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劍龍
@wineswordgod
正在
Thu, Jan 11, 2018 4:46 AM
672
662
【轉】
現行的「遊戲規則」底下
建議大家。不加班/少加班。
這是現行最佳策略。 1.跟公司打「不當解僱官司」 2.跟公司打「加班費官司」
1比較好,真的 有鑑於32-1奴隸法要通過了。請大家從源頭開始預防。
不當解僱官司: 舉證「責任」在公司身上,員工不需要證明自己很棒。是公司要證明員工很爛。
公司要「合法」開除,實際上非常困難。
告官不是要討遣散費,而是要求原薪原職位復職。
官司打半年,告贏之後,薪水就是要補半年。不要懷疑。法律就是這樣。 員工沒去公司上班,結果薪水照給喔。
復職之後每天在公司宣傳,我告贏公司。順便每天跟主管吵架。 通常拖一陣子,公司會「加錢」遣散你。到時候價碼隨你開。
沒種的話,也可以復職一天就辭職。
掰噗~
@baipu
說
Thu, Jan 11, 2018 4:47 AM
真糟
好想澀澀真君 稻穗信
@doufuken
Thu, Jan 11, 2018 5:48 AM
Pyrogen
@Senyoi
說
Thu, Jan 11, 2018 6:13 AM
如果和公司起爭議,建議還是走爭取資遣的路線,大家好聚好散,不然待在原公司大概也只會一直被衝康
Ping拼湊湊
@kkker0527
Thu, Jan 11, 2018 6:16 AM
Stoicism RΥΛΠ
@ryan0432
Thu, Jan 11, 2018 6:51 AM
曾經待過一間公司,老闆想開除人但找不到理由,就開始「天天」「親自」下來找人麻煩,各種雞蛋挑骨頭,沒骨頭就挑態度、挑坐姿、挑眼神,像教訓小孩那樣,但不帶髒字,直到有人受不了自己去領離職單。
這樣的作法不僅可以免費無痛炒人魷魚,還能把最奴或是最走不掉的篩選出來,壓榨到最後一滴。
雖說舉證之所在乃敗訴之所在,而要資遣、舉證義務在資方,不過遇到這種情況其實還是凶多吉少;會搞到上勞資調解庭的都是手段不夠漂亮的資方。
而且上面舉的例子是勞基法修法很久以前的事情,大概十年前。
要在現在的台灣生存下來,你得比人壞,比人狠,比人皮。
說好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呢...
波先生
@oppopp6060
說
Thu, Jan 11, 2018 7:48 AM
剛入社會的萌新,怕
點點
@king1324
Thu, Jan 11, 2018 9:53 AM
重點是臉皮,難保同事都會挺你,畢竟這個社會
腦袋不正常
或是
奴性極強
的人不少,到時候莫名在同儕間被排擠,自己臉皮也要夠厚才能挺過去…現實層面來看是這樣
senjor
@senjor
說
Thu, Jan 11, 2018 9:55 AM
Stoicism RΥΛΠ
: 想往上爬,就要先學會躺下或趴下!
ㄌㄌㄎ☆翡
@sakai0212
Thu, Jan 11, 2018 10:18 AM
那種什麼資方嗆讓你在業界生存不下去到底算不算幹話啊?
Stoicism RΥΛΠ
@ryan0432
Thu, Jan 11, 2018 10:20 AM
勞工的權益誰顧???
🎞️萊萊📽️大戲院🍿
@Ryain
Thu, Jan 11, 2018 10:23 AM
Stoicism RΥΛΠ
我那時候就是這樣,不過兩年前,身上還攬了兩個職位的工作,也曾想過是不是要撐到被解僱,但那時候精神已經非常不好了,還是決定趕快離開。
Stoicism RΥΛΠ
@ryan0432
Thu, Jan 11, 2018 10:40 AM
🎞️萊萊📽️大戲院🍿
: 其實最糟的莫過於事後跑調解甚或是跑法院的過程(不幸被對方挾怨誣告的話),如果找到新工作還得請假出席,離職前被羞辱,出席還要聽對方講不實幹話再羞辱你一次(甚至還有到場以後才發現對方根本臨時缺席);新雇主如果知道你請假是開勞資協調,刻板印象就會把你歸類為麻煩份子...總之是各式各樣的後遺症
Stoicism RΥΛΠ
@ryan0432
Thu, Jan 11, 2018 10:47 AM
senjor
: 我到最後已經撐不下去,只好離開了;二十代總計七年的工作經驗給我精神上極大的折磨和損害。
方烏拉
@gary44455
說
Thu, Jan 11, 2018 12:31 PM
ㄌㄌㄎ☆翡
: 法律上來說你有蒐證~可以提告恐嚇!
ㄌㄌㄎ☆翡
@sakai0212
Thu, Jan 11, 2018 12:44 PM
方烏拉
: 不過提告是一回事
未來會不會真的在找新工作時被影響呢?
燻鮭班尼狄克蛋◕ ‿‿ ◕
@d0926711
Thu, Jan 11, 2018 12:48 PM
ㄌㄌㄎ☆翡
: 看行業的圈子大小 圈子小的行業或者業務性質的 多少會QQ
方烏拉
@gary44455
說
Thu, Jan 11, 2018 1:18 PM
ㄌㄌㄎ☆翡
: 圈子大小~然後處的不愉快的公司基本上你也可以不用把他寫在履歷上阿~
S判
@s88431ss
Thu, Jan 11, 2018 1:20 PM
方烏拉
: 上面那位長達七年的工作經驗應該是不可能不寫上去.....否則你長達七年的空白該如何跟新公司解釋?
