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貓筑✿Panda Chu
@bamboo772
說
Thu, Aug 2, 2018 8:31 AM
20
2
法律+邏輯
Re: [問卦] 雞排下毒放機車上,被偷吃有罪嗎
一、雞排上的藥量會致人於死,而且你明確的認知到這件事:
掰噗~
@baipu
覺得
Thu, Aug 2, 2018 8:32 AM
不要讓黑暗料理界得逞了
熊貓筑✿Panda Chu
@bamboo772
說
Thu, Aug 2, 2018 8:33 AM
(一)你認為掛在機車上的雞排乾不乾淨都不知道,不可能有人吃飽沒事會把機車把手上的雞排偷去吃。雖然那塊雞排有致人於死的危險,但應該不會發生吧。或是你認為你只是稍微離開一下,應該不會被偷走吧?
(二)當你把毒雞排掛在車的把手上時,你覺得被人偷去吃也沒關係,偷雞排的如果吃了死了的話是偷的人自己活該。
→在(一)的時候你是過失致死罪;(二)的時候是殺人罪。
熊貓筑✿Panda Chu
@bamboo772
說
Thu, Aug 2, 2018 8:33 AM
推 spring53287: 不能偷東西也是常識不是嗎?
PO主回:
一個行為跟一個行為間是分開來看的
,別湊在一起當撒尿牛丸。那個偷雞排的人還是會成立偷竊罪。
熊貓筑✿Panda Chu
@bamboo772
說
Thu, Aug 2, 2018 8:34 AM
法律真的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呢...
熊貓筑✿Panda Chu
@bamboo772
說
Thu, Aug 2, 2018 8:35 AM
smallz: 就是這些法匠 都吃別人的東西就不用先想過風險嗎? 沒有偷吃就沒有後面被毒死的問題
PO主回:喔,有件事很重要。關於這個機車把手上的雞排會不會被偷走的預見可能性判斷,不是依據原PO(也就是掛雞排的那個人)個人的主觀意志去判斷,是
從客觀社會情境來評估
。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8:37 AM
法律的目的是讓一切有個基本規則,不然很容易因為個人情緒就造成想怎麼解讀就怎麼解讀
三郎丸
@appletw95_
Thu, Aug 2, 2018 8:38 AM
這其實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
別人做了壞事不代表自己也能做壞事
熊貓筑✿Panda Chu
@bamboo772
說
Thu, Aug 2, 2018 8:38 AM
zseineo: 你們買便當掛車上沒想過他會被偷去吃嗎?沒想過的話還蠻 XDD
PO主回:是的,對於雞排會不會被偷,並不是由原PO的想法去觀察。這就好比機車鑰匙沒拔,可以預見機車有很高機率被偷一樣,甚至安全帽也是。一直強調自己認為把手上的雞排不會被人拿走,某種程度是也只是昧於事實的硬扯而已。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8:38 AM
而且就算過失致死,還會扯到阻卻違法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8:39 AM
而且有時候很多角色牽扯到別人都無所謂,但是把自己身邊的人帶入各種角色就更能理解法律輕重的解釋意義
彩🎨おつるる
@natsusora
Thu, Aug 2, 2018 8:40 AM
Thu, Aug 2, 2018 8:45 AM
之前讀的是財經法律 在上法學緒論 刑法的時候
經常都會有繞一大圈 慢慢延伸 拓展 最後才發現講的是很簡單的事情
後來想想 這也是訓練邏輯的一種方式吧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8:40 AM
假設今天就是自己的小孩,跟同學出去玩,然後真的北七去吃了這雞排一口好了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8:41 AM
然後他就是偷吃雞排該死好嘛,這社會應該沒這麼嚴苛吧 (ry
wenbao⎝(・ω´・ )
@wenbao
Thu, Aug 2, 2018 8:42 AM
要看犯意,邏輯上你不會對自己要吃的雞排下毒,這個動作就有問題了
wenbao⎝(・ω´・ )
@wenbao
Thu, Aug 2, 2018 8:42 AM
而對方偷竊是另外的刑責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8:44 AM
