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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班隔11小時 擬延2年實施 | 蘋果日報
#勞基法 目前現行間隔是8小時,然後這次 #修法 是11小時有條件協商成8小時,然後打電話的訴求是全部不要改,打電話的到底有沒看有看看內容阿...會這樣修就是間隔11小時將要放行的意思。
路西華
讓喜歡加班的工人加班?昇陽光電活生生的例子
新竹縣湖口工業區的昇陽光電公司,把53名工人叫進房間,叫他們「同意」從做二休二改為做四休二(加班時數大幅增加),這像是政府所謂的勞資「協商」吧?!但,工人不同意,結果資方就把工人通通解雇了。這算哪門子的協商?
seeyeu
路西華 : 有犯法情事就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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