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想
Mon, Jan 15, 2018 2:10 AM
Mon, Jan 15, 2018 6:24 AM
25
23
被誤認「逃逸外勞」 婦人險遭海巡隊員銬走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看到這個案例如果會覺得不合理,那麼為什麼「只是違反工作契約翹班或另尋他就」的移工,被逮捕就是合理的呢?
使用「逃逸」的說法,容易讓人忽略實際上發生的,不過就是曠職和跳槽罷了。要拿「規定就這樣他們來的時候也知道,自己要負責」來吵的人,請不要跟我說話。
「逃跑外勞」有歧視意味,移民署長:應改稱「失聯外勞」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掰噗~
@baipu
問
Mon, Jan 15, 2018 2:11 AM
蛤?
機器狼🎉新年快樂
@KMN_BOT
說
Mon, Jan 15, 2018 2:11 AM
機器狼也這麼覺得呢
機器狼🎉新年快樂
@KMN_BOT
說
Mon, Jan 15, 2018 2:11 AM
機器狼今天也不想工作呢... (  ̄ 3 ̄)
無道天下
@gate9576
說
Mon, Jan 15, 2018 3:36 AM
應該是為了管理者(不管是政府、仲介、僱主)方便而一開始就定下限制移工權益的規則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Mon, Jan 15, 2018 3:38 AM
是的,但為了「方便」犧牲的東西太多了
無道天下
@gate9576
說
Mon, Jan 15, 2018 4:07 AM
這部份要用人權,勞動權益之類的說服實際在執行公權力的警察應該很難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Mon, Jan 15, 2018 4:30 AM
按照現行規定他們就是有權力且有義務去抓人。我想警察要是能少一項業務也會很高興的,所以根本上是規定要改掉。
無道天下
@gate9576
說
Mon, Jan 15, 2018 4:41 AM
把抓非法移工的規定拿掉警察未必會很高興,因為這套價值觀巳經內化認同了
除了聽命行事的警察外,一定會還有很多反對的聲音
比起別人的權益被損害,人對自己(就算只是建立在幻想上的)的權益被損害敏感多了
⎝(゚∀。)⎠
@Qruby1172587
Mon, Jan 15, 2018 4:56 AM
因為他們又不是台灣國民,要居留的話要有合法的工作契約,不然就要遣返回國,非國民又沒繳稅為什麼要讓他在台灣工作,讓社會去吸收這些人製造出的外部成本
無道天下
@gate9576
說
Mon, Jan 15, 2018 5:17 AM
⎝(゚∀。)⎠
: 比較正常的工作簽證,就算短期內離職沒立刻找到下一份工作也不用被上銬的
不要用移工這個特別的標籤去思考,把這些人當成跟我們一樣是領個死薪水的社畜就知道他們的權益受損在那了?
還有移工除了薪水低於報稅金額,還有來台時間太短的之外(雖然部份有洞可以省起來),都要繳稅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Mon, Jan 15, 2018 5:37 AM
感謝樓上講完。
⎝(゚∀。)⎠
@Qruby1172587
Mon, Jan 15, 2018 5:39 AM
無道天下
: 我不是特別針對移工
你講的是擁有合法簽證的外國人勞工,但這個是非法入境偷渡來台打黑工的外國人,前者歸勞動部或發展署後者歸海巡署,所以新聞才會用逃逸外勞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Mon, Jan 15, 2018 5:50 AM
⎝(゚∀。)⎠
: 擅離原工作的一樣也是海巡署管啊?
無道天下
@gate9576
說
Mon, Jan 15, 2018 5:53 AM
⎝(゚∀。)⎠
: 現在多數打黑工的外國人,多數都是所謂的逃逸外勞。觀光簽證進來的打黑工的才是少數。到傳產隨便走一下,或是跟仲介打聽一下就知道囉!
