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LES.
[TRPG] (公告) 我是KALES. 我昨天相當意外下午的那篇文章,不過已經發了也不可能收回,當下我只能先觀察狀況,再想著什麼時候要做為當事人發一篇正式的公告。

(內文下收)
KALES.
還記得在早年一個月可能沒有二三篇發文時,我也在K島桌遊版上開團。但事情約可從2016、17年開始冒出一些言論專門攻擊一些對象,有時是悠子、有時是創革,更多的是用以攻擊性的發言不斷製造所謂老玩家與新玩家間的對立,隨後一步步的開始占據整個版面。當那些攻擊不斷的轉換目標還創了許多新詞如老屁股或日系二流系統等去進行攻擊更多人的時候,我只感到顫慄,或許是我幸運,所以從未想過有人可以這樣製造對立與仇恨。其中當然也包含各種針對悠子的攻擊。
KALES.
在那段時間,還記得那些影響也流到了噗浪版面上,我看見許多人自嘲自己有玩TRPG的經驗是老屁股什麼的時候,或是在各個推文流竄的免洗帳號時製造仇恨時,我是真心覺得難過與憤慨,也慶幸至少在噗浪上我還能夠做些什麼,寫點什麼。
KALES.
只是看著依舊充斥各種攻擊仇恨與抹黑文章的K島,在曾經試圖持續回應卻毫無成效之後,我知道不可能在那種匿名的狀態下做出任何有效的辯解,於是也就寧願放著不要激起更多水花。但這也不過是讓那些攻擊發文持續而緩慢的擴散,依舊是每一個桌遊版的發文都會被影響,跑到四格版去攻擊每一個提到TRPG的討論串中。我當然想過要把那散布謠言的人給揪出來,試著查看相關條文,也固定花點時間去查看與蒐證。
然而事情總沒那麼容易,我嘗試第一次提告在做了二小時的筆錄後無疾而終,第二是也是同樣的結果,中間甚至有些剛認識的朋友對我說以前看K島上面的發文還覺得很害怕,但我除了表示那邊都是惡意攻擊抹黑之外,也少有其他能表示的。
KALES.
所以在2018年的8/24 確定有滿足許多提告條件的發文時,我是真的覺得終於被我給抓到了,除了當下蒐證撰寫提告之外,我還反覆確認了下做好保險就是希望不要錯失這次機會便在8/26日提出告訴。只是對於是否要就那麼公開這個消息,恐怕和前二次一樣的話又要給匿名廚拿來說嘴,於是便選擇靜靜等待司法流程,僅告知身邊一些同樣受其影響的朋友。
KALES.
而在10/26終於收到傳票時,真的可以說是振奮到一個頂點。想著這麼久以來作亂的人,或至少其中一人被抓出來,至少也能知道對方是誰,要求一紙道歉文書,就能夠有非常大的功效。直到發現傳票上的人名似乎有些眼熟,我才趕緊把心情收回,先和人做確認。而確認之後,當下的心情尤其複雜,因為我這時才發現對方就是悠子。

原本想著可以大舉祝賀的事,開始變得複雜。畢竟當初提告這個,也想說如果抓到了對方是誰,那順帶悠子也能夠知道到底是誰當初一直在匿名版攻擊他或許也能一次清楚明白。
KALES.
想著是否先和那些人尋求意見,那些人先不要說。因為我知道這個一說出來恐怕在一些關係上都會造成相當影響。況且只有名字也難以判定是否真是本人。於是就等到了開庭的11/23搭車到了台中,抵達時距離開庭至少還有一個多小時,我試著重新整理手邊的資料,一邊讓自己的心情平穩一些。直到開庭前的最後五分鐘,我真正確認對方就是悠子本人。
KALES.
開庭的過程很單純,悠子全程否認事情是他做的,並提出自宅每月有大量不特定人士進出與該時段電腦被駭之主張,但當下並無證物得日後提交。

