靄 -手取川河景第六排
@ailinhuang
已經
Mon, Jan 14, 2019 9:09 AM
Mon, Jan 14, 2019 3:52 PM
182
200
「肉圓」
其實真正恐怖的是:
兒福與家暴的普遍觀念,是阿嬸成年後才開始在社會間展開的,也就個二十多年的光景。
阿嬸小時候,路上就揍人的爸媽是種日常。家暴要到妻兒死相淒慘才會上社會版眾所週知,還活著上報只會被成恥辱而非得到社會保護。
繼承父母暴力行為以為自己只是在「處理家事」的成年人,其實比我們以為得多。
只是知道不好看學會閃躲關注而已。
@ailinhuang - 「哭」 「兒虐死亡,多不是一次斃命,是經年累月虐待」尹莘玲說,受虐兒被通報...
有事113不要等
靄 -手取川河景第六排
@ailinhuang
說
Mon, Jan 14, 2019 9:13 AM
@ailinhuang - 家暴面貌 科學分析推翻主觀經驗「資料科學幫我們驗證了過去認為是科學的東西,其...
靄 -手取川河景第六排
@ailinhuang
說
Mon, Jan 14, 2019 9:17 AM
Mon, Jan 14, 2019 9:19 AM
「您別再這麼打包子了,再打,餡都給你打出來了」
北京老奶奶的這句不只是台詞,也是某個年代之前的兒童日常。因為夠酸夠痛所以才會好笑。
chiwen
@chiwenho11
Mon, Jan 14, 2019 9:25 AM
我婆婆他們還有那是家務事,不可以管的歪理。被家暴女性他們也覺得不應該離婚,我曾經回她 難道要被打死為止嗎?
靄 -手取川河景第六排
@ailinhuang
說
Mon, Jan 14, 2019 9:26 AM
Mon, Jan 14, 2019 3:54 PM
被揍大的成年人並非全部都會繼承施暴者的位置
。
會希望這些人不會繼續繼承「家務事」的概念,事件當下可以出手,可以出聲,可以打那通電話叫個警察就好。
真的只要這樣就好
有事113不要等
茶米
@gpltw
說
Mon, Jan 14, 2019 9:28 AM
我姊夫就是施暴者
靄 -手取川河景第六排
@ailinhuang
說
Mon, Jan 14, 2019 9:28 AM
Mon, Jan 14, 2019 2:17 PM
chiwen
:
如果是清代那是對的。
因為當時的官府管國法不管家規(含家僕在內,相當於現在的受雇員工/養子女),法律上確實是由該宗族家長家法決定,而且女性沒有法律身份,未嫁由父兄代言,已嫁則由丈夫與兒子代言,這情況管了真的沒用。
所以這觀念有一部分是舊俗,但非現代法律的情況。
家暴從日治以來就不是家務事囉
謎之女/四趴.宗教退散
@enfihu
Mon, Jan 14, 2019 9:30 AM
...跑去找了一下曾子受杖,這句話才是對的:"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 小小體罰還可以,但拿大棒棒打就很可怕,塊陶
靄 -手取川河景第六排
@ailinhuang
說
Mon, Jan 14, 2019 9:43 AM
Mon, Jan 14, 2019 9:47 AM
所以我們現在已經不知道那時代的大叔們,說「
我不打女人
」這句話有多難得。「
疼老婆疼孩子的老公
」對太太們來說有多夢幻。 現代這些是
基本中的基本
。
靄 -手取川河景第六排
@ailinhuang
說
Mon, Jan 14, 2019 9:48 AM
謎之女/四趴.宗教退散
: 對啊
靄 -手取川河景第六排
@ailinhuang
說
Mon, Jan 14, 2019 9:59 AM
不管母親基於怎樣的原因,她懂得蒐證並曝光表示有意識的在自我保護,這是很好的。希望一切能從家庭暴力轉變成社會暴力的狀況解除,得到最好的結果(合掌)
靄 -手取川河景第六排
@ailinhuang
說
Mon, Jan 14, 2019 11:49 AM
Mon, Jan 14, 2019 12:07 PM
{自己找註釋}《隋書·刑法志》:
“杖皆用生荊,長六尺,有大杖、法杖、小杖三等之差。大杖,大頭圍一寸三分,小頭圍八分半。”
小曾塊陶!頭也不回的逃!
