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c
@alec2009
Tue, Mar 12, 2019 6:00 PM
日本建築學會要求,新修正的著作權法條文中,關於從明知不適法的來源進行個人下載的行為一率採取刑事罰的部分,改為對權利者的利益產生不當侵害才採取刑事罰。不然僅僅只是抓張圖、剪貼幾行文章也要被抓去關或罰金,妨礙情報收集跟通信自由,最後只是讓創意活動的土壤變貧瘠。
https://www.aij.or.jp/news/index.html
這下不只是主張言論自由、創作自由了,連通信自由都搬出來了。
Alec
@alec2009
Tue, Mar 12, 2019 9:11 PM
Tue, Mar 12, 2019 9:11 PM
如果要扯憲法對自由的保障出來,大概就:
第十三條-不違反公眾福祉的前提下,立法跟國政要最大尊重國民的自由。
第二十一條
1. 保障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及其他表現自由
2. 通信的秘密性不可侵犯,政府不可檢閱私人通信
Alec
@alec2009
Tue, Mar 12, 2019 9:12 PM
把個人下載當成通信秘密的一種,在沒有侵犯公眾福祉的前提下,新修正的著作權法個人下載條文要不被檢舉違憲,好像很困難。
屌皮酋長
@pentra
Wed, Mar 13, 2019 1:45 AM
都是看誰勢力大和status quo喇
現況還不是扭曲+解釋集會結社的意義來放任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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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ij.or.jp/news/index.html
這下不只是主張言論自由、創作自由了,連通信自由都搬出來了。
第十三條-不違反公眾福祉的前提下,立法跟國政要最大尊重國民的自由。
第二十一條
1. 保障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及其他表現自由
2. 通信的秘密性不可侵犯,政府不可檢閱私人通信
現況還不是扭曲+解釋集會結社的意義來放任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