只要僱主通報逃跑,不管有沒有跑,都是逃逸外勞
無道天下
@gate9576
說
Mon, Jan 15, 2018 5:55 AM
一般工作簽證進來的人,老子不幹了也不會變逃逸外勞,然後被抓
這是不能自由換僱主的移工的「特權」
⎝(゚∀。)⎠
@Qruby1172587
Mon, Jan 15, 2018 6:01 AM
抱歉,這些我不是很清楚,謝謝你們的解釋
因為我身邊看到的都是,雇主僱用非法看護→看護逃跑搞失蹤→雇主報警或怕責罰就不處理
是連簽證都沒有的(可能原本有)偷渡入境,在原本國家還變成失蹤人口那樣
皮卡丘不要
@vocaloid39
Mon, Jan 15, 2018 6:14 AM
粉浮,文長不好意思)如果提到新聞用語的話,想提供一則可能已經被忘掉的新聞
「逃跑外勞」有歧視意味,移民署長:應改稱「失聯外勞」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用逃逸來形容這群離開原本工作單位的移工,意味著他們有「必須待在原崗位」的義務,但是明明他們為何離開原工作才是應該關心的重點(例如惡質的勞動環境、仲介詐欺、跨國人口販運),而非不問原因總之敢離開職守就把問題責任通通推到移工身上,把僅只是離職的人當成罪犯追追追抓抓抓,
我們不是奴隸制社會吧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Mon, Jan 15, 2018 8:36 AM
皮卡丘不要
: 感謝補充,放到噗首喔
未央MiO
@jessie6533
Mon, Jan 15, 2018 8:52 AM
Mon, Jan 15, 2018 8:55 AM
不是所有合法的移工,都是同一類工作簽證嗎?
這個部分剛剛餵狗了,但還是不太懂。新聞後方也沒有解釋,同一套就業法,為什麼白領可以轉職,藍領無法。
非常感謝解答(對不起伸手牌了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Mon, Jan 15, 2018 9:10 AM
未央MiO
: 如果是問法源的話,在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問原因這個就要去翻立法理由和當初的院會紀錄參考了哪些資料了。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Mon, Jan 15, 2018 9:50 AM
也不完全是用白藍領來分,第八款跟第七款同樣是船上雇員,但業種不同。第八款以下就屬於非第59條例外狀況不得轉換的範圍。
未央MiO
@jessie6533
Tue, Jan 16, 2018 6:01 AM
Tue, Jan 16, 2018 6:02 AM
哇!非常謝謝您的解釋。配合著條文真的看懂了。
也就是說,製造業幾種業種的外籍移工是目前急需人權爭取的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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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案例如果會覺得不合理,那麼為什麼「只是違反工作契約翹班或另尋他就」的移工,被逮捕就是合理的呢?
使用「逃逸」的說法,容易讓人忽略實際上發生的,不過就是曠職和跳槽罷了。要拿「規定就這樣他們來的時候也知道,自己要負責」來吵的人,請不要跟我說話。
除了聽命行事的警察外,一定會還有很多反對的聲音
比起別人的權益被損害,人對自己(就算只是建立在幻想上的)的權益被損害敏感多了
不要用移工這個特別的標籤去思考,把這些人當成跟我們一樣是領個死薪水的社畜就知道他們的權益受損在那了?
還有移工除了薪水低於報稅金額,還有來台時間太短的之外(雖然部份有洞可以省起來),都要繳稅
你講的是擁有合法簽證的外國人勞工,但這個是非法入境偷渡來台打黑工的外國人,前者歸勞動部或發展署後者歸海巡署,所以新聞才會用逃逸外勞
只要僱主通報逃跑,不管有沒有跑,都是逃逸外勞
這是不能自由換僱主的移工的「特權」
因為我身邊看到的都是,雇主僱用非法看護→看護逃跑搞失蹤→雇主報警或怕責罰就不處理
是連簽證都沒有的(可能原本有)偷渡入境,在原本國家還變成失蹤人口那樣
我們不是奴隸制社會吧這個部分剛剛餵狗了,但還是不太懂。新聞後方也沒有解釋,同一套就業法,為什麼白領可以轉職,藍領無法。
非常感謝解答(對不起伸手牌了
也就是說,製造業幾種業種的外籍移工是目前急需人權爭取的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