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約伸與孫淑玲
多年來警方一直試圖將歹徒惡鄰(高市灣愛街35,39號)這個變態做惡集團無端加害我們兩個女同性戀的刑事案件導向"私人糾紛"…直接或間接,有意或無意幫歹徒造謠和我們亂扯關係(110的警察甚至誣指我們住在"灣愛街35號",我們報警是因為自家糾紛…)
警察在這個可怕案件裡究竟扮演什麼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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