靄 -手取川河景第六排
@ailinhuang
說
Mon, Jan 14, 2019 12:14 PM
Mon, Jan 14, 2019 12:14 PM
「其實對於這對母子來說,最可怕的是後續的生活。現在全台灣都知道這個爸爸打人、爸爸被群毆,爸爸的臉根本被丟盡了;這樣的屈辱對一個會施暴的死異男而言,已經構成足夠的殺意,要人怎麼不害怕。」
韓璟
請社會人士出手前多想三下真正的正義是什麼
謎之女/四趴.宗教退散
@enfihu
Mon, Jan 14, 2019 12:29 PM
靄 -手取川河景第六排
: 荊樹支條真的不細,怕
手殘但還是要玩九日
@s2t4a6cy
說
Tue, Jan 15, 2019 1:23 AM
茶米
:
茶米
@gpltw
說
Tue, Jan 15, 2019 1:46 AM
手殘但還是要玩九日
: 但是我姊夫不是社會新聞的主角,而且這位施暴者現在如果繼續施暴,可能會被他兒子揍
手殘但還是要玩九日
@s2t4a6cy
說
Tue, Jan 15, 2019 1:46 AM
茶米
: 喔喔~
靄 -手取川河景第六排
@ailinhuang
Tue, Jan 15, 2019 2:16 AM
兒子的基本功用(不是 ,不希望是
茶米
:
茶米
@gpltw
說
Tue, Jan 15, 2019 2:21 AM
靄 -手取川河景第六排
: 然後老爸深夜打電話給外公告狀,說他孫子奏老爸
手殘但還是要玩九日
@s2t4a6cy
說
Tue, Jan 15, 2019 2:21 AM
比較好奇你姐的狀況
茶米
@gpltw
說
Tue, Jan 15, 2019 2:25 AM
手殘但還是要玩九日
:
這個姊姊年紀跟我差很多是傳統女性,所以基本上還是傳統的路線
雖然我覺得她需要看精神科醫師
手殘但還是要玩九日
@s2t4a6cy
說
Tue, Jan 15, 2019 2:26 AM
茶米
: 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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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真正恐怖的是:
兒福與家暴的普遍觀念,是阿嬸成年後才開始在社會間展開的,也就個二十多年的光景。
阿嬸小時候,路上就揍人的爸媽是種日常。家暴要到妻兒死相淒慘才會上社會版眾所週知,還活著上報只會被成恥辱而非得到社會保護。
繼承父母暴力行為以為自己只是在「處理家事」的成年人,其實比我們以為得多。 只是知道不好看學會閃躲關注而已。
北京老奶奶的這句不只是台詞,也是某個年代之前的兒童日常。因為夠酸夠痛所以才會好笑。
會希望這些人不會繼續繼承「家務事」的概念,事件當下可以出手,可以出聲,可以打那通電話叫個警察就好。
真的只要這樣就好
如果是清代那是對的。
因為當時的官府管國法不管家規(含家僕在內,相當於現在的受雇員工/養子女),法律上確實是由該宗族家長家法決定,而且女性沒有法律身份,未嫁由父兄代言,已嫁則由丈夫與兒子代言,這情況管了真的沒用。
所以這觀念有一部分是舊俗,但非現代法律的情況。
家暴從日治以來就不是家務事囉
“杖皆用生荊,長六尺,有大杖、法杖、小杖三等之差。大杖,大頭圍一寸三分,小頭圍八分半。”
小曾塊陶!頭也不回的逃!
茶米 :
這個姊姊年紀跟我差很多是傳統女性,所以基本上還是傳統的路線
雖然我覺得她需要看精神科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