基本上你就要先解釋對自己雞排下毒的用意是啥...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8:44 AM
通常這邊很有可能就會變成不確定故意了
熊貓筑✿Panda Chu
@bamboo772
說
Thu, Aug 2, 2018 8:44 AM
kneehanpain: 為什麼我要預見我買的雞排有被偷吃的可能!操
PO主回:那你下次把一萬塊的安全帽掛在後照鏡上,放個一天看看。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8:44 AM
不然我的室友常常偷吃我的布丁,我故意在我的布丁下毒,然後還提醒她說不能吃,會中毒。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8:45 AM
他吃了中毒死了我就沒責任了嗎? 事情似乎沒這麼單純 XD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8:45 AM
我不只不是過失也不是不確定故意,我甚至還提醒他那個有毒了呢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8:46 AM
遇到家附近吵死人的小屁孩,我還可以故意拿有下毒的零食問他說:『這有毒,你敢吃嗎?我勸你是不要吃啦。』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8:47 AM
Thu, Aug 2, 2018 8:49 AM
然後如果他拿去吃死了我也應該要沒責任才對?因為我不只連提醒義務都做了,還勸他不要吃 (ry
白沙圓舞曲★殘月
@charles0522
說
Thu, Aug 2, 2018 8:59 AM
我就曾經發生過我在逢甲買了個燒肉便當,但我只是停下車進去小7買了個飲料,過程不超過5分鐘,但我的便當就被偷了...好了!!假設倘若商家不乾淨,小偷吃了便當食物中毒死了,那責任算在誰身上?
熊貓筑✿Panda Chu
@bamboo772
說
Thu, Aug 2, 2018 9:00 AM
白沙圓舞曲★殘月
: 下面有人問一樣的問題。
mimikyu: 如果我不知道雞排被下毒 那我會有刑責嗎
PO主回:你去雞排店買了塊毒雞排是什麼概念?XDDD 如果你自始不知道那塊雞排有毒,卻掛在手把上,小偷吃了死掉,你是沒有責任的。你主觀上對這件事毫無認識。
アルテ写場 Hue
@ytre99457
Thu, Aug 2, 2018 9:02 AM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在毒雞排上面寫上危險表示,或是再加一層警示用的厭惡劑,至少就盡了危險物質管理的責任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02 AM
アルテ写場 Hue
: 你需要先解釋在雞排下毒,然後又把他留在開放場合的動機
閉家縮
@pijaso
說
Thu, Aug 2, 2018 9:03 AM
所以要是毒雞排是鎖在籃子裡卻還是被偷應該就沒事囉
熊貓筑✿Panda Chu
@bamboo772
說
Thu, Aug 2, 2018 9:04 AM
閉家縮
:
HateAnus: 我鎖在機車後車箱 被撬開來偷吃掉又算啥
PO主回:這可能被認定是無罪,如果法官認為你已經對該危險源善盡保管責任,車廂被撬開已經非你所你掌控的話。這跟掛把手不一樣,會有認定的模糊空間在。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04 AM
閉家縮
: 你如果目的是拿去毒老鼠,或許就可以阻卻違法 (吧?
白沙圓舞曲★殘月
@charles0522
說
Thu, Aug 2, 2018 9:04 AM
所以其實整體犯罪責任都取決於當事人主觀認識吧!若是你有下毒,就沒辦法脫離關係,若是當事人無知,那不管小偷怎麼死的都不關你的事吧
まる。
@leosora
Thu, Aug 2, 2018 9:04 AM
應該是毒雞排上面還有警示標籤的話就是最OK的吧?
アルテ写場 Hue
@ytre99457
Thu, Aug 2, 2018 9:05 AM
好啦就吃業務過失啦
白沙圓舞曲★殘月
@charles0522
說
Thu, Aug 2, 2018 9:05 AM
最好掛上SDS和危害物質標示XDDD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05 AM
まる。
: 一樣的問題,我在雞排上面寫有毒,吃了會中毒,甚至還口頭提醒那個小孩說:『偷吃這個會中毒』,然後就這樣故意放在鄰居貪吃小孩的面前,你覺得我有責任嗎?
