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月惠先前接受《ETtoday新聞雲》採訪時表示,當時她遭到多名女警壓制,出於自我保護,情急之下才會張嘴咬了女警手臂一口;蔣月惠說,不論原因為何,「我確實咬了她,錯了就是錯了!」事後蔣月惠也與警局取得聯繫,並表明將到警局向該名女警致歉,孰料當她帶著花束到場時,卻遭到局內同仁漠視,她自覺「被設計」,一股委屈感油然而生,才會情緒崩潰當場爆哭。 VS 針對蔣月惠的說法,屏東縣警局也發布新聞稿澄清,坦言蔣議員確實在到場前有電話告知,但她通話的對象是「屏東警分局」,事後卻跑到「警察局」道歉,因此局內的同仁才會全不知情
是個很令人動容的傻子啊
越來越能理解某些人為何會有我們眼中不優雅的舉止、不聰明的手段,因為他們只想得到那個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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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只有研究費...
這句好令人動容,只是令人心情複雜的是這句話好壞都適用(望向盟盟
而且,登門道歉的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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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地方多對自己的議員奉若神明」在哪?我怎麼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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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蔣月惠的說法,屏東縣警局也發布新聞稿澄清,坦言蔣議員確實在到場前有電話告知,但她通話的對象是「屏東警分局」,事後卻跑到「警察局」道歉,因此局內的同仁才會全不知情
「警察局」的公關科長也出來 跟她說 被咬女警 不在這裡 無法替她接受道歉
然後她就跑去門外 跟媒體哭訴
雖然2012年羅騰園已向屏縣府申請立案,但收容機構未申請設立。
蔣月惠直言,「立案只是在撈錢」,她不喜歡那個制度才未申請。若合法了,服務人員被要求製作報表、接受評鑑、會議紀錄等煩繁事綁住,會影響現有照顧模式的品質。
屏東縣社會處: 羅騰園肢體殘障服務協會是合法的協會,但其安置機構部分未立案。對募款行為,只要羅騰園不是公開勸募,而是民間主動的私下捐贈行為,公部門不便也不易干預。
說這樣效率很差,說會這樣做是因為眼界不夠。
我聽了心很痛。
沒錯,做社福相關的人很容易模糊自己的界線。蔣議員也有很多的不足。
可是能這樣比較嗎?
什麼叫作沿街義賣不如一場募款餐會。什麼叫作捐助機構首先看該組織管理能力...
可今天會成為某方面的弱勢團體,不就是已經沒有辦法達成生活各方面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