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丁】
中國公安部在2018年12月19日,以公安部令的形式,頒布了一部「自我賦權」的《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的規章。筆者之所以認為公安自我賦權,是因為這個公安部令,將形式上對公安監督的,如過錯責任的認定、責任的免除,理應屬於外部監督的權力,都納入自家靡下,並且將原設於公安內部的警務督查部門,擅改為警員所謂權益維護部門——可直接將自己認定的、對警員不實投訴者立案偵查。
〖丁】
底下介紹的案子都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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