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cream風聆
@memes3x2
說
Mon, Dec 5, 2016 12:37 AM
211
259
「我想跟我男朋友結婚,可是他爸媽觀念比較保守,覺得要門當戶對,不喜歡我,怎麼辦?」
「很簡單,你就一直罵他爸媽食古不化,並諷刺、大聲嘲笑他們,無論他們說什麼你都反駁他們,這樣他們就會接受你了。」
「真是好主意。」
......以上,就是網路上許多支持同婚的人正在做的事。
icecream風聆
@memes3x2
說
Mon, Dec 5, 2016 12:38 AM
你們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我每次都很困惑。
SDM Gio 總監吉歐
@RedEyes2800
說
Mon, Dec 5, 2016 12:42 AM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2:52 AM
這比喻太精準了
jackervator
@jackervator
說
Mon, Dec 5, 2016 12:52 AM
Walter Wang
@cielazure
Mon, Dec 5, 2016 12:53 AM
killer3000
@ctree
Mon, Dec 5, 2016 12:53 AM
不過 現在是巷子口的三姑六婆說你們不能結婚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2:53 AM
killer3000
: 但是三姑六婆和你一樣有票能決定誰能當選立委修法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2:55 AM
這也是民主政治的弔詭處,因為人人都有一票,所以即使你能在理論上論證某人無權決定你有或沒有什麼權力,但只要這個權力是由民選政府所訂定,這人就能透過選票去影響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2:55 AM
權力不該透過投票決定,但是決定權力的那票人透過投票產生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2:56 AM
但也有許多人是想好好的談卻被「無論說什麼都反駁+諷刺+大聲嘲笑」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2:57 AM
各團體都有偏激派啊
icecream風聆
@memes3x2
說
Mon, Dec 5, 2016 12:57 AM
對方會有敵意是預期中的,但運用網路反攻覺得不是好策略。
icecream風聆
@memes3x2
說
Mon, Dec 5, 2016 12:58 AM
反而原本的調性有的走同情或健康路線,比較能成。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2:58 AM
我是覺得很多人其實根本不曉得啥叫好好談,真的想和對方好好談,應該是先問對方"你為什麼會這麼想?"然後對於對方的恐懼不要用"你想太多"、"這根本沒發生"、"滑坡"回應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2:59 AM
總會有人被打了之後不想吞下去
事實上就是不想吞下去才想要改變
法恩
@kudoshaki
說
Mon, Dec 5, 2016 1:00 AM
認真說,我覺得這些父母用談的也講不聽(飄過)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00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不想吞下去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說服對方不要讓自己吞,一種是把對方打到沒辦法讓你吞,前者靠溝通,後者靠拳頭(民主社會靠烙人集會和投票)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00 AM
訴諸感情沒用。錢的問題才是普世價值,我就很奇怪這根本事實上是同運起源最現實的原因,怎麼走道台面上都只剩下拿感情跟自由問題互丟的把戲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01 AM
ㄟ(*_*ㄟ)idont
: 先前看過一篇文章,講述光譜雙方總是容易只看到對面最偏激的那群,因為就是這小撮蹦的最猛,但其實如果你是可以理性討論的人,你該無視那小撮而去跟對面可以理性討論的人談。
雙方都只看到對面偏激派的話肯定會讓衝突越演越烈
不如讓兩邊的偏激派去旁邊玩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01 AM
說白了,人愛人只是要在一起的話,根本不用法律規定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01 AM
需要法律規定的是婚姻,那幹嘛需要法律規定,因為婚姻古今中外都跟『錢』有關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01 AM
roxinnccu
: 比如說配偶器官捐贈就需要法律幫助了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02 AM
總之就是這些比較現實的訴求
法恩
@kudoshaki
說
Mon, Dec 5, 2016 1:02 AM
與其說是錢,那是一種權利的問題
icecream風聆
@memes3x2
說
Mon, Dec 5, 2016 1:02 AM
我在想,理性辯論是對的,但附加進嘲弄會起反效果。感覺有不少人(應該說是圍觀者)只是在宣洩......
