墟🔥塔塔開進度(20/40)
@ares_plrk
Sun, Oct 21, 2018 5:10 AM
Sun, Oct 21, 2018 5: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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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ondemon - 宗教法這3小 幫高調
午餐配到這條差點吐出來...
請大家關心一下最近要送審的宗教基本法,裡頭有很多容易被有心人士利用的敘述,先不論讓財務合理不透明的訴求,其中這條也讓我毛骨悚然:
第十五條 (未成年人之宗教選擇權)
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應
尊重父母或監護人為其未滿十六歲之子女選擇宗教信仰及宗教教育之自由
。
國家、地方自治團體、父母或監護人應尊重已滿十六歲子女選擇其宗教信仰及宗教教育之自由。
我覺得這不妙,小朋友若自小被有堅定信仰的長輩強制決定信仰,那是影響一輩子、包含身邊的環境都會是不一樣的氛圍,不是十六歲讓你說走就走的事。
墟🔥塔塔開進度(20/40)
@ares_plrk
Sun, Oct 21, 2018 5:14 AM
裡面固有保障人民的條文,但是大量強化了宗教團體的自主權利,我認為台灣的狀況其實還沒有必要做到這樣,在幫助到真的需要的小團體之前,更容易使意圖斂財的大團體獲利...
🌈困惑人生|貝殼殼殼
@FIFI_0W0
Sun, Oct 21, 2018 5:45 AM
粗體那條不算是違背憲法基本人權嗎
墟🔥塔塔開進度(20/40)
@ares_plrk
Sun, Oct 21, 2018 5:46 AM
🌈困惑人生|貝殼殼殼
: 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在拿成年的界線在解釋權利....
Francis
@kadice
Sun, Oct 21, 2018 6:00 AM
Sun, Oct 21, 2018 6:00 AM
路過補充個 這邊還有更多噁心的畫重點.... (如果不妥請噗主刪除 不好意思)
Re: [FB] 劉盈君-群魔亂舞的宗教法草案 - Gossiping板 - Disp BBS
失去交流動力之兔
@amnji51
Sun, Oct 21, 2018 6:02 AM
將宗教知識列入基本教育我也覺得很母湯
墟🔥塔塔開進度(20/40)
@ares_plrk
Sun, Oct 21, 2018 6:03 AM
Francis
: 沒關係,讓願意了解的人也點進去看吧
墟🔥塔塔開進度(20/40)
@ares_plrk
Sun, Oct 21, 2018 6:04 AM
失去交流動力之兔
: 好處是了解各個宗教,但就怕有心人士利用這些...
墟🔥塔塔開進度(20/40)
@ares_plrk
Sun, Oct 21, 2018 6:05 AM
以及教材的選擇又是......
歷史教材已經充滿爭議了,宗教教材要不偏頗任何一方也有困難....
惡鬼于一 [人性流失中]
@ENSIS
Sun, Oct 21, 2018 6:17 AM
宗廟之類相較於老百姓是強勢者' 並非啥需要特別立法保護的弱勢群體, 這[方向]明顯以少數人的私慾優先...
Craig太妃糖Tweek
@pieapple616237
說
Sun, Oct 21, 2018 8:11 AM
這個要阻止是不是要靠找很多信任的立委投反對票就能阻止?
墟🔥塔塔開進度(20/40)
@ares_plrk
Sun, Oct 21, 2018 8:23 AM
Sun, Oct 21, 2018 8:23 AM
Craig太妃糖Tweek
: 不失一個辦法但是我自己更希望社會可以多投以關注,用輿論壓力來讓委員們重新思考,只把希望壓在政治人物身上有點危險
兔兔
@Cloverata
Sun, Oct 21, 2018 9:35 AM
請大家先打給內政委員會的立委表達反對及擔心為何,這是最快速的,他們可以先擱置,才會有後續的討論空間及時間。
輿論等發酵到立委注意需要時間,如果媒體也不報,那輿論是不會強烈到立委會在乎的。更何況這法案能提出就代表已經有足夠強烈宗教團體施壓遊說到立委必須提出法案,媒體跟輿論是容易買跟操作的,輿論不一定會往反正的立場走。
火星人
@r48u18chin
Sun, Oct 21, 2018 9:59 AM
尊重是指什麼意思啊?有類似的法條有這樣解釋的嗎?
Craig太妃糖Tweek
@pieapple616237
Sun, Oct 21, 2018 10:46 AM
我記得"應"是必須,"得"是可以
所以"應"是強制的,"得"是有討論空間的
FABIANA2015
@FABIANA2015
Sun, Oct 21, 2018 11:18 AM
我不清楚原文,但聽起來很危險耶……好像不是可以讓父母幫孩子出生領洗的意思耶…父母幫孩子選擇宗教是什麼回事?父母信邪教逼孩子跟從邪教也可以的意思嗎?
夏雪
@sjsnow
Sun, Oct 21, 2018 11:34 AM
好…噁心
~昊~
@eastband
Sun, Oct 21, 2018 1:36 PM
法律對宗教的優待令人費解
我以為現在是法治社會?不是神權社會?
為什麼宗教要特別待遇?法律上不是應該當一般商業or非營利組織對待就好了嗎?
至於16歲前後這個我覺得沒什麼意義吧…法律上怎麼定最終還不都是看家長自己怎麼做,還有孩子本身意願和堅持度,看是家長會強迫小孩去還是小孩不願意就算了。
多此一舉的規定有點奇妙,難道身分證上要註明宗教嗎?小孩不願意去也要註名他是XX教信徒?還是說法規通過了小孩不願意去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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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配到這條差點吐出來...
請大家關心一下最近要送審的宗教基本法,裡頭有很多容易被有心人士利用的敘述,先不論讓財務合理不透明的訴求,其中這條也讓我毛骨悚然:
第十五條 (未成年人之宗教選擇權)
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應尊重父母或監護人為其未滿十六歲之子女選擇宗教信仰及宗教教育之自由。
國家、地方自治團體、父母或監護人應尊重已滿十六歲子女選擇其宗教信仰及宗教教育之自由。
我覺得這不妙,小朋友若自小被有堅定信仰的長輩強制決定信仰,那是影響一輩子、包含身邊的環境都會是不一樣的氛圍,不是十六歲讓你說走就走的事。
歷史教材已經充滿爭議了,宗教教材要不偏頗任何一方也有困難....
輿論等發酵到立委注意需要時間,如果媒體也不報,那輿論是不會強烈到立委會在乎的。更何況這法案能提出就代表已經有足夠強烈宗教團體施壓遊說到立委必須提出法案,媒體跟輿論是容易買跟操作的,輿論不一定會往反正的立場走。
所以"應"是強制的,"得"是有討論空間的
我以為現在是法治社會?不是神權社會?
為什麼宗教要特別待遇?法律上不是應該當一般商業or非營利組織對待就好了嗎?
至於16歲前後這個我覺得沒什麼意義吧…法律上怎麼定最終還不都是看家長自己怎麼做,還有孩子本身意願和堅持度,看是家長會強迫小孩去還是小孩不願意就算了。
多此一舉的規定有點奇妙,難道身分證上要註明宗教嗎?小孩不願意去也要註名他是XX教信徒?還是說法規通過了小孩不願意去就是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