而我則是主張的是我與悠子是於桃園有過數面之熟,彼此並無特別糾葛亦或紛爭,僅知曉有在經營TRPG活動之同質帳號,且難以想像如此是否能獲得何種好處僅想得有經營社團帳號不同之動機。

過後甚至還坐著想聽聽悠子是否有想說些什麼,還一起去吃了午餐後才分手。這段時間我一直在思考和梳理我於庭上所聽見的證詞內容。直到相隔一月,我收到不起訴書,且相當確定原因就在於我於庭上的堅持不足以信服檢察官我所受到的損害與對方的動機。
KALES.
我清楚,在無罪推定的前提下,作為提告者必須要提出所有要件。所以於年底提出再議申請時,我重新將那些疑點重新補足。

這麼做不是因為我恨誰,而是因為我有這個責任。妨礙名譽一案本身勝訴率一直都不高,加上罪責輕微,常態不受檢察官所好。縱使法律公文常態在未公告的時候並不能夠公開。但在過程能夠看出究竟是誰於後作亂便有提告的價值。我所堅持的就是讓匿名版上長期對所有TRPG話題進行擾亂,甚至同時假借台北TRPG推廣會的名義,一邊扮演所謂老害進行攻擊每一個TRPG相關的發言,又一方同時聲張老害亂版予以撻伐的廚一個代價,以行動證明不是藏於匿名版的背後就可為所欲為。這無論當下還是今後都應該如此,因為這並非只有我個人的事,不論為誰都必追查到底。
KALES.
回顧五年前接下台北TRPG推廣會的這個社團,處理事務的就只有我一個,這不是什麼大的組織,所幸有著許多熱情的同好朋友,這個活動才真的能持續辦的更多更好。
也因此我一直認為自己有這個責任維持這個社團,推廣合作一起讓台灣玩TRPG的環境更好。或許我真的很幸運,能夠認識許多優秀的朋友。
感人王子
其實不覺得..那個不是當事人的還用那種態度把這種事情公開,不覺得很糟嗎?還是你有授意
icido
你啥時產生了達克不是當事人的錯覺
達克要開戰如果還會先跟人討論就不是達克啦
JamesR@空想科研
Kales說白了我看不懂你發這篇的用意是什麼。達克和悠子那兩篇很明白,比起終止K島亂象更多的是互捅,那你呢?
KALES.
Inkyfeather: 先回應一下,整理這篇文一個晚上沒睡了。不過就和我內文提的,我同樣是看了河道才知道有發了那一篇內容
KALES.
JamesR@空想科研 : 發這篇文是因為我是當事告訴者,在這種情況下有出來發言的責任。
JamesR@空想科研
我的問題不是這個。你僅澄清了整個告訴經過,而另外兩人除此之外還加入了個人臆測並以此互相攻訐,那麼人們就會問你,對於兩人的說詞你的態度是什麼,又對於K島匿名誹謗文你是否認為真是悠子所為。

我想你應該不認為是悠子做的,所以才如內文所說幫他開脫吧?
佛系玩家@烤透抽
我也覺得,這個記者式疑問...重點不應該是在對匿名抹黑的應對嗎
莉娜爸🌈
原來KALES是雙北市長啊~(燦笑
KALES.
在擔當台北TRPG推廣會負責人以來,我的立場一直都是希望能讓更多人了解TRPG的有趣之處以及更好的環境,並希望能獲得大家的支持。然而組織運作人員實際上一直都是我一個人,這不妨礙前面的目標,不過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而每個人都只能為自己的言行負責。這部分就像我也為台北推廣會負責。
KALES.
從目前觀察的發文來看,我也認為利用匿名進行抹黑攻擊的不止一人,但就如法條規範,我所能提告抓人出來的對象有其限制,盡管如此,這邊也會持續蒐證。
KALES.
而舉在K島上經常模擬出的攻擊言行。我一直出自真心的認為不論是做為什麼人,喜歡或不喜歡怎麼樣的系統,或者喜歡還討厭怎麼樣的玩家。每個人都有自己做選擇的權利與自由。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去規定指點誰該怎麼和自己的朋友一起享受

