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8:51 AM
Thu, May 17, 2018 9:25 AM
319
383
【時事/文長注意】
這篇新聞提到的書籍與光碟只能帶一份回國的規定,自己打電話終於問到了。不是財政部關務署的鍋,而是經濟部智財局根據著作權法第87條所做的規範。(下收紀錄與法源根據)
海關入境新規則!隱眼、扭蛋、電器有限量,戰利品是還可以買啥啦! | 食尚玩家
掰噗~
@baipu
說
Thu, May 17, 2018 8:51 AM
不會吧?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8:53 AM
雖然今天放假,但因為收到公司太多莫名其妙的鬼訊息,上來刷河道又看到這個新聞,一氣之下就打去財政部關務署想說問個清楚。必須說財政部關務署的人還不錯,雖然一路從關務署轉電話轉去關務署臺北關、再被轉到NCC跟文化部,最後繞了一大圈終於找到真正的主管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飛飛的飛是飛行前拆除的飛
@remove_before_flight
Thu, May 17, 2018 8:55 AM
真的是8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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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8:55 AM
財政部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應該是很個都不想面對的政府機關,因為他抽走了老百姓一堆稅,還各種課沒有必要的稅務。不過這次海關入境的規定,就不是財政部關務署所制定的,他們都只是執行單位而已,真正做出書本、光碟等著作物每人從國外帶回來僅限一份的規定是智財局規定的。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8:57 AM
Thu, May 17, 2018 9:45 AM
一開始很有趣,打去關務署的時候發生了這樣的對話。
我:不好意思,我想針對一個極度不合理的規定進行陳情,請問是找貴單位嗎?
總機阿姨:喔你說哪個部分的?
我:就是限制一個人從國外回來只能帶回一份正版著作物的規定。
總機阿姨:你要不要問問看台北關?他們可以幫你解決,就是桃園機場那邊的
,我給你電話抄下來喔。
我:喔好。
然後打去機場海關那邊,才發現自己找錯人了
而且一開始總機好像誤以為我是因為這件事情被扣留在機場的人
我不是好嗎
我純粹只是很不爽這個政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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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00 AM
機場海關那邊只是現場執行單位,但有問到一個情報:
如果被海關查到你的行李裡面有超過一份以上的同樣著作品,如果你身邊有同行友人沒有買那個東西,你可以把自己那份給朋友請他帶進來,但如果今天只有一個人沒別人了,那麼海關會把多的那份扣留起來,直到下次你出國他才會還給你。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00 AM
上述前提是「有被海關查到的情況」,如果海關沒查到那當然沒事。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02 AM
後來感覺到那位接我電話的桃機海關人員好像很忙,趕快問清楚說是不是真的有這個規定,對方回答「是,而且這規定已經定了很久了」(那個接電話的人後面的女同事還很大聲的說這不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嗎),我就趕快掛掉電話不想再煩他了,第一線人員真的很辛苦。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05 AM
後來再打去財政部關務署,想說問這鬼規定到底是誰訂的,轉了幾通電話跟我說是NCC跟文化部,雖然覺得有點問題但還是問問好了,誰叫政府一堆機關管轄的事情都亂七八糟的沒人懂,結果打到這兩個部門去,兩個部門的都超黑人問號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07 AM
打去NCC的時候因為自己覺得怪,還沒等對方接就掛了(因為這種平行輸入出版物應該不會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事情),打去文化部的時候,文化部負責出版相關的人員就很錯愕的說「我們絕對不可能做出這種規定,你要不要再去問一次財政部關務署」,我只好很尷尬的跟他說對不起我很抱歉打擾你,連連道歉後趕快掛掉再打去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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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09 AM
打到財政部關務署的總機阿姨都知道我是誰了
我:您好,我要....
總機:喔,你剛剛打來過對吧?
我:嗯對,又是我,很抱歉造成您的困擾。
總機:啊不會啦,是不是還想問剛剛的事情?
我:對,因為這政策太不合理了,我剛有打去你們台北關的桃機海關,桃機海關的跟我說他們只是執行單位而已。
總機:啊那你等一下我幫你轉服務中心喔。
約翰提督
@naicophil
說
Thu, May 17, 2018 9:10 AM
真的是87條ww
約翰提督
@naicophil
說
Thu, May 17, 2018 9:11 AM
我看另一有說這其實行之有年了?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12 AM
Thu, May 17, 2018 9:12 AM
服務中心小姐:您好,請問需要什麼服務?
