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羽宗次郎
這樣才比較像是在討論吧!
至於那個預設老闆一定會違法...
那不管修怎樣都沒用吧!
謎之女/四趴.宗教退散
圖文不符真的做得蠻好的
z7598zdcpc
唉!
taovanpoeh
底下回應還是......
CHWu
真的嗎?
下面狂噓支持方
說都是硬湊的
Domo☆🦮
昨天才看到不反對方或支持方乾脆不上網留言 免得找氣受
千羽宗次郎
taovanpoeh : 其實算是有理性討論的地方了
Frankie_K
闢啦,裝死到我煮完午餐洗完碗了還沒回
"圖文不符
你好,按照我們理解的話,如1~3月為第一季;4~6月為第二季(此為勞動部長的說法)
如果我們1月只加班30小時,2,3月各加滿54小時,這樣1~3為30,54,54,符合138的上限;而4~6則同理,可用54,54,30的方式加班,總加班時數也等於138。
而這樣2,3,4,5就是連續加班54小時的四個月唷!"
Marcie
老闆硬要做,人資都會偏向老闆方(或是人資沒有跟老闆說違法)
真的要對付慣老闆,員工真的要念勞基法,起碼要知道有事先問勞工局而不是人資
Domo☆🦮
所以昨天認真的自己讀勞基法
不流汗💸
兩次修法吵得沸沸揚揚,反對方哭天搶地,最後其實還是都沒去看法條,只看懶人包的多得是。
Nomind-無心
懶人包還故意做錯或誤導,很可惡
真。ikki
我放棄在 FB 上面討論了
真。ikki
一堆高學歷的還在那邊亂扯,真的很好笑
Marcie
那些吵架的人,倒底真的有幾個人跟資方告到勞工局過?
冷泡茶
我要是老闆就私下人肉反方來當員工,這批員工好配合。
~愛妻家剛爺~
除了第一點我覺得問題不大外,其他的....蠻多漏洞可鑽的... XD

不過就是要看資方怎麼解讀了...
CHWu
要鑽漏洞一例一休前漏洞更多
怎麼沒人該該叫
千羽宗次郎
~愛妻家剛爺~ : 最後一點我覺得沒問題呀!
~愛妻家剛爺~
千羽宗次郎 : 嗯....也是啦,只要人事願意簽字都沒問題.... XD
~愛妻家剛爺~
CHWu : 產業別有差吧,其實這次修改對我來說影響最大的是加班上限跟加班換休的問題....
例假挪移及輪班間隔也是影響不大,缺點只在於我家孩子看到她娘的時間可能更少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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