這讓我想起以前也曾在噗浪上發過類似的文,記得當時也真的有一位匿名的新帳號願意出來對話。
所以這邊我也想要再次呼籲,請看見這篇公告發文的人,不論是否先有支持還是討厭的對象。若是有過類似匿名攻擊抹黑的行為,請停止下來。不論是攻擊悠子還是攻擊台北推廣會還是其他任何的團體或個人。這樣的行為沒有意義,製造熟手與新手的差異與對立也沒有意義,更是破壞大家的熱情。沒有誰真的到了什麼階段就突然從新手跳到熟手老手的。每個玩家也都是獨特的個體,而共同營造一個良好的跑團環境,也對每一人都好。
黃色大鳥
這個世界並不是非黑即白的,沒道理要求KALES要選邊站,KALES今天是基於自己本身是告訴提起人所以自覺有責任發表一篇說明,但這不代表KALES有必要對於明顯沒有充足證據的任何一方背書。
鴉●烏秋
逼著出來提供事情經過的人選邊站真的很過分欸
是不捅人不臆測只想要搞清楚真相就不能發文是嗎?
莫名其妙
KALES.
我發表這篇也沒有想要為誰開脫,就是單純補述我的想法及所知道的
不論是誰,說了什麼,做了什麼,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至於犯人是誰,到現在尚沒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證明一切都是誰做的。
KALES.
對於看過這篇文後願意相信並支持台北TRPG推廣會的朋友,我很高興並且感謝能夠繼續支持。
對於不相信的,我希望我能讓你理解,但單純文字能說的終究有限。
有多少東西說多少話,也是因為如此,我一直以來多不願發表這類聲明。
我希望的是每個人都能有自己舒適的團友,然後偶爾也能出來認識新朋友。並讓更多人了解這種樂趣。
威利路
感人王子 : Inkyfeather: JamesR@空想科研 : 你覺得達克打U子是K島抹黑亂源和人狼約炮這兩件事情有異見,那你去幹達克阿,跑過來質問kales是要問什麼?

再退一步,有幾分證據講幾分話,今天IP查出來就是U子的,你對這個追查過程有意見就去幹桌遊版版主,對達克公開本名有意見就去幹達克,對有駭客意圖入侵U子主機這件事有意見就想辦法把駭客找出來,

結果U子自己的懶人包用紅字意圖指涉KALES和達克自演,你們也在旁邊喊熱喊的那麼高興,你們有證據嗎?還在講K島亂象,K島桌遊版最先被抹的就是北推和KALES,抓IP出來告就是要終止亂象,那你們現在又在幹嘛?
icido
看這串的火氣....現在賣雞排珍奶還來的及嗎
-修卡-
我覺得大家火氣也不用這麼大,在這吵架也不是kales希望的吧.
每個人搞清楚事情經過的方法跟思路都不同
至少上面的提問我看也確實會有這問題

