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AI行動創新內閣_上架台灣
內政部為阻絕不實資訊仍執意通報或散布者,
造成無可回復的損害,「災害防救法」有立法處罰處3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必要,以避免致生公共安全的危害。是不是應比照傳染病防治法散布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流行疫情消息,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最高可科新臺幣五十萬元罰金;並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得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內政部今天並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意圖散布傳播明知為不實之事,使公眾產生畏懼或恐慌,將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必竟「謠言」有抽象難舉證之實(applause)
內政部動起來了,司改呢?
耶兔巢
(appla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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