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脩💧なんとかなれッ!!
【值得發新噗】
@socio on Plurk
民眾借書漸取代買書 綠委提案新增公共借閱權 | 政治 | 中央社 CNA

公共借閱權入法!看到群學轉這個新聞,精神為之一振。
公共借閱權簡單來說就是由政府補貼作者因為圖書館購置館藏而損失的潛在損失,但現在不太清楚是要如何實際應用,畢竟部分圖書館光是購置新的書籍就有困難,要再補貼作者的確不可能,因為這樣而不買書也有點本末倒置。(一種奇怪迴圈的邏輯)

現在為了振興出版,除了已經討論很久的圖書定價制(新書售價規範)卡在稅制修法的問題,文化部與教育部真的很努力了。
台灣喊圖書統一定價制多年 構想還躺在文化部 | 聯合新聞網

讀嘛讀嘛
九脩💧なんとかなれッ!!
[寶寶] 小心童書的內容
然後這種髒東西真的要避開ㄛ(淦)
九脩💧なんとかなれッ!!
書號收縮下的大陸出版業:從自我審查到緊跟「黨政方針」|端傳媒 Initium Media

沒有比較沒有傷害。
當然,要進去中國出版市場也是個人選擇啦。
九脩💧なんとかなれッ!!
「蘇巧慧提案在圖書館法第7條中增訂,政府應編列預算,補償出版品相關權利人其出版品供公眾無償借閱之報酬;補償對象、範圍及辦理方式,由主管機關定之。」

為什麼找不到草案 (tears)
我找錯方向了嗎。
ELVINA
我覺得這真的很重要啊
九脩💧なんとかなれッ!!
內文有邱炯友老師的文章。
九脩💧なんとかなれッ!!
台灣於研議PLR過程所產生的各種政策思辨,其價值意義將遠大於單純的PLR制度推動。圖書館與PLR預算並非絕對具「競爭關係」;亦不必然排擠圖書館預算。設若預算來自文化部,而非教育部,將可化解圖書館經費遭連帶削解之疑慮。再者PLR可依各國環境與政策量身訂做,對於西書中譯之翻譯著作或書市暢銷書等等特定書種是否制定排除條款?國內出版社可否依據出版合約之衍生權利,再與作者分配政府所撥予的PLR酬金,或逕由政府將PLR酬金單單限制予作者?凡此種種情境,皆可視未來真正實施內容而定。
九脩💧なんとかなれッ!!
@moxuan518 - 關於上一個噗的聲明。 謝謝看到這裡的你。更新:

終於撈到去年討論出租店與作者利益分潤的事了。
九脩💧なんとかなれッ!!
(雖然說出租跟借閱的討論不太一樣)
九脩💧なんとかなれッ!!
ELVINA :
請給提案的委員們還有承辦人們溫暖的掌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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