我:我想申訴一個非常不合理的政策。
服務中心小姐:請問是跟什麼有關的?
我:關於國人出國不能帶超過一份的正版書籍及光碟問題,我知道你們只是執行單位,但我想知道制定這個規定的主管機關到底是誰。
服務中心小姐:那我建議您打去台北關那邊,他們有可以接受民眾申訴的中心。
我:好喔謝謝。
於是又再打去台北關煩人了,財政部關務署今天被我煩到不行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13 AM
但我真的要感謝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服務中心的小姐,他人超好,真正幫我找到始作俑者是智財局的就是她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15 AM
所以這個令人無言的規定的制定主管機關是經濟部智財局,執行機關才是財政部關務署,關務署不是要另外跟大家課稅,雖然我這個月被可惡的財政部課掉驚人的所得稅,但這件事情真的不關財政部的事。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16 AM
Thu, May 17, 2018 9:16 AM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的服務小姐不但幫我找到是智財局的規定,還幫我找到了該規定的始源法條,是著作權法第87條第三項。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16 AM
第 87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一、以侵害著作人名譽之方法利用其著作者。
二、明知為侵害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三、輸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或製版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或製版物者。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17 AM
然後根據第87條第三項的規定,衍伸出要關務署執行的要件。
近年來,由於國際貿易興盛,國外旅行之盛行及網際網路之發達,由境外輸入物品至國內情況日漸增多。由於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87條第4款明定「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視為侵害著作權,此即「禁止真品平行輸入」之規範,故違反本法第87條第4款輸入之著作物,即違反本法之規定而屬侵害著作權之物。又本法92年增訂「散布權」之規範,如將前開違反本法之輸入物,再予以散布,則構成本法91條之1侵害散布權之犯罪行為。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18 AM
所以帶回來的書本、光碟等物一人只能帶一樣,就是因為「禁止真品平行輸入」規範制定的。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19 AM
Thu, May 17, 2018 9:19 AM
關務署臺北關的服務小姐還幫我找到了智財局的說明文件,就是關於為什麼只能限定帶一樣的原因,來源是解釋令函智著字第0930004058-0號。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19 AM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解釋資料檢索-智著字第0930004058-0號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20 AM
智財局對於第87條第三項的衍生說明在這個網站裡面有: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基本觀念-有關著作權法第87條之1第1項第3款與散布權法律效果之說明
粉橘委託排單中 ♫ 鮭魚炎巴
@gbagbb123
Thu, May 17, 2018 9:21 AM
那如果有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就可以了嗎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22 AM
Thu, May 17, 2018 9:33 AM
不過老實說我不是法律系的,根本有看沒懂,我只是想問到這莫名的規定到底是誰應該負責的,所以也沒辦法給個解釋。不過這次就真的不是財政部問題了,謝謝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的小姐幫我解決了這個問題,由衷感謝他。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23 AM
Thu, May 17, 2018 9:39 AM
然後剛氣到打去給智財局反應,智財局負責的小姐說「你可以寫客訴信來,我們會上呈」,於是我就寫了一封信給智財局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24 AM
所以如果大家也覺得這法案很擾民,建議寫信給智財局,畢竟真正的主事機關是他們,多寫幾封信讓他們知道這規定多好笑,也許可能會有點方法吧(?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26 AM
cc830621
: 真是不知道智財局當初制定這法條是怎麼回事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27 AM
Thu, May 17, 2018 9:27 AM
約翰提督