露娜騎士Po哥
@Bro_Po
Thu, Aug 2, 2018 9:08 AM
如果今天的法律對於這個案例
認定因為是偷雞排才會中毒致死
判留下雞排的人無罪完全沒有責任
那任何刻意下毒想毒害人、動物、植物
都可能因此無罪
露娜騎士Po哥
@Bro_Po
Thu, Aug 2, 2018 9:15 AM
39M@39P
:
不一樣 你講的例子有多一個"故意"放在小孩面前
他的案例比較像這個 所以有警示是可能無罪的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16 AM
露娜騎士Po哥
: 有可能,但就是要上法院攻防了,可能還要評估那邊的環境跟情境~
熊貓筑✿Panda Chu
@bamboo772
說
Thu, Aug 2, 2018 9:18 AM
除鏽劑裝飲料空瓶 街友誤喝死於非命 | 蘋果日報
今天的新聞
尼亞/十年睦粉
@ausp0930
Thu, Aug 2, 2018 9:22 AM
那如果是沒有毒 只是包含過敏物質 掛在機車上的人不會過敏 偷去吃的人過敏死亡 那掛食物的會有責任嗎
露娜騎士Po哥
@Bro_Po
Thu, Aug 2, 2018 9:26 AM
尼亞/十年睦粉
: 沒有 因為這個食物是無毒的
まる。
@leosora
Thu, Aug 2, 2018 9:26 AM
39M@39P
: 這個時候就是"故意放到小孩面前"這邊會有問題吧
露娜騎士Po哥
@Bro_Po
Thu, Aug 2, 2018 9:28 AM
尼亞/十年睦粉
: 除非是 (1)在知道偷吃者有嚴重過敏
(2)刻意更改包裝 就是故意要讓這個偷竊者吃到的這種奇葩案例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28 AM
まる。
: 大家開始有抓到重點了 XD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28 AM
Thu, Aug 2, 2018 9:30 AM
但是我是要他不准吃,為什麼放在他面前這個動作會有責任呢?
露娜騎士Po哥
@Bro_Po
Thu, Aug 2, 2018 9:30 AM
以吃到過敏物致死的案例
法律上只有生產者必須標示避免過敏者誤食的義務
至於分辨什麼東西能吃這是過敏者須自行負擔的責任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32 AM
Thu, Aug 2, 2018 9:33 AM
我已經盡到『標示』『提示』甚至還有『勸導』的義務了,那我現在只是把我自己買的雞排留在我的位置上他的面前,那他拿去吃中毒死了,為什麼我還是會有責任呢?如果是路過不知情的人吃了也就算了,他都完全知道了還是吃了,那我的責任到底是從哪邊產生的呢?
Pyrogen
@Senyoi
Thu, Aug 2, 2018 9:32 AM
法律的目的是讓實務上的問題好解決
現在法律會有這麼多複雜的原則,就是因為古時候用道德直覺辦案搞出很多延伸問題,為了降低社會付出的成本,並且考量實務需要,才會有今天的法學基礎,而這個法學也會隨著時代繼續演化
Pyrogen
@Senyoi
Thu, Aug 2, 2018 9:33 AM
Thu, Aug 2, 2018 9:33 AM
39M@39P
: 之前有個在超商飲料下毒的千面人也是這樣認為,然後他就被抓了
💪Boon≤﴾ʘᵜʘ﴿≥
@samllhome
Thu, Aug 2, 2018 9:33 AM
把有毒的雞排掛在把手上,平日就在那活動的保育類動物吃了有罪嗎?
怎麼判定你是要毒老鼠還是毒什麼生物?
