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夏♦知夏軒 造型/原創首飾
/關於檢討被害者。
近期某一事件,著作權相關問題風風火火,我很驚訝於被害者同意無償和解外以及施害方願意坦承問題,但很開心看到雙方達成共識和解並且當事人願意以做公益來收尾。(暫且忽略是否以名譽考量與否
我最驚訝的是竟然風向開始帶歪,被害者被一群良心被狗吃了的愚民謾罵侮辱。(狗:對不起這鍋我們不杯,噁心的東西我不吃
是智商怎麼了還是咋了?
就算對方真的是為索取賠償而發出不滿,干你們毛線事,錯誤就是錯誤,因為這個錯誤,要求賠償很過分嗎?
願意和解是大度,不願意和解索要賠償是應得的。因確實觸法。
什麼時候這個民族才可以停止檢討被害者。
是不是要等到所有人都受過傷害,把疼痛刻在骨裡才知道有多可怕?
是不是應該這樣理解,愚民的人生不出彩,所以受不到侵害,於任何一面皆一無是處,所以無法剝奪。
包含已經沒有下限的智商。
Mr.Zombie
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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