: 是喔,桃園機場海關的人員跟我說這規定已經很久了,他身後的女同事還大喊說「這不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嗎,怎麼還在問」,我只好跟他們說因為新聞又寫了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29 AM
補充一個打去桃園機場海關那邊發生的事,我問這件事情的時候,海關人員跟我說其實這規定已經很久了,問我是從哪邊又看到消息的,只好跟他們說
我同業
TVBS在15日發的新聞,感覺得出來對方好像聽到有點無奈,就還是幽幽的說「這真的很久了...」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29 AM
Thu, May 17, 2018 9:30 AM
所以其實是同業又再炒冷飯的概念,但也沒辦法,有時候沒新聞也只能這樣了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31 AM
Thu, May 17, 2018 9:33 AM
粉橘委託排單中 ♫ 鮭魚炎巴
: 這我就不知道了...可能詳細要去問懂法律的人,我只是個今天突然發揮打破沙鍋問到底精神的小市民
約翰提督
@naicophil
說
Thu, May 17, 2018 9:31 AM
回收業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31 AM
但從國外買回來的書本跟光碟要跟經過著作財產權人同意,這也太困難了...根本辦不到吧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33 AM
約翰提督
:
有時候沒新聞真的會這樣,sorry
百樓.exe
@btxjmr
Thu, May 17, 2018 9:33 AM
太太的精神值得拍手!!!!! 這規定真的讓人很不懂...是怕買真品影響代理權益嗎,可是不買真品又沒人代理的話難道要看盜版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36 AM
百樓.exe
: 我今天會這麼做,其實也要歸功於我公司今天在我休假的時候狂頒布一堆莫名政策,氣到崩潰然後上來又看到這新聞,想說一定要問出來到底是誰主事的,於是就開始狂打電話騷擾公務人員們
百樓太太說的完全就是我的心聲!我就覺得既然你不開放真品代理,你又不讓我自己平行輸入,難道你要我搞盜版嗎?這樣不是很奇怪嗎?智財局制定該法規的時候都沒考慮到這問題喔?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36 AM
由衷希望可以有個懂著作權法的來解釋一下為什麼會這樣規定,覺得很扯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37 AM
只好之後哪天想起來去問問法律諮詢相關機構了
約翰提督
@naicophil
說
Thu, May 17, 2018 9:39 AM
辛苦了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40 AM
Thu, May 17, 2018 9:41 AM
約翰提督
: 我純粹覺得我想多買一片光碟或是幫朋友多買一本書,為何還要被海關扣留感到很不爽
雖然通常海關不會特別去查隨身行李或托運行李就是了
約翰提督
@naicophil
說
Thu, May 17, 2018 9:43 AM
現在大家不爽的點就是這樣
百樓.exe
@btxjmr
Thu, May 17, 2018 9:51 AM
他們搞不好是覺得<才沒有那麼多人想要看原文真品還揪團買啦!!!
就是有
小恐龍🦕仰觀
@ylmarten
Thu, May 17, 2018 9:52 AM
路過幫補充法源:
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一定數量
(82年4月24日公告)
㆒
本一定數量依著作權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七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㆓
本法第八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一定數量如下:
㈠
為供非營利之學術、教育或宗教機構保存資料之目的而輸入視聽著作重製物者,以一份為限。
㈡
為供非營利之學術、教育或宗教機構之圖書館借閱或保存資料之目的而輸入視聽著作以外之其他著作重製物者,以五份以下為限。
㈢
為供輸入者個人非散布之利用而輸入著作重製物者,每次每一著作以一份為限。
㈣
屬入境人員行李之一部分而輸入著作重製物者,每次每一著作以一份為限。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54 AM
約翰提督
:
百樓.exe
: 拜託他們想想一些代理商從不代理的作品或是書本好嗎,都不代理的東西國內找不到又想省錢,只能靠自己平行輸入啦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9:55 AM
小恐龍🦕仰觀
: 感謝幫補充法源!!!真的覺得關於數量這部份有商榷空間,一份的規定實在太逼人了
小恐龍🦕仰觀
@ylmarten
Thu, May 17, 2018 10:02 AM
至於艾蜜莉貼的這個: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解釋資料檢索-智著字第0930004058-0號
看了之後我個人是不覺得這個是所謂「限定一份」的法源啦,毋寧說這是在解釋這個「限定一份」的規定實務上要怎麼執行。
大概翻譯一下這份解釋令函的意思是:
最近有些人利用「自己用、不散布的話可以帶一份回來」的規定,變換進口人的名字或者化整為零,實際上還是帶了很多回來,這名義上看起來OK,實際上還是超過了規定容許的數量,侵害了著作權人的權利。
至於個別案件是否屬於上述實質侵害著作權的狀況,則要由司法機關根據每個案件不同的狀況和細節來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10:08 AM