所以才會需要問不是嗎?
以我來說我對兩邊只論跑團跟印象都是很認真的人,我相信一個人的作為跟態度會實際反映在別人怎麼跟他溝通

所以我會靜靜看著大家的說法
莉娜爸🌈
被教徒亂入帶風向了~
-修卡-
莉娜爸🌈 : 為什麼一開口就要教徒,一開口就風向?請問誰是教徒誰是風向,不正是因為這種口吻跟對白才會引來那麼多戰火嗎
威利路
Inkyfeather: 那你去幹達克阿,還是你覺得KALES去告U子拿到判決書也算是道德瑕疵?
鴉●烏秋
抱歉,我看到Kales好好講話提供情報居然有人還要這樣嗆一個血糖低火氣大
若噗主覺得我上面發言不妥可以刪噗
感人王子
威利路 : 只對tag我的部分來說,我只是很在意Kales昨天在事源中"被拉去"站邊這回事。就只有這樣而已,其他內文的部分我真的沒有質問,就是這樣。
知不知情,那自然是問當事人,總好比去迂迴蒐證問一堆旁人側擊吧。當事人說沒有、那就沒有。
我大概就這樣。
佛系玩家@烤透抽
Inkyfeather: 你所想知道的看法除了把水攪亂以外沒有更多的意義...,如果真的想知道個人看法,正確做法應該是直接的,私下的去問,而不是開記者會,私噗,e-mail,或者乾脆去打電話問功夫,你在這個噗下面問這個問題除了讓kales的朋友感到你的咄咄逼人以外沒有其他意義吧,還是你就是想看八點檔?
文[無職]
這裡還找得到KALES,另一邊抓不到神秘駭客qq
佛系玩家@烤透抽
而且你問了人家就要答?是不是還要行使第四權?
佛系玩家@烤透抽
可是你只有問題,沒有看法,而且你問的問題,跟人家的主題無關
鴉●烏秋
情感上覺得朋友的做法怎樣是有什麼責任必須跟別人說明嗎?
不能心情複雜不想講嗎?
人家都已經沉澱一晚上就為了平靜發文還這樣問到底是什麼居心?
icido
人家只是出來講前因後果,又不是出來講心得感想的,死巴着不放要人家發表感想是怎麼www
鴉●烏秋
我是覺得你和上面某位這樣回文攪亂一灘水大概有50%跟你認為唯恐TRPG圈不亂的周圍人士一樣不經思考
東東
原來在k島被黑的受害者還要檢討自己啊
威利路
Inkyfeather: 別想偷換概念,達克怎麼聽說U子就是K島抹黑IP來源,跟達克怎麼知道U子本名,跟達克把這些事情一口氣爆出來是三碼子事,要戰我勸你先把這些事情都釐清一下比較實在
-修卡-
KALES. : 你的朋友們雖然是這樣說,我也不是不懂他們心情。

但我也很好奇你的想法?當然不想回應也無妨,畢竟這樣的事情誰也不樂見。
ⓒ月森
先不論U、D跟K先前發生過什麼事啦~ 也不講道德瑕疵爭議那些的畢竟非當事者無法參與~ 但身為一個路人實在很好奇公佈他人姓名的當事人,是否知道有種東西叫做[個資法]? 光是公佈他人姓名可能就有刑事責任欸~
ⓒ月森
本人吃瓜群眾實在很好奇D在本次事件中到底扮演何種角色? 他既不是被U騷擾的受害人,也不是對K提出抹黑的當事人,那他到底有什麼立場公佈他人姓名呢?
威利路
Inkyfeather: 原來不是用梳理出來的結論,而是用疑問句去質問人家叫做公開自己的想法,很棒
鴉●烏秋
ⓒ月森 : 那你要不要去回達克?
東東
ⓒ月森 : 好奇的話可以直接去問達克喔,這裡沒有人可以代表達克說話
佛系玩家@烤透抽
去問他啊...還是kales或者在場諸人誰會天眼通幫忙通一下.
Roc Tseng
Inkyfeather: 也許你的本意不見得是如此,但是在我看來如果你要求kales表態,其實就像在要求他對他朋友的事情負責。

