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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國民黨撥2千兩黃金 給前國民黨中常委創辦聯合報
陳師孟:國民黨撥2千兩黃金 給前國民黨中常委創辦聯合報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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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下野後,收了國庫署撥的9萬兩黃金,其中2千兩撥給前國民黨中常委創辦聯合報,他說,聯合報第一桶金也來自黨產,黨產會要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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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別忘了在那個黨國年代,黨庫與國庫互通。另外記得幾年前他們老闆還在訪談中大肆宣揚對中國的認同(好像還有批判台灣意識),但我好像沒轉來河道上要不就是不知道要用哪個關鍵字去找。BS2可能有轉啦…只是不知道要怎麼去去從檔案裡面爬。
#黨政媒聯軍 #聯匪報 #整理噗 #監察院 #監委
掰噗~
這個問題問得很好, 我們請樓下來回答 (eyer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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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臨時會今處理「行使監委同意權案」,監委被提名人陳師孟在回應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詢問時表示,蔣介石下野後,收了國庫署撥的9萬兩黃金,其中2千兩撥給前國民黨中常委創辦聯合報,他說,聯合報第一桶金也來自黨產,黨產會要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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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臨時會全院委員會今早進行「行使監委同意權案」,對陳師孟、楊芳玲、楊芳婉、趙永清、蔡崇義等5位監委提名人進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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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在回應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時表示,前國民黨政府執政8年,才看出監察權的重要性,監院不該成為行政院的干擾,台灣司法過去有不中立和不自主,監院的剩餘利用價值來自於制衡司法,他若成為監委,要「三分打老虎,七分打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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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指出,第三則為過去對於國民黨黨產的處理,國民黨將黨產會案件提到法院來拖延時間,有些法官也順從國民黨想法,對黨產會做出不利的判決,這都是他會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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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昶佐則一起詢問5位監委被提名人,未來要如何處理個人或組織在戰後趁亂將國家財產登記在私人名下的案例;陳師孟回應時指出,有本叫做「黃金往事」的書,書中寫蔣介石下野後收了國庫署撥的9萬兩黃金,其中的2千兩撥給前國民黨中常委,聯合報的第一桶金來自黨產,這些案例黨產會要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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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陳師孟稱聯合報是黨產的說法,國民黨發言人表示,民進黨政府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已被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恐有違憲之虞,現在陳師孟看本書也能當指控的證據,讓人憂心未來監院辦案品質。聯合報是不是國民黨產,民眾沒有這麼好唬弄,倒是華視快要成為民進黨產,全民都看在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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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也說,過去陳師孟數度公開表示司法「辦綠不辦藍」,踐踏司法人員尊嚴,甚至以「廢物利用」形容彈劾權,國民黨對蔡政府執意提名如此輕賤五權分立的人選感到遺憾,國民黨會更加努力拿回政權,才能杜絕這種荒唐人事禍亂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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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稍早則以聲明回覆,陳師孟的說法「僅憑一本書中推測,未見任何確切證據,本報深表遺憾。」聲明也提及,聯合報草創之初,由創辦人結合民族報、全民日報、經濟時報三報成立「聯合版」,日後發展而為聯合報,當年曾四出奔走借貸,以籌發員工薪水。「陳師孟指聯合報資金來自黨產,誠屬無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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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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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北,國民黨最常辦綠不辦藍,踐踏司法人員尊嚴、染指公視,箝制言論自由,操作媒體,更別提禍害台灣70餘年,真他X的還好意思這樣講民進黨。
SWN002:藍的,蛋雕
清算條例不管在哪個國家都是違憲的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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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覺得國民黨挾這點來自保真的很忘八蛋
SWN002:藍的,蛋雕
德國的轉型正義相關法律可是明白寫著「納粹或幫過納粹的沒有人權」耶,這可是光明正大在挑釁德國憲法的人權相關條文
SWN002:藍的,蛋雕
最近也一堆自稱人權組織的在說德國轉型正義「走火入魔,泯滅人性」
SWN002:藍的,蛋雕
但去找外文媒體就可以發現根本KMT寫幻想文帶風向,如果真的這麼糟,聯合國早就放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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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台灣人真的還有很多威權奴民遺毒啊,缺乏獨立思考,所以只要隨便帶風向一下就,嗯。(摔筆
SWN002:藍的,蛋雕
隨便找就一大堆KMT說轉型正義不好,不要轉型正義的
SWN002:藍的,蛋雕
問題是有腦袋的人原本就很清楚「轉型正義就是清算」,繼續抹也沒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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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真的很有膽又不要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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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殺了這麼多人,汙了這麼多錢,然後再說人家追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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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往自己臉上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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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N002:藍的,蛋雕
而且嚴格來講台灣現在連轉型正義第一步都還沒踏進去,因為要是真的照德國標準進行,第一個該做的就是「中國國民黨與其外圍組織即日起褫奪公權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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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這群人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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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整體狀況還是對他們有利,要清算KMT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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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操弄媒體:過去有認為林宅血案因媒體披露詳細案情,致各界因立場不同,各自解讀。但本院調查發現,情治單位多重釋放不實訊息,引導當時威權政府完全能掌控的媒體,誤導輿論及民眾,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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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9年3月1日聯合報社論稱:「…有些官員坦心這可能是一次企圖製造混亂的政治謀殺,可能惹起對國民黨及政府的敵意」、「有位官員暗示,因為政府調查暴力事件時,林義雄一直『非常合作』,所以報復也可能是造成這件滅門血案的動機。」,呼應警總所謂「黨外主導政治謀殺」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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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發隔日(69年2月29日)中國時報報導《林奐均告康寧祥和司馬文武,兇手是「來過我們家的叔叔」》,宣稱「林奐均見過甚至認識兇手」,調查局及警方證實該文不實在,且林奐均警詢筆錄中明確表示「不認識」兇手。本院訪談江春男(司馬文武)表示,2月28日晚間仁愛醫院即有此傳言,王杏慶先生應係聽信該傳言,其於29日見報後,立即在當天的自立晚報撰文澄清。但情治機關仍一再強調林奐均在案發前見過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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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合「中華日報」報導,將偵辦方向指向黨外人士游錫堃等人犯案,但游當日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據而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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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媒體大幅報導鄰居目擊「大鬍子」家博於案發時在林宅門口徘徊及進入林宅,事實上警總早已監聽知悉家博於案發日中午自國際學舍打電話到林宅與雙胞胎姐妹聊天,監聽紀錄記載約談了10幾分鐘,約11時55分左右說完,不可能至林宅犯案。但警總卻隱匿關鍵電話,顯然有意誤導民眾及辦案人員認為「大鬍子家博」涉有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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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情治單位結合媒體宣稱「林義雄羈押時出賣他人引來殺機」,然而林義雄不但未與偵查機關合作,還因不配合而遭受警總殘酷的刑求,有明確的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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