小恐龍🦕仰觀
: 太好了感謝貼心的解釋令函翻譯 !那個解釋令函其實是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的服務小姐把字號給我的,然後我看那解釋令函看的超黑人問號,原來是在講實際執行面。
不過一般人民自己想要自用不另外販售,買超過一份以上的相同著作物回來自用,如果被海關查到並扣留下來,對於這樣的行為應該也是可以提起救濟的方法吧?很怕哪天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好。
玉羅剎
@cufoxfox
Thu, May 17, 2018 10:15 AM
很久之前在公司上過類似法務課路過。
當時法務舉的例子是說
你在國外看到哈利波特英文版覺得很好看,想帶回來送人,如果是1~7集各一本 可以。
可是如果是第一集7本,海關查到,只會還妳一本,其他6本扣留。
這個課大約是3年前上的,所以這條法規,應該行之有一定日子了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Thu, May 17, 2018 10:23 AM
玉羅剎
: 三年前的話...所以這規定應該至少制定已經超過三四年以上了,只是最近因為新聞又重新翻出來寫到「2018年海關禁止入境物品規範」又再度引起騷動導致的。
小恐龍🦕仰觀
@ylmarten
Thu, May 17, 2018 10:29 AM
救濟屬於實務執行問題,有賴其他更專業的人解釋。
不過這部分是刑事責任,查了一下判決書之後,我自己是覺得要嘛推動修改規定(現行限定一份的規定公告於民國82年),不然倒楣碰到被扣的話就給他扣好了(遠
貓一枚.把握當下
@s810391
Thu, May 17, 2018 10:38 AM
個人覺得海關是不會特別扣留啦。
之前幫客人正式報關一箱外文教育書,很順利通關了。但不確定是不是因為有發票,因此海關認定著作權人同意輸入。
玉羅剎
@cufoxfox
Thu, May 17, 2018 10:40 AM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 正確時間我還要再找找,但確定至少不是這一年才有的法規
魷魚子🪶
@yuris1129
Thu, May 17, 2018 11:48 AM
不愧是同業XD追根究柢的精神太厲害,覺得這個莫名規定怎麼來的都可以寫專題了,
哪天沒新聞的時候用
魷魚子🪶
@yuris1129
Thu, May 17, 2018 11:49 AM
覺得限定一人帶一份真的很奇怪,宅宅一本漫畫或光碟買三份是常態啊!
雲呑|加料的魔法
@chaossea
說
Thu, May 17, 2018 1:19 PM
仇人太多想寄瑞典鹽醃鯡魚罐頭給他們不行嗎
(ㄍ
焱心
@yashin0411
Thu, May 17, 2018 5:51 PM
感謝噗主查證,這規定真的挺奇妙的 不知道後續會不會推動修法
Eori.Ane
@eori941
Fri, May 18, 2018 12:27 AM
焱心
: 都十多年了,沒人管就不會
サクラ刻苦省錢中(T ^ T)
@star7mermaid
Fri, May 18, 2018 12:42 AM
我還買過一套小說,還退稅了
lusia~荒牧被被最高♥
@lusia3173
說
Fri, May 18, 2018 7:07 AM
超扯,那我還想問日本一堆抽選,如果說只能一本或一套不重覆的,那如果我就是不幸的抽選10件一樣的商品…那是怎樣= =(ps噗主好詳細的諮詢流程經驗,覺得佩服跟感動)
友軌¥被超度
@utopia02yuuki09
Fri, May 18, 2018 10:23 AM
也許應該試試看一人一客訴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Fri, May 18, 2018 11:51 AM
等等一回過神來發現這則噗居然轉發超過三百
我只是因為昨天心情很不好一時想要查證這個新聞裡面寫的事情的真偽+想跟真正的主管單位反應不合理的政策,會這麼多轉噗真是出乎意料之外
不過也謝謝大家,純粹只是抱持著一個新聞人想要闢謠的心態才去打這麼多通電話去釐清事實而已,只差沒寫成新聞稿
但我已經脫離新聞撰寫的工作很久了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Fri, May 18, 2018 11:52 AM
小恐龍🦕仰觀
: 看來也只能這樣了,不過現在的海關好像沒事不會特別去查大家的行李,不過如果一次帶一大堆進來的很有可能就要小心了。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Fri, May 18, 2018 11:53 AM
貓一枚.把握當下
: 說不定是因為有發票或是海關其實自己不會查得太嚴格的關係,所以才會放行,但外文教育書籍的用途是用作教育,海關知道的話應該也不會太刁難這類的書籍有相同的本數過關吧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Fri, May 18, 2018 11:54 AM
玉羅剎
: 我今天有查了一下,似乎行之有年了,少說也有四五年,不過實際什麼時候開始的我倒是沒查到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Fri, May 18, 2018 11:55 AM
Fri, May 18, 2018 11:55 AM
魷魚子🪶
: 我只是昨天很想弄清楚主管機關是誰,就乾脆自己在家當電訪記者了
不過我已經脫離新聞撰寫的工作好幾年了,我現在是做後台管理那邊的,雖然平常上班也會接觸到各家的新聞跟看上百則自己家的新聞,不過我還真的是很久沒出去採訪了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Fri, May 18, 2018 11:57 AM
魷魚子🪶
:
如果你想寫成專題沒問題,我們可以來交換一下情報,同業互惠你懂
宅宅一本漫畫/小說/光碟買三份當然是常態啊!
