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21
[毒言] 如果一個人不會因為覺得「開車本身是很不安全的」而去製造假車禍、拍片來警告那些開車的人……。

那麼宣稱約砲很危險,所以要製造危險來警告大家的邏輯……本身就是個不成立的命題。(聽到這個論述很想罵:你自己本身就是危險阿幹!)

想要避免危險、降低危險的有效方法是『共同製造一個安全的場域』,如希望交通安全是建立在推行不要酒駕、推動代駕服務、降低有風險的駕駛行為……。而我們不會做出每天去酒店前面嘗試撞酒駕者的行為來達成希望交通安全的期待= =b
政治瘋狗鄉愿戀童癖都被爆菊
在佈告欄上貼真實車禍翻車照片超有效,還有健教課放法院已出男方有罪判決真實性侵受害者談過程和感受的影片,案件要單純
es21
同意,是蠻有效的。我覺得如果今天影片上傳者完全未涉入『製造』危險這件事,而是去蒐集各種約砲時女生、男生所遭遇到的危險事件,藉此達到警示效果,這完全OK,因為他並沒有去促成危險發生、並沒有讓自己成為危險份子的一員。

但他主動去製造一個高風險事件,就完全是兩件事了……。

主動製造的高風險事件,又如何去推論到外界的確這麼危險。這其中的因果推論關係非常薄弱。例如:我主動在給朋友吃的麥當勞裡面加髒東西,然後說"你看!去麥當勞吃東西超危險的呢!你有可能吃到髒東西,所以還是別吃麥當勞吧……"。這只能推論出別交你這個朋友喔~~跟麥當勞一點關係也沒有……囧|||
es21
簡言之,我看到這件事,某些人的狀況是:
惡劣地主動造成他人的不幸,再去宣稱造成他人不幸具有警示意義,想藉此規避外界譴責自身的惡劣。
……但這是兩件事,惡劣本身還是惡劣,依然可以被譴責,『並且因為大家在譴責你的惡劣,所以無法好好重視警示意義本身,結果達不到(削弱了)原有警示大眾的目的』。
政治瘋狗鄉愿戀童癖都被爆菊
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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