如果我們要求一個人的私德不夠,還要要求他為朋友的私德負責,我個人認為這樣有點過頭了。
阿 怪
如果有證據就提吧,推測、可能、是不是的最後還是空話;
既然雙方都是受害者,一起糾那個入侵悠子站台的駭客比較實在
-修卡-
然後這邊感覺已經要K島化了,為什麼不能好好談談呢。這種討論氣氛光看著火氣不就上來了嗎...雖然跳出來回應的我也覺得自己很傻就是....就我來說其實希望事情能和平落幕,不管誰都只是想開心跑團,而不是把跑團備團心力用在吵架上吧....
ⓒ月森
身為一個吃瓜群眾幹嘛去問本人阿XD 貼在這邊不就會被看到了嗎~ 這種疑慮就看當事人要不要出來澄清吧~
悠子@人生與帶團的糾結
作為當事人之一,我想我應該還是能回應的。
昨天其實很衝動,想了很多,既然Kales.你想表示達克那篇文你也很意外,我想就當成你不知情吧。至於為什麼當事人的你不知情,達克還能這樣理解事情、且還語帶偏差並公布我的個資、扯出十年前的舊帳,這點就留給大家評斷了。

作為當事人,我們就對開庭這件事聊聊,因為目前只有這件事是我們的交會點。
悠子@人生與帶團的糾結
我只想確認一個點,如果Kales.你想抓出兇手,當天開庭結束我跟你的談話也說明了我的完整主觀視點,我真的不確定你在再議書提出的動機、與討論點,為什麼不是請檢察官調查事證,也就是IP的來源這回事?
我提出證據時,我也聲請了請檢察官追查這些IP,這是我這一方提出的證據我能做的,只是因為今天被告是我,所以我這邊就只能不起訴處分。

我一直相信你那天說的,你會懷疑任何人、目的只為了抓出兇手,我想相信這是真的。
但是收到再議書時,我其實很糾結,如果真想追查兇手,那有太多太多的方向,而為何我看到的彷彿都是針對我這人的動機、說出無遭人冒用可能、指著就是我做的?
將疑點重新補足,那為何不是提出K島發言與IP的關聯性?並要求傳能證明此關聯性的版主作證具結?為何不是要求進行更多偵查?
悠子@人生與帶團的糾結
我這個回應,是想理解你這個人,以及你是否想抓出兇手的想法。
我不希望這個圈子更亂、有更多紛爭,只希望大家都能好好開心跑團,而對此如果能抓出私底下生事的人,那絕對是有幫助的。

我希望我們仍然是可以對話的,如你那天所說,你並不會相信我,我明白,我也不會強求你相信,但是我想抓出兇手的心態跟你一樣。
我在過去承受的謾罵與不實抹黑,遠沒比現在少,如果真有不名譽之事,我知道承受不名譽的痛苦,我不願見這一切。
-修卡-
覺得有點遺憾的是,如果我們不是因為這種事情聚在這邊留言。或許大家其實可以在一場DND或是什麼系統中來場開心的冒險然後點個飲料聊聊天之類的。