不過看在始作俑者是智財局,還是趕快寫客訴信給他們知道這規定很莫名比較好,大家都多寫信給他們說不定就會開始正視這個問題了。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Fri, May 18, 2018 11:58 AM
雲呑|加料的魔法
: 如果太大量的話可能就真的會被海關查水表,現在是一般情況下不會真的那麼嚴格實行就是了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Fri, May 18, 2018 11:59 AM
焱心
: 現在可行的方法就是寫客訴信給智財局,少數人寫過去可能他們不太會採納,但越來越多相關意見,他們應該也會開始重視才對。雖然說現在的海關不會特別嚴格執行這樣的規定,但還是存在風險的,等於每次出國都是一次冒險,對有要代購的人或是經營小型個人代購的就更不友善了。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Fri, May 18, 2018 12:00 PM
Eori.Ane
: 但就是怕有些小型代購或是個人有接代購,遇到這種情況要是倒霉點被海關查到並扣留,那可是很麻煩的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Fri, May 18, 2018 12:01 PM
サクラ刻苦省錢中(T ^ T)
: 一套小說因為不是有重複的本數所以沒問題吧?智財局關於真品平行輸入的規範是同一集只能帶一份,但你一套書裡面沒有重複的級數這是在容許範圍內的。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Fri, May 18, 2018 12:02 PM
Fri, May 18, 2018 12:02 PM
lusia~荒牧被被最高♥
: 這個的話就只能跟海關賭賭看會不會被抓到,現在普遍的情況應該是不要太大量都不會特別抓你,但就難保哪天又比較嚴格實行起來,這樣就會很麻煩
其實我只是想說要釐清這政策到底是誰訂的,然而我們政府機關單位又很複雜,所以只好一個不行就繼續問,問到有為止(我本身是新聞從業人員,所以就當成是電訪去問這件事情XDD)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Fri, May 18, 2018 12:03 PM
友軌¥被超度
: 所以我今天又再寄了一封信給智財局
智財局的人應該會覺得這人怎麼那麼煩
,但不合理的政策就是要反應,政府機關才會重視啊。
貓一枚.把握當下
@s810391
Fri, May 18, 2018 12:09 PM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 那是美語補習班訂的,自己是覺得不太算純教育啦
一直覺得教育用途是指學校機關那類的
不過看了著作權法的法條,覺得最主要是如何認定著作權人同不同意
貓一枚.把握當下
@s810391
Fri, May 18, 2018 12:12 PM
今天有特別問同事
但同事表示他們不專業(耶?
