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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的「童婚」(儘管我不喜歡用這種美化掉其中強暴和人口販運性質的詞彙,但是約定成俗)約有一萬六千例,都是十五歲以下的女性。
報導指出,身為橡膠工人的女童父母表示,他們同意這樁將 11 歲女兒嫁給 41 歲男性為妻的婚姻交易,因為男方答應女方可以在他家生活至 16 歲。男方家庭已經有兩位妻子和三個小孩,然後,當地伊斯蘭宗教組織指出,這樁婚姻「也未經過伊斯蘭律法核可」
這就是貧窮和女性權益低落的共謀,只是人們會用宗教或當地文化風俗為之開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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