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ot
@wrold_Yam - 性交易合法化 1999年,丹麥將性交易合法化,性工作者受到法律保護,然而經營妓...

手動轉。

雖然我個人認為性交易合法化(注意,不是除罪化)跟減少性暴力,或是人口販運、性產業內的暴力犯罪沒什麼關係,台灣版本的性產業專區有也不利性工作者(註)自主營運。不過如果這則報導的內容是中肯的話,即便這種只懲罰妓院老闆和皮條客(經營、仲介性交易但本身不賣春的人)相對於性工作者友善的制度,性工作者仍然是易受暴力犯罪的族群,這對性工作者是雙輸的局面,不是進入妓院被老闆剝削(以換取執業的安全),就是自由接客但面臨人身的風險。歸根結底,始終是性工作者的特殊性,也就是大部分的性工作者 1.是女人,2. 是經濟和社會層面缺乏支持的女人,使得性工作者比其他服務業更容易成為性暴力或其他暴力犯罪的受害者。
Ybot
這種特殊性,不是因為「保守派」特殊了性,因而特殊了性工作者;這種特殊性來自,性工作從以前到現在皆是一種源自於性別不平等的社會制度,歸根結底,性工作者並不被當成人看待,例如,人們不會認可付了錢就可以要求端盤子的服務生幫忙擦鞋,卻覺得性工作者被強迫提供契約外性服務(例如被凹口交、偷拔套)乃至非工作時間被性騷擾是「本來就該自行負擔的職業風險」。
Ybot
註:有些女性主義派別反對性工作者的稱呼,認為賣淫不是工作,而是一種制度,故以賣性者稱呼更適當。我在此用性工作者是為了延續所轉文章的用法以利討論之便。
Ybot
原噗留言有人認為,性交易合法化 = 性交易成本降低 / 一般人更容易解決性需求 = 性暴力、性犯罪降低

我個人是覺得不會ㄛ。
Ybot
性工作者當然不只有女性,也不一定都是弱勢,但你不能否認弱勢女性特別容易從事性工作。所以,重點是,如果我們安於「歡迎弱勢女性來做性工作」以及不停地製造弱勢女性的系統(例如婚姻,例如墮胎罪),那它就是一個不正義的制度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tang042942: 看到後面有人否認這點的時候我也有這種想法...再怎麼說這些人一定是大宗
*雜食海螺
代理孕母 我覺得更需要正視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我也對性交易者表示尊重跟不對性污名化,但對於這套制度是否會壓迫女性我覺得疑慮還滿多的
Ybot
哇,今天早上再點回去原噗發現合法化毫無疑慮這種看法的人比我想的多很多耶。
Ybot
這個社會給女性並不平等的教育機會,更少的薪資,更容易付出親職代價、擔起免費或廉價的再生產勞動、犧牲職涯未來的婚姻模式,更不自由的生育決定權,系統性地讓女性陷於貧困以後,問說讓一個以剝削大部分是女性工作者組成的性產業合法化有什麼問題。

對呀,有什麼問題?
°☃玉米⚾°
看原噗也嚇到,或許性交易合法化會對一些事情有利,增加稅收或是工作者享有勞保之類的制度,但我也覺得性工作者還是很容易遭受性暴力
°☃玉米⚾°
合法化之後就是要落實以及真正剷除對性工作者不利的事吧,但這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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