下周在問主管關於扭蛋跟書的入境問題
不過同事有表是海關最主要是擔心營利問題,自用就比較寬鬆,但跟海關申報自用的東西,海關可能會去抽撿東西還在不在
但一般消費者應該是不會遇到啦
幻水凡龍
@faustcolin
Fri, May 18, 2018 2:33 PM
真品平行輸入是否侵害智慧財產權 - 台灣法律網-律師事務所
節錄重點:
唯,由於中美雙方對於得否真品平行輸入產生了重大歧見,美方乃要求增訂第87條第4款,否則即以301條款進行貿易報復,我國被迫照單全收,於82年經總統公佈修正如現行條文。
所以要修正的阻力可能有點大。
( ´Д`)夙丸子:
@Su_Meatball
Fri, May 18, 2018 4:18 PM
偷偷說一下打電話給客服如果真的很感謝對方的話,可以直接在電話內稱讚客服的服務很好,客服方有意願上報的話會有優秀服務獎金的實質幫助喔(你只要說那句話就好了~)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Mon, May 21, 2018 10:37 AM
貓一枚.把握當下
: 重要的是如何認定著作權人同不同意+1
海關的確擔心營利問題,自用他們不會管那麼寬,但就是害怕說要是帶太多回來被抽檢到就很麻煩了,因為雖然說海關不會管太多,但還是有被查到的風險存在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Mon, May 21, 2018 10:38 AM
幻水凡龍
: 感謝重點節錄!這樣看來的確阻力很大...可是至少寫信給智財局也許可以讓他們稍微正視一下有這個問題,雖然說國際化本來就是當前市場的趨勢,但這種擾民的行為還是不應該被當作是一種常態
艾蜜莉❤️逆様邪八宝塞鎮守府
@lovepeiper
說
Mon, May 21, 2018 10:40 AM
( ´Д`)夙丸子:
: 原來可以這樣做嗎
好的非常感謝提供情報,以後遇到好的客服人員就這樣直接稱讚他,畢竟做客服的真的很辛苦,以前自己做過能夠體會,之後就決定這樣鼓勵認真工作的客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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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87條我:不好意思,我想針對一個極度不合理的規定進行陳情,請問是找貴單位嗎?
總機阿姨:喔你說哪個部分的?
我:就是限制一個人從國外回來只能帶回一份正版著作物的規定。
總機阿姨:你要不要問問看台北關?他們可以幫你解決,就是桃園機場那邊的
,我給你電話抄下來喔。
我:喔好。
然後打去機場海關那邊,才發現自己找錯人了
而且一開始總機好像誤以為我是因為這件事情被扣留在機場的人
如果被海關查到你的行李裡面有超過一份以上的同樣著作品,如果你身邊有同行友人沒有買那個東西,你可以把自己那份給朋友請他帶進來,但如果今天只有一個人沒別人了,那麼海關會把多的那份扣留起來,直到下次你出國他才會還給你。
我:您好,我要....
總機:喔,你剛剛打來過對吧?
我:嗯對,又是我,很抱歉造成您的困擾。
總機:啊不會啦,是不是還想問剛剛的事情?
我:對,因為這政策太不合理了,我剛有打去你們台北關的桃機海關,桃機海關的跟我說他們只是執行單位而已。
總機:啊那你等一下我幫你轉服務中心喔。
我:我想申訴一個非常不合理的政策。
服務中心小姐:請問是跟什麼有關的?
我:關於國人出國不能帶超過一份的正版書籍及光碟問題,我知道你們只是執行單位,但我想知道制定這個規定的主管機關到底是誰。
服務中心小姐:那我建議您打去台北關那邊,他們有可以接受民眾申訴的中心。
我:好喔謝謝。
於是又再打去台北關煩人了,財政部關務署今天被我煩到不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一、以侵害著作人名譽之方法利用其著作者。
二、明知為侵害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三、輸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或製版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或製版物者。
近年來,由於國際貿易興盛,國外旅行之盛行及網際網路之發達,由境外輸入物品至國內情況日漸增多。由於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87條第4款明定「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視為侵害著作權,此即「禁止真品平行輸入」之規範,故違反本法第87條第4款輸入之著作物,即違反本法之規定而屬侵害著作權之物。又本法92年增訂「散布權」之規範,如將前開違反本法之輸入物,再予以散布,則構成本法91條之1侵害散布權之犯罪行為。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基本觀念-有關著作權法第87條之1第1項第3款與散布權法律效果之說明
我同業TVBS在15日發的新聞,感覺得出來對方好像聽到有點無奈,就還是幽幽的說「這真的很久了...」所以其實是同業又再炒冷飯的概念,但也沒辦法,有時候沒新聞也只能這樣了回收業有時候沒新聞真的會這樣,sorry百樓太太說的完全就是我的心聲!我就覺得既然你不開放真品代理,你又不讓我自己平行輸入,難道你要我搞盜版嗎?這樣不是很奇怪嗎?智財局制定該法規的時候都沒考慮到這問題喔?