露娜騎士Po哥
@Bro_Po
Thu, Aug 2, 2018 9:36 AM
39M@39P
: 因為你『引誘』這點很重要不能忽略啊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37 AM
露娜騎士Po哥
: 我沒有引誘啊,我是叫他不要吃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37 AM
你要證明我引誘啊,不能這樣誣賴我
Pyrogen
@Senyoi
Thu, Aug 2, 2018 9:40 AM
39M@39P
: 這就要看你遇到的法官怎麼認定你的犯意
像毒蠻牛事件中,王男在前面幾審法官採信檢察官提出的證據,他曾拿氰化物實驗劑量,再調成人體致死劑量兩倍的濃度,故認定殺人動機明顯,判決認為是連續殺人行為
但是2009年到高院時,法官卻認為瓶身標示警告有毒,認為王男應無殺人意圖,推翻前面幾審的決定,改用其它罪則判處無期徒刑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40 AM
而且從客觀角度來看,我做的是『口頭警告』『寫警語』以及『告知』。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40 AM
怎麼看都不是『引誘』對吧?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41 AM
Pyrogen
: 要是法官直接認定我就是引誘,這樣反而是有罪推定了,恐龍法官
Pyrogen
@Senyoi
Thu, Aug 2, 2018 9:42 AM
Thu, Aug 2, 2018 9:42 AM
有害死人而且是使用強烈毒藥,大概重刑跑不掉了,犯意上的詭辯很難減輕刑則,像毒蠻牛的案例也只是從死刑改成無期徒刑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42 AM
所以其實這個案例就會指回這個噗一開始講的幾個內容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42 AM
Thu, Aug 2, 2018 9:43 AM
『是的,對於雞排會不會被偷,並不是由原PO的想法去觀察。這就好比機車鑰匙沒拔,可以預見機車有很高機率被偷一樣,甚至安全帽也是。
一直強調自己認為把手上的雞排不會被人拿走,某種程度是也只是昧於事實的硬扯而已。
』
露娜騎士Po哥
@Bro_Po
Thu, Aug 2, 2018 9:43 AM
39M@39P
: 但問題來了 因為小孩是無行為能力 甚至可能對中毒這件事的嚴重性沒概念 所以你拿到他面前的行為 即使你警告過他 還是可能會增加他的好奇心
你的案例換成大人你可能就沒事了 問題就是是小孩啊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43 AM
露娜騎士Po哥
: 所以機車掛有毒機排也會需要考慮到,是不是有不完全行為能力人的存在可能。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44 AM
『關於這個機車把手上的雞排會不會被偷走的預見可能性判斷,不是依據原PO(也就是掛雞排的那個人)個人的主觀意志去判斷,是從客觀社會情境來評估。』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44 AM
Thu, Aug 2, 2018 9:44 AM
所以整個來說,掛個有毒雞排這個行為本身,就是一個很有問題的大前提了。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44 AM
露娜騎士Po哥
: 感謝協助解釋 XD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45 AM
露娜騎士Po哥
: 不過還有個問題,我在家裡面的冰箱放了個毒布丁,然後貼上『有毒,吃了會死。』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46 AM
然後每次都會偷吃我布丁的成年人室友還是吃了他,他死了我應該沒有責任對吧 (X
露娜騎士Po哥
@Bro_Po
Thu, Aug 2, 2018 9:46 AM
所以法律和其實寫程式沒兩樣 很多不同的案例造成的判決差異 實際上是因為有很多不同要件有無成立 老是說法律人玩法其實是很不理性的指控
Pyrogen
@Senyoi
Thu, Aug 2, 2018 9:47 AM
