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楓小座敷🍁我討厭大掃除
@Maple0
Fri, Apr 27, 2018 6:36 PM
Fri, Apr 27, 2018 7:11 PM
1
現在是大家都想報警,大家都想告,但是大家是一盤散沙……
有什麼方法可以作一個專一窗口/平臺聚集受害人呢?
希望平臺的功能:
1.臺灣多數人使用,以利聚集受害者。
2.聚集的同時順便蒐集被害過程資料(考慮google表單)
3.主要資訊不會被各種訊息洗掉,像是置頂功能或是line的記事本這樣。
4.成員可以即時得知新訊息
銀楓小座敷🍁我討厭大掃除
@Maple0
Fri, Apr 27, 2018 6:37 PM
不然放過這種人,我生氣!
銀楓小座敷🍁我討厭大掃除
@Maple0
Fri, Apr 27, 2018 6:38 PM
有人說警告她再不出貨就報警,然後就馬上出貨了
……太便宜她了!
銀楓小座敷🍁我討厭大掃除
@Maple0
Fri, Apr 27, 2018 6:39 PM
我想讓她留下前科(?)
留下案底(?)
留下吃官司的記錄
讓她這輩子被標上罪犯的標籤~
水茵◆CWT兩日U53
@ajfwm
Fri, Apr 27, 2018 6:41 PM
先弄個google表單擴散 請受害者填寫?
像之前簽立委罷免連署那樣?(???)
銀楓小座敷🍁我討厭大掃除
@Maple0
Fri, Apr 27, 2018 6:42 PM
在欠債行騙的時候,就該有覺悟會有被告的這天了!
我才不會因為是學生、或什麼社會新鮮人就網開一面,我想往死裡打!
水茵◆CWT兩日U53
@ajfwm
Fri, Apr 27, 2018 6:42 PM
至少可以先整合人數&資料證據
銀楓小座敷🍁我討厭大掃除
@Maple0
Fri, Apr 27, 2018 6:43 PM
水茵◆CWT兩日U53
: FB那邊有人作了,但是人數不樂觀,好像不到10人
水茵◆CWT兩日U53
@ajfwm
Fri, Apr 27, 2018 6:47 PM
!? 想說燒成這樣,受害者至少有數倍?
是噗浪這邊的人不知道嗎? 還是不想填??
銀楓小座敷🍁我討厭大掃除
@Maple0
Fri, Apr 27, 2018 6:52 PM
水茵◆CWT兩日U53
: 燒也只是因為我在放火吧wwwww
我覺得不知道的情況比較多,因為最一開始的懶人包是放FB,受害者表單也只注重FB
噗浪愛好者表示不被重視,玻璃心碎
幹話歲月,難忘憶秋年
@g42626
說
Sat, Apr 28, 2018 7:31 AM
1.請每個人都去附近的派出所報案,寫四聯單,派出所會通報到地檢署,立案之後檢察官就會開始調查。
2.自行找附近的法院直接填好訴狀,投到法院收狀處,檢察官會進行偵查,這個不管起不起訴,檢察官都要查所以自己投是比較方便的方式。(不過案件很多所以處理過程蠻久至少要兩個月吧)
銀楓小座敷🍁我討厭大掃除
@Maple0
Sat, Apr 28, 2018 8:07 AM
幹話歲月,難忘憶秋年
: 不過這樣就是自己負責自己的糾紛?我還蠻想集體訴訟的說
幹話歲月,難忘憶秋年
@g42626
說
Sat, Apr 28, 2018 8:18 AM
銀楓小座敷🍁我討厭大掃除
: 其實只要你報案警察就必須要處理(直接投法院處理速度應該會比較快),除非你要找律師告民事,要不然是不是集團訴訟沒有很影響事情結果。 之前遇過的都是各別報警,沒想特別要集團訴訟的,畢竟每個人要的結果不同...到時候還要協調集團內部的意見...
幹話歲月,難忘憶秋年
@g42626
說
Sat, Apr 28, 2018 8:19 AM
法律上的事情我覺得直接去諮詢律師可能會比較快,但律師會建議你打民事就是了,集團訴訟之前沒問過你也可以順便問一下
銀楓小座敷🍁我討厭大掃除
@Maple0
Sat, Apr 28, 2018 9:48 AM
幹話歲月,難忘憶秋年
: 其實我想告刑事
過幾天有空就會去找免費諮詢律師了
柳苑🌸新年新努力
@flyinglo
Wed, May 2, 2018 2:31 PM
你先找法服吧 我有line你認識的律師
銀楓小座敷🍁我討厭大掃除
@Maple0
Wed, May 2, 2018 2:49 PM
柳苑🌸新年新努力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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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方法可以作一個專一窗口/平臺聚集受害人呢?
希望平臺的功能:
1.臺灣多數人使用,以利聚集受害者。
2.聚集的同時順便蒐集被害過程資料(考慮google表單)
3.主要資訊不會被各種訊息洗掉,像是置頂功能或是line的記事本這樣。
4.成員可以即時得知新訊息
……太便宜她了!
留下案底(?)
留下吃官司的記錄
讓她這輩子被標上罪犯的標籤~
像之前簽立委罷免連署那樣?(???)
我才不會因為是學生、或什麼社會新鮮人就網開一面,我想往死裡打!
是噗浪這邊的人不知道嗎? 還是不想填??
我覺得不知道的情況比較多,因為最一開始的懶人包是放FB,受害者表單也只注重FB
噗浪愛好者表示不被重視,玻璃心碎2.自行找附近的法院直接填好訴狀,投到法院收狀處,檢察官會進行偵查,這個不管起不起訴,檢察官都要查所以自己投是比較方便的方式。(不過案件很多所以處理過程蠻久至少要兩個月吧)
過幾天有空就會去找免費諮詢律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