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崎
狠批台灣反同公投 聯合國官員:人權永不應付諸表決 | 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
老早就覺得將一個人的價值用投票決定是很奇怪的事情,看來不是我想太多。
掰噗~
問倒我了 (p-doh)
黑崎
因為過去曾經大量的閱讀跟觀覽二戰歷史的相關資料,所以對於人權的問題特別敏感,也對違反人生而平等的事情都相當厭惡,尤其用種族來區分自己人或外人的歧視性言行,都讓我非常的反感。上個月公投的開票結果出來,大家在討論什麼同溫層問題時,我只想問為何一個人可以用投票去決定另一個人存在這世上的價值?到底是有什麼權利去剝奪別人應當有的權利?
(p.s這裡所講的是建立在當事人的權利是未侵犯他人權利前提下,例如犯罪者就不算[但該有的憲法上訴訟程序保障仍要具備],犯罪者終究還是要為其犯罪行為產生的侵害結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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