ㄌㄌㄎ☆翡
@sakai0212
Thu, Jan 11, 2018 1:27 PM
所以圈子小就只能...
1.考慮轉行
2.吞下去
3.國外發展
🎞️萊萊📽️大戲院🍿
@Ryain
Thu, Jan 11, 2018 1:37 PM
ㄌㄌㄎ☆翡
: 如果老闆影響力不大還是可以試試看找同性質的,或是祈禱其他老闆不是只想找聽話的員工吧,不然就真的只能換跑道或出國了(隱忍也是選擇,但很不健康~
超弩級五代機 獨孤蒼龍
@RV160133
Thu, Jan 11, 2018 1:40 PM
老實說如果業界生態這樣也是很可悲...讓人懷疑鬼島到底能有幾個有智慧有良心的老闆在...
Stoicism RΥΛΠ
@ryan0432
Thu, Jan 11, 2018 1:49 PM
S判
: 七年是累計,換了四個工作,只是很遺憾都遇人不淑。
最後身體和精神都無法支撐了,只好離台。儘管再不愉快也只能把工作經歷填上去,畢竟怎樣都無法和新雇主解釋就職空白是怎麼來的。
S判
@s88431ss
Thu, Jan 11, 2018 1:51 PM
Stoicism RΥΛΠ
: 辛苦了
...
ㄌㄌㄎ☆翡
@sakai0212
Thu, Jan 11, 2018 3:11 PM
劣幣驅逐良幣
我一直覺得工作遇人不淑就換是對的
但老一輩就會叫你吞
不吞好像你不成熟一樣
就算換工作
如果很不幸真的一直遇到慣老闆
那賠掉的青春跟健康要跟誰討?
歲數大了又有多少公司還願意請自己?
真的遇到勞資糾紛
下一個雇主知道又會把你當問題兒 爭取權益變成好像有前科一樣
很悲哀 應該是整個社會有問題 整體環境卻都在檢討勞工
sea
@seaumi
說
Fri, Jan 12, 2018 3:26 AM
打官司的那半年生活費怎麼生出來啊 Orz
¶¶¶小確幸儲藏室¶¶¶僵尸
@anger50322
Fri, Jan 12, 2018 4:16 AM
這麼做的話要找下一份工作就不容易了XDD
Uni - 我不當板橋人了
@universenut
Fri, Jan 12, 2018 6:58 AM
其實不管改前改後碰到這種事情就會有官司問題
-逸宇-需要更多的誇誇
@winter_voice
說
Fri, Jan 12, 2018 12:51 PM
樓上上上點到重點了,要能夠玩得起這場遊戲,首先你要經濟寬裕到能夠支撐你打個半年的官司
-逸宇-需要更多的誇誇
@winter_voice
說
Fri, Jan 12, 2018 12:52 PM
不行的話只好立地成佛了
載入新的回覆
現行的「遊戲規則」底下
建議大家。不加班/少加班。
這是現行最佳策略。 1.跟公司打「不當解僱官司」 2.跟公司打「加班費官司」
1比較好,真的 有鑑於32-1奴隸法要通過了。請大家從源頭開始預防。
不當解僱官司: 舉證「責任」在公司身上,員工不需要證明自己很棒。是公司要證明員工很爛。
公司要「合法」開除,實際上非常困難。
告官不是要討遣散費,而是要求原薪原職位復職。
官司打半年,告贏之後,薪水就是要補半年。不要懷疑。法律就是這樣。 員工沒去公司上班,結果薪水照給喔。
復職之後每天在公司宣傳,我告贏公司。順便每天跟主管吵架。 通常拖一陣子,公司會「加錢」遣散你。到時候價碼隨你開。
沒種的話,也可以復職一天就辭職。
這樣的作法不僅可以免費無痛炒人魷魚,還能把最奴或是最走不掉的篩選出來,壓榨到最後一滴。
雖說舉證之所在乃敗訴之所在,而要資遣、舉證義務在資方,不過遇到這種情況其實還是凶多吉少;會搞到上勞資調解庭的都是手段不夠漂亮的資方。
而且上面舉的例子是勞基法修法很久以前的事情,大概十年前。
要在現在的台灣生存下來,你得比人壞,比人狠,比人皮。
說好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呢...
未來會不會真的在找新工作時被影響呢?
1.考慮轉行
2.吞下去
3.國外發展
最後身體和精神都無法支撐了,只好離台。儘管再不愉快也只能把工作經歷填上去,畢竟怎樣都無法和新雇主解釋就職空白是怎麼來的。
我一直覺得工作遇人不淑就換是對的
但老一輩就會叫你吞
不吞好像你不成熟一樣
就算換工作
如果很不幸真的一直遇到慣老闆
那賠掉的青春跟健康要跟誰討?
歲數大了又有多少公司還願意請自己?
真的遇到勞資糾紛
下一個雇主知道又會把你當問題兒 爭取權益變成好像有前科一樣
很悲哀 應該是整個社會有問題 整體環境卻都在檢討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