到無期,致重傷5~12年
定義凌虐*new
過失致死最重兩年,業務過失致死最重五年→過失致死(含業務)最重五年
過失(含業務)傷害、重傷最重一年、三年
ಠ_ಠ
Sat, May 11, 2019 4:40 PM
詳細條文沒找到 但大約有這些
ಠ_ಠ
Sat, May 11, 2019 4:46 PM
民間可能有爭議的地方
「虐童致死怎麼沒有死刑、怎麼沒無偶等同殺人」
法界可能有爭議的地方
業務過失致死拿掉意思是從事業務的人在自己的業務上的注意程度不再像過去一樣受到較高的要求
舉例,前陣子的維冠大樓倒塌案
負責人、建築師偷工減料成為導致多人死亡的原因之一,這是業務過失致死罪
但是把普通的過失致死提高並拿掉業務過失致死以後,會導致這件事跟闖紅燈撞死人、打巴掌太大力把人打死、開車門不小心害機車騎士撞死等行為受到相同評價
ಠ_ಠ
Sat, May 11, 2019 4:49 PM
醫生、警察、司機之類的職業掌握人們的性命
正面觀點是用較高的刑度要求他們不能犯下過失
反面觀點是只要是人就一定有過失,用高刑度要求他們不只可能沒效果還違反比例原則
corn1582
Sat, May 11, 2019 5:26 PM
原來業務終於被合併了嗎
又要買新六法了ㄇ
lark6402
Sat, May 11, 2019 8:53 PM
啊,噗主抱歉,我以為你的意思是為什麼在偷偷說我都沒看到什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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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殺人、過失致死傷、虐童等的相關規定修正
然而我好像沒在偷偷說上看到什麼討論
所以沒什麼討論熱度
虐待16歲以下最重五年→虐待未成年致死10年到無期,致重傷5~12年
定義凌虐*new
過失致死最重兩年,業務過失致死最重五年→過失致死(含業務)最重五年
過失(含業務)傷害、重傷最重一年、三年
「虐童致死怎麼沒有死刑、怎麼沒無偶等同殺人」
法界可能有爭議的地方
業務過失致死拿掉意思是從事業務的人在自己的業務上的注意程度不再像過去一樣受到較高的要求
舉例,前陣子的維冠大樓倒塌案
負責人、建築師偷工減料成為導致多人死亡的原因之一,這是業務過失致死罪
但是把普通的過失致死提高並拿掉業務過失致死以後,會導致這件事跟闖紅燈撞死人、打巴掌太大力把人打死、開車門不小心害機車騎士撞死等行為受到相同評價
正面觀點是用較高的刑度要求他們不能犯下過失
反面觀點是只要是人就一定有過失,用高刑度要求他們不只可能沒效果還違反比例原則
又要買新六法了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