希望能有這樣的日子來臨
鴉●烏秋
Inkyfeather: 好吧,但我想你可能比較幸運沒有那種,雖然人不錯但是有時候就是很想sen他巴掌,但sen了其實也知道沒用的朋友(欸
鴉●烏秋
-修卡- : 噢…衷心期待那天的來臨
希望今天吵完大家還是可以一起跑跑看團
對事不對人
威利路
鴉●烏秋 : 吃拉麵消消火(?
感人王子
Inkyfeather: 你確實問太多啦,我頂多只在意A有沒有推動B去揍C的事情,A沒有,那就把A排除,剩下純粹都是B和C的事了
鴉●烏秋
Inkyfeather:好啦至少你有解釋了
溝通就是這樣難免的
接下來B最好出來解釋突然出拳是不是要好好自我檢討一下了
威利路 : 好哇ㄘ都ㄘ(欸不要歪
迷宮飯狂熱@夜行
不好意思想問一下,請問KALES.針對被攻擊言論追查的IP是怎麼拿到的呢?因為對K島運作的機制不太瞭解,所以想問一下><!!
Schaow
迷宮飯狂熱@夜行 : 應該是提告後檢方找出來的吧
🌈拉茲媽㍿🌈
迷宮飯狂熱@夜行 : K島的機制是把IP轉成英文大小寫的字串,只要懂加密方式就可以把回文的那串看起來像密碼的東西,轉回成原本的IP位置
Schaow
🌈拉茲媽㍿🌈
Schaow : 怎麼我有說錯嗎? 難道不是我理解的那樣?
Schaow
🌈拉茲媽㍿🌈 : 這是驚訝的表情,原來那是可以自行轉回ip位置的加密方式喔......非資訊人不懂這個,受教了
東東
Schaow : 可以google一下k島ip加密方式
願意聽你說任何事情的Bさん
Inkyfeather: 本人都出來當面講了 你就先冷靜一下ㄅ
鴨巴獸
KALES. 為什麼悠子那邊都公告不起訴說明書了,但你這邊什麼法院公文或證據都不放出來?
KALES.
鴨巴獸 : 因為法律文書除了法院已公開的之外通常都涉有相關條例不便直接公開,除了上方直接就有全名外加住址會被公開之外,就算有遮住個人資訊也不見得就不違反相關條例。
感人王子
也許我真的很多事,但我認為這件事涉及的不只是私德還有公德的問題。私德是評斷幾個人私底下之間的事,公德是評斷檯面上公共開放場合下做的事。惟明察。
威利路
鴨巴獸 : 現在是在玩UNO嗎?對方放了+4王牌所以我也要放一張反擊回去?
佛系玩家@烤透抽
我反射你的反射我反射的你的反射的我的反射的你的我的它的
🌈拉茲媽㍿🌈
我識破你的識破
鴨巴獸
威利路 : 沒有,因為我覺得這個問題就是大多數人打的問題,沒有說明很虧,我想釐清而已。
阿克罕小商人萊卡
KALES. : 這裡是對法律理解程度為修過法律通識程度的人,就閱讀 再議的不起訴書部分 後的想法:1.申請再議的理由是「被告有動機」、「遭受法益減損是聲請人本人無誤」、「K島上的攻擊對象是聲請人與其經營社團」、「被告有動機、發文時間特殊」,就提出再議的四個理由而言,檢察官會認為再議無理由是可預期的,因為聲請人並沒有提出新證據,而是「自己認為」被告有「動機」、非提出「侵害法益行為」是由「被告著手施行」的事證。動機不是證據,在法律上是這樣看的。
🌈拉茲媽㍿🌈
聽樓上的分析,應該要再有人攻擊KALES才能再提出告訴了,不然物證都在悠子那,這邊是能提出什麼證據XD
阿克罕小商人萊卡
2.相對的,被告在法律的攻防上做了不錯的回應:「爭議文章不是本人發表,並且提出事發期間電腦被入侵的電子記錄與line群的發言」、「指出被攻擊者為KAELS與聲請人KALES的不同,就一個不知情者而言是人名跟植物名的不同」。在法律上看到這樣的抗辯,就必須還給被告人清白。
阿克罕小商人萊卡
🌈拉茲媽㍿🌈 : 物證應該是電磁記錄,也就是K島伺服器那端而非被告的電腦。現在電信警察可以追IP阿,目前看起來像是被告的電腦是跳板了不是嗎?
🌈拉茲媽㍿🌈
阿克罕小商人萊卡 : 如果要證明是跳板的電磁紀錄就在優子那啦
阿克罕小商人萊卡
🌈拉茲媽㍿🌈 : 這個部分,看起來檢察官採信悠子提出的被當跳板的證據,不是嗎?若此,要做的應該是繼續追來源,而不是停在被當跳板處
