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果🍎
遇到這種你已經簽了合約,對方拿走後卻遲遲不肯簽好還你的話該怎麼處理?

我以前就遇過這種事,畢業後第一份工作的聘僱合約讓秘書送給總經理後再也沒下文,問秘書只會說已經送進去了等總經理簽。最後直到離職為止我都沒有看見那份合約。

在其他公司也有遇到合約不給你帶回家看的,說什麼要保密,連影印都不行,要不是學長向公司抗議,我根本不知道合約可以拿去請律師看過才簽。

[Waiting@H&&D] - 昨天睡前看到這則訊息,白眼翻到不知道該怎麼回應才好。今天早上又重...
掰噗~
請專業的五樓回答 (p-unsure)
機器狼🔜茶會首次出毛!
歡迎回家、您有沒有發現機器狼哪裡不一樣了呢 (`・ω・´)
機器狼🔜茶會首次出毛!
什麼呀這個 Σ(゚ω゚)!
貝果🍎
工作多年看過很多怪現象才知道,勞工有很多事都被資方蒙在鼓裡,資訊落差真的很大。
貝果🍎
也是有看過好老闆,經營不順時把自己和高階主管的薪水砍半,但堅持所有人的薪水一定要在每月五號下班前入帳

「說不定人家要繳房租的,薪水怎麼可以遲發」我聽到他這麼跟會計說
WT@elecocktail
大部分都仗著你不好意思翻臉吧XDrz
雷.exe
會凹人的資方就是在利用你信任他會給這點啊,「合約是你的保障,薪水是你的命脈,都在我手上相當於我掐著你的命脈和保障,你只有繼續做才有可能領!」事後還不一定給齊…
貝果🍎
WT@elecocktail : 真的,感覺就是欺負職場菜鳥不敢翻臉,總經理最大
貝果🍎
雷.exe : 其實最近看了亞果老師的事件,我覺得沒簽合約是對誰不利還真不好說,現在亞果可以主張並沒有授權亞果子給 ES 公司使用。但這前提是我要懂得自己有哪些權利才行。其實請個律師不錯,有些事務所也有對網拍賣家推出便宜的常年法律顧問方案,可以詢問法律問題和拿到一張裱框證書

當年我的聘僱合約有一些不合法的條款,像是競業禁止到離職後一年。法律上這種可能會讓人一年沒飯吃的條款要給予相對應的補償金,否則無效。所以當初就算簽了這約到底有沒有效也不好說。

當時很菜不知道這種條款無效就是了。
貝果🍎
問了心葉,他說下次合約先拍照
雷.exe
妳的案例怕是對方堅稱妳在詳細閱讀後才簽約所以有效...不過實際如何要事情發生了給法院判才知道,該是無效我想法院也不會刻意刁難人
貝果🍎
貝果🍎
貝果:公司可不可以拖著不簽名蓋章,到時候有爭議推說合約無效因為他沒簽

心葉:公司可以這樣主張啊~不過雇用的勞動契約通常都是公司提供範本,勞工只有簽名或不簽名的份,所以我叫你拍照的原因是,你留著公司原本的提議 (範本) 說你只不過是同意這個範本,這樣也有一定的舉證效力,在訴訟的時候可以向法官主張說是公司扣著你的合約不給你,基於這樣的立場法官通常都會相信你講的話。

(所以你拍照向法官說你有簽了這一份契約,但公司扣著不發,法官通常會相信你)
貝果🍎
貝果:我可不可以主張合約無效因為我沒拿到雙方都有蓋章的正本

心葉:到訴訟的時候如果要主張合約的條款必須拿實際有簽名的版本才算數,所以遇到合約對公司有利的時候公司就會拿合約出來說你已經簽過名了,這合約就會被拿出來當作一部份的證據。

(言下之意是對公司不利時公司手上的合約就會消失,有利時公司就會拿出來當證據。)
貝果🍎
貝果:公司一直不給我是打算幹嘛,這種事 (拿走合約不給你) 好像還蠻普遍的,一般人也不曉得要去討,但是這樣搞對公司到底有什麼利益

心葉:公司通常不給你的原因是合約上有些勞動條件他們可能沒有做到 (合約是證據),而且到時你要舉證有這份雇用契約存在的話就會有一點小問題。不過基本上不給你合約通常是沒有什麼用。

(所以果然還是要拍照)
貝果🍎
===== 心葉的法律小教室下課 =====
貝果🍎
1.如果是勞工先簽好再給公司,合約要記得影印或是拍照存證,到時候即使照片上沒有公司的簽名蓋章但還是有一定舉證效力。

2.原則上合約仍然是有效的,只不過訴訟時要舉證就是了。

3.公司扣著聘僱契約不給你通常沒什麼用。
貝果🍎
雷.exe : 你說得對,大致上就是違法的部份無效,像是競業禁止現在有修法規定必須給予合理補償,那沒有補償條款的競業禁止一律無效。

沒有違法的部份,即使公司扣著合約不給你一份正本,還是算有效,合約對公司有利時公司自然會拿出一份有雙方簽名蓋章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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