只好之後哪天想起來去問問法律諮詢相關機構了雖然通常海關不會特別去查隨身行李或托運行李就是了就是有
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一定數量(82年4月24日公告)
㆒本一定數量依著作權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七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㆓本法第八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一定數量如下:
㈠為供非營利之學術、教育或宗教機構保存資料之目的而輸入視聽著作重製物者,以一份為限。
㈡為供非營利之學術、教育或宗教機構之圖書館借閱或保存資料之目的而輸入視聽著作以外之其他著作重製物者,以五份以下為限。
㈢為供輸入者個人非散布之利用而輸入著作重製物者,每次每一著作以一份為限。
㈣屬入境人員行李之一部分而輸入著作重製物者,每次每一著作以一份為限。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解釋資料檢索-智著字第0930004058-0號
看了之後我個人是不覺得這個是所謂「限定一份」的法源啦,毋寧說這是在解釋這個「限定一份」的規定實務上要怎麼執行。
大概翻譯一下這份解釋令函的意思是:
最近有些人利用「自己用、不散布的話可以帶一份回來」的規定,變換進口人的名字或者化整為零,實際上還是帶了很多回來,這名義上看起來OK,實際上還是超過了規定容許的數量,侵害了著作權人的權利。
至於個別案件是否屬於上述實質侵害著作權的狀況,則要由司法機關根據每個案件不同的狀況和細節來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不過一般人民自己想要自用不另外販售,買超過一份以上的相同著作物回來自用,如果被海關查到並扣留下來,對於這樣的行為應該也是可以提起救濟的方法吧?很怕哪天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好。
當時法務舉的例子是說
你在國外看到哈利波特英文版覺得很好看,想帶回來送人,如果是1~7集各一本 可以。
可是如果是第一集7本,海關查到,只會還妳一本,其他6本扣留。
這個課大約是3年前上的,所以這條法規,應該行之有一定日子了
不過這部分是刑事責任,查了一下判決書之後,我自己是覺得要嘛推動修改規定(現行限定一份的規定公告於民國82年),不然倒楣碰到被扣的話就給他扣好了(遠
之前幫客人正式報關一箱外文教育書,很順利通關了。但不確定是不是因為有發票,因此海關認定著作權人同意輸入。
哪天沒新聞的時候用仇人太多想寄瑞典鹽醃鯡魚罐頭給他們不行嗎我只是因為昨天心情很不好一時想要查證這個新聞裡面寫的事情的真偽+想跟真正的主管單位反應不合理的政策,會這麼多轉噗真是出乎意料之外
不過也謝謝大家,純粹只是抱持著一個新聞人想要闢謠的心態才去打這麼多通電話去釐清事實而已,只差沒寫成新聞稿
但我已經脫離新聞撰寫的工作很久了不過我已經脫離新聞撰寫的工作好幾年了,我現在是做後台管理那邊的,雖然平常上班也會接觸到各家的新聞跟看上百則自己家的新聞,不過我還真的是很久沒出去採訪了
如果你想寫成專題沒問題,我們可以來交換一下情報,同業互惠你懂宅宅一本漫畫/小說/光碟買三份當然是常態啊!
不過看在始作俑者是智財局,還是趕快寫客訴信給他們知道這規定很莫名比較好,大家都多寫信給他們說不定就會開始正視這個問題了。
其實我只是想說要釐清這政策到底是誰訂的,然而我們政府機關單位又很複雜,所以只好一個不行就繼續問,問到有為止(我本身是新聞從業人員,所以就當成是電訪去問這件事情XDD)
智財局的人應該會覺得這人怎麼那麼煩,但不合理的政策就是要反應,政府機關才會重視啊。一直覺得教育用途是指學校機關那類的不過看了著作權法的法條,覺得最主要是如何認定著作權人同不同意但同事表示他們不專業(耶?下周在問主管關於扭蛋跟書的入境問題不過同事有表是海關最主要是擔心營利問題,自用就比較寬鬆,但跟海關申報自用的東西,海關可能會去抽撿東西還在不在
但一般消費者應該是不會遇到啦節錄重點:唯,由於中美雙方對於得否真品平行輸入產生了重大歧見,美方乃要求增訂第87條第4款,否則即以301條款進行貿易報復,我國被迫照單全收,於82年經總統公佈修正如現行條文。
所以要修正的阻力可能有點大。
海關的確擔心營利問題,自用他們不會管那麼寬,但就是害怕說要是帶太多回來被抽檢到就很麻煩了,因為雖然說海關不會管太多,但還是有被查到的風險存在
好的非常感謝提供情報,以後遇到好的客服人員就這樣直接稱讚他,畢竟做客服的真的很辛苦,以前自己做過能夠體會,之後就決定這樣鼓勵認真工作的客服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