檢察官和法官應該會看「被告在食物中放這個毒藥是為什麼」,至於怎麼證明動機,就會去找一些行為上的證據,毒蠻牛事件之所以讓法界譁然,就是那個行為都已列為證據,但高院卻推翻前面的判決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47 AM
其實上法庭比我還愛亂扯的人更多更誇張,要是不能用『社會通識』這些東西去衡量,一律無罪推定,罪疑唯輕,那我真的是可以想殺誰就殺誰了。
露娜騎士Po哥
@Bro_Po
Thu, Aug 2, 2018 9:47 AM
39M@39P
: 這個時候法官就會問你啊 為什麼布丁有毒 你為什麼知道有毒 既然布丁有毒了不能吃 那你為什麼要放在容易取得的冰箱 可以討論的要件太多了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9:48 AM
露娜騎士Po哥
: 然後想扯的人都可以扯一堆鬼理由,不能完全否定的都沒罪,那法院也沒用了 XD
露娜騎士Po哥
@Bro_Po
Thu, Aug 2, 2018 9:49 AM
39M@39P
: 鬼扯也要看法官能不能接受啊 太天馬行空肯定會有罪啊
Pyrogen
@Senyoi
Thu, Aug 2, 2018 9:51 AM
Thu, Aug 2, 2018 9:52 AM
法官只是用法學壓抑自己的道德直覺,不要腦衝湧出來
一直跟法官盧小小,讓他爆氣變成賽亞人,對被告來說就不好了XD
39M@39P
@studio999
說
Thu, Aug 2, 2018 10:01 AM
露娜騎士Po哥
: 問題是,很多時候冤案就是天馬行空的巧合啊 Q_Q
露娜騎士Po哥
@Bro_Po
Thu, Aug 2, 2018 10:08 AM
這就是法律的盲點啊
無論怎麼改革
一定會存在
🍰羽空
@windicevista
Thu, Aug 2, 2018 5:23 PM
其實把對象換成不是小偷改成一般人不小心誤食 在路邊放毒雞排這行為問題就很大了
載入新的回覆
Re: [問卦] 雞排下毒放機車上,被偷吃有罪嗎
一、雞排上的藥量會致人於死,而且你明確的認知到這件事:
(二)當你把毒雞排掛在車的把手上時,你覺得被人偷去吃也沒關係,偷雞排的如果吃了死了的話是偷的人自己活該。
→在(一)的時候你是過失致死罪;(二)的時候是殺人罪。
PO主回:一個行為跟一個行為間是分開來看的,別湊在一起當撒尿牛丸。那個偷雞排的人還是會成立偷竊罪。
PO主回:喔,有件事很重要。關於這個機車把手上的雞排會不會被偷走的預見可能性判斷,不是依據原PO(也就是掛雞排的那個人)個人的主觀意志去判斷,是從客觀社會情境來評估。
別人做了壞事不代表自己也能做壞事
PO主回:是的,對於雞排會不會被偷,並不是由原PO的想法去觀察。這就好比機車鑰匙沒拔,可以預見機車有很高機率被偷一樣,甚至安全帽也是。一直強調自己認為把手上的雞排不會被人拿走,某種程度是也只是昧於事實的硬扯而已。
經常都會有繞一大圈 慢慢延伸 拓展 最後才發現講的是很簡單的事情
後來想想 這也是訓練邏輯的一種方式吧
PO主回:那你下次把一萬塊的安全帽掛在後照鏡上,放個一天看看。
mimikyu: 如果我不知道雞排被下毒 那我會有刑責嗎
PO主回:你去雞排店買了塊毒雞排是什麼概念?XDDD 如果你自始不知道那塊雞排有毒,卻掛在手把上,小偷吃了死掉,你是沒有責任的。你主觀上對這件事毫無認識。
HateAnus: 我鎖在機車後車箱 被撬開來偷吃掉又算啥
PO主回:這可能被認定是無罪,如果法官認為你已經對該危險源善盡保管責任,車廂被撬開已經非你所你掌控的話。這跟掛把手不一樣,會有認定的模糊空間在。
認定因為是偷雞排才會中毒致死
判留下雞排的人無罪完全沒有責任
那任何刻意下毒想毒害人、動物、植物
都可能因此無罪
不一樣 你講的例子有多一個"故意"放在小孩面前
他的案例比較像這個 所以有警示是可能無罪的
(2)刻意更改包裝 就是故意要讓這個偷竊者吃到的這種奇葩案例
法律上只有生產者必須標示避免過敏者誤食的義務
至於分辨什麼東西能吃這是過敏者須自行負擔的責任
現在法律會有這麼多複雜的原則,就是因為古時候用道德直覺辦案搞出很多延伸問題,為了降低社會付出的成本,並且考量實務需要,才會有今天的法學基礎,而這個法學也會隨著時代繼續演化
怎麼判定你是要毒老鼠還是毒什麼生物?
像毒蠻牛事件中,王男在前面幾審法官採信檢察官提出的證據,他曾拿氰化物實驗劑量,再調成人體致死劑量兩倍的濃度,故認定殺人動機明顯,判決認為是連續殺人行為
但是2009年到高院時,法官卻認為瓶身標示警告有毒,認為王男應無殺人意圖,推翻前面幾審的決定,改用其它罪則判處無期徒刑
你的案例換成大人你可能就沒事了 問題就是是小孩啊
一直跟法官盧小小,讓他爆氣變成賽亞人,對被告來說就不好了XD
無論怎麼改革
一定會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