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rkAsk
[雜談]加拿大刑法典第365條,「佯裝施行或使用任何種類的巫術、咒法、妖法或符咒等」是犯罪;而「有酬保證預測未來」,以及「以神秘學或偽科學,來佯知失物是何處如何遺失或被竊」,也可以被問罪。

事實上,被依365條起訴的案件,都是因為涉及重大詐欺。而通常在終審時,是因詐欺定罪,而非因行使巫術。

例如說某個案件被指控收費一萬四千元來解除詛咒,而另一起案件則是偽裝逝者附體。

這個法條是針對「佯裝」行使巫術,如果你不具備真正的巫術能力,那麼就是犯罪。在加拿大,真女巫是合法的,但裝成女巫犯法

#Occ
DarkAsk
律師表示此法條反映出一種基督教本位的思想,所有非基督教的傳統都被妖魔化為邪惡,包括巫覡、萬物有靈論、圖騰崇拜等等。而將一些非主流的宗教信仰視為迷信或罪惡。

加拿大政府在2017年六月宣布,要與時俱進地將刑法典的內容修訂為更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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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查閱資料發現,目前似乎還未修訂完成。
DarkAsk
另一個修訂案是「決鬥的合法化」,在過去於加拿大決鬥是違法的;修訂前,挑戰某人進行決鬥,以及接受決鬥,其罪責要處以兩年監禁。

修訂後,只要決鬥內容不涉及任何暴力與傷害行為,那麼就合法不算是犯罪。

所以我說這個初音是個軟ㄊ...。
加拿大要變成一個巫術與決鬥都合法的國家了!

去去武器走!
凜雨@Rinyu
所以以後真的要人人帶個決鬥盤了,LP被扣的時候還要演的好像心臟病發一樣
16-4不是3か樹
cos哈利波特他們的麻瓜都……(喂
劉書記【以薩滿的方式理解世界】
巫術詐欺罪的重點是「佯裝行使巫術介入物理現實」,只要扮演沒有給人誤以為在現實世界真有其事就不會犯巫術詐欺吧?
那麼,巫術(扮演)形式的決鬥將會合法,因為不是真的在物理現實見效的巫術,也不是標榜到真的可以在在物理現實見效的巫術,也不是暴力與傷害行為,所以透過扮演巫術以實現決鬥(基本上就是打賭的一種形式)目的,應該不會犯法。
劉書記【以薩滿的方式理解世界】
我猜修法的方向大概會擴充到一切民俗、宗教所傳揚的奇蹟、超自然現象宣稱,還有本身已在法條裡的偽科學。
劉書記【以薩滿的方式理解世界】
此時,可能就需要認清被允許的祈禱、禮拜、科儀是因為甚麼緣故獲准執行而不列入巫術詐欺。我想最直觀的思維會是採用「不會直接而決定性地介入物理現實(Not to intervene physical reality in direct and deterministic manner)」的準則,並將死後世界之類超出可觀測宇宙(及其同類)之外的界域移除於巫術詐欺罪的保護範圍,指明巫術詐欺罪只針對這個宇宙之內的超自然行為(現世可以觀察惟當今自然科學不能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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