🌈拉茲媽㍿🌈
所以要提示提出悠子被當跳板是假的這件事的證據?
哇~要教會非資訊人看得懂那些LOG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啊...(跟公務員接觸有感
阿克罕小商人萊卡
🌈拉茲媽㍿🌈 : 1.對,如果聲請人認為跳板為假 2.悠子提出的電磁記錄看起來是資訊門外漢也能理解的程度,另外檢察官也能請專家來做說明就是
icido
挖,連萊卡都釣出來了
🌈拉茲媽㍿🌈
那好像簡單一點,悠子提出的是他被攻擊的證據,並不是發文的時間點有人在用它電腦的證據阿
而且她文章上提的那張圖,真的是她在庭上作證的圖的話,也只是表示他六月被人攻擊,而且攻擊的人都沒有進到他電腦
所以只要要求悠子提出發文時間點的安全性紀錄就可以?
icido
他那張圖....我不是很確定是"有人登入他凍豆腐失敗的紀錄"還是"被盜紀錄"
🌈拉茲媽㍿🌈
icido : 圖片上的文字是
因為安全性錯誤,用戶端無法連線到終端機伺服器。請先確定您已登入到網路,再嘗試連線到伺服器。
https://support.microsoft.com/zh-tw/help/329896/beca...
你看文字敘述覺得是登入了還是還沒登入?
再說那個時間點是六月
icido
因為他文章中有IP,而且很好查
icido
https://images.plurk.com/7hmrTvxE4AxfK7X5A4jr4b.png
威利路
鴨巴獸 : 不起訴書原告被告手上一定都是一樣的版本…所以既然U子自己都貼出來了,Kales幹嘛要再貼一次?要玩大家來找碴嗎?
鴨巴獸
威利路 : 為什麼語氣這麼激動,我沒有要找麻煩=-=”,冷靜下來再看一次我的意思。
“我覺得這個問題是大多數人攻擊的部分,我認為不解釋很虧”
當然很虧這件事是我想的啦,但我是意思是,現在我明白了,KALES說了不提供資料是因為公告法律文件的話,法律層面會有違法之虞,而不是一般鄉民所說的沒證據亂說話。我只是在我想知道的澄清面上詢問而已0-0......
佛系玩家@烤透抽
以我個人的看法來說的話,沒有必要,不管放不放出來,kales還是會去進行他的行動,他人的誤解或毀謗沒有意義,對於kales而言沒有虧損,而且這件事在這裡不管有沒有成功的澄清事實上沒有任何意義,因為法官不會在這裡下達判決,當然這是我個人的想法跟揣測就是了
阿克罕小商人萊卡
🌈拉茲媽㍿🌈 : 悠子出示的證據說服了檢察官,聲請人的沒有,這樣夠清楚了嗎?
🌈拉茲媽㍿🌈
阿克罕小商人萊卡 : 我很清楚啊,所以是在問要上訴的話要提甚麼才可以啊
阿克罕小商人萊卡
🌈拉茲媽㍿🌈 : 不起訴的話,看是要有新事證或是打駁回處分的再議吧
阿克罕小商人萊卡
鴨巴獸 : 被告收到不起訴處分而知悉聲請人的個資,為合法取得聲請人的個資,若善加隱匿相關個資部份,而公開處分書的內容,難謂有違反個資法之虞。法律的部分,我會以為是這樣啦
鴨巴獸
阿克罕小商人萊卡 : 感謝回應,其實我是聽完kales說完才去查,大多都說法院要公開公告才能po圖,但不起訴書通常不會公告(?)
另外,公開的話是“洩漏個資”才會被告,沒洩漏個資的話好像放網路也可,不放網路也可。
我是覺得kales比較謹慎一點,這是好事,只是希望那些認為“不放出來等於沒證據”的外面人冷靜一點。總比貿然放出文件還不小心洩漏個資的人好
阿克罕小商人萊卡
鴨巴獸 : 不放資料等於有鬼是法律攻防以外,如網路生態的慣習。所以在網路這塊,願意放出充分確資訊的獲得的支持會較多。這次的情況是嫌疑人被檢察官認為無犯罪,所以戰場才會被拉到社群裡來,否則這終究是兩造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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