法恩
@kudoshaki
說
Mon, Dec 5, 2016 1:02 AM
今天你配偶重大疾病需要簽字,你是他最親近的人卻不能幫他簽?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03 AM
權利很多種,法律需要保護的一切跟錢有關。
不想那麼『庸俗』化的話,也可以化成更現實的需求縮成幾點去向社會大眾訴求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04 AM
結果到台面上變成什麼?真愛無敵,自由萬歲,那誰聽的進去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04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反對者是一個團體不是單一個人,自然會有能溝通和不能溝通的,但是很微妙的是很多時候能溝通的人(理性派)不會自己跳出來談,而是在旁邊圍觀偏激派引發的戰場,所以就算是在和偏激派戰時,也要小心不要嘲諷放太猛,讓理性派覺得你們這群人好可怕我不要跟妳們在一起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04 AM
當然我承認這類現實的東西很難變成遊行的口號,不過我本來就不認為事情是在街頭上解決的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04 AM
此外,立法是全國人民的事,不是自己想要就可以,我也想立法主張開放槍枝,誰理我
jackervator
@jackervator
說
Mon, Dec 5, 2016 1:05 AM
其實就是錢的問題啊XD
你沒有法律權利沒有辦法幫你的靈魂伴侶說話
你就得花更多錢還有更多麻煩
-----------------------------------
然後我覺得遊行口號確實沒有打到大部分人的點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05 AM
槍枝開放會少很多屁孩,用領達爾文獎的方式減少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05 AM
不過顯然多數人無法接受我的意見,那請問一下為什麼同運的事其他多數『也許只是不想改變』的人必須接受同運的意見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05 AM
你得拿出一些能說服人的實際論點來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06 AM
偏激派本來就是會自己衝前面啊,當保守派還在觀望的時候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06 AM
而不是指摘『我真愛你管我,你干涉我的自由』這樣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06 AM
只要立法委員是人一票一票選出來的,法案制定就會受全民影響啊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06 AM
想要立法開放槍枝可以啊,一樣去號召群眾,請民代代議等等的
法恩
@kudoshaki
說
Mon, Dec 5, 2016 1:07 AM
我反而可以接受真愛無敵自由萬歲的口號,如果我們能夠自由選擇異性伴侶、為什麼不能自由選擇同性伴侶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08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r大拿槍枝譬喻的原因,是要反駁某些同婚派"我要結婚關你屁事"根本不想和反對者溝通的行為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08 AM
(聳肩)所以講到別人主張的東西就很清楚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08 AM
自己主張的東西就變成反對者的問題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08 AM
這不是民主政治該有的樣貌,對吧?
jackervator
@jackervator
說
Mon, Dec 5, 2016 1:08 AM
法恩
: 不過大部分人秉持的看法我覺得是 事不管己漠不關心
所以這種時候我反而覺得是比哪邊豬隊友比較少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09 AM
法恩
: 真愛無敵自由萬歲的口號有個大bug……如果主張有愛自由就能放寬婚姻限制,那請問近親&蘿麗正太控能不能以同樣的理由要求修法讓他們結婚?
jackervator
@jackervator
說
Mon, Dec 5, 2016 1:09 AM
這種時候我就會希望反對方豬隊友多一點 越多越容易過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09 AM
為防萬一我先說這不是滑坡,這是定義問題,就像你說人類是沒毛兩隻腳走路,就會有人丟一隻光禿禿的雞過來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10 AM
男女婚財產權利等受保障,一般人不覺得這樣的問題有啥問題是因為,他就算不愛也不反對這個形式,男女搞出個小孩來起碼跟任何一方都有血緣,人類本性上也不會排斥自己的財產權利等與那個有血緣者有關,這都是人類本性,不需要說服
法恩
@kudoshaki
說
Mon, Dec 5, 2016 1:10 AM
ㄟ(*_*ㄟ)idont
: 近親有遺傳疾病隱憂、幼童有心智尚未成熟的疑慮,我是認為這可以成為不開放的理由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11 AM
ㄟ(*_*ㄟ)idont
: 我並沒有支持「不溝通」啊XD
事實上我覺得雙方都出來遊行挺不錯的,促進全民表態(畢竟表態跟聆聽是溝通的基礎),你有你的動員方式,我有我的動員方式,反正就看誰撐到最後
法恩
@kudoshaki
說
Mon, Dec 5, 2016 1:11 AM
其實我應該算是中立啦,哪邊論點讓我覺得比較有邏輯我就會往哪邊偏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11 AM
法恩
: 那如果近親說他們不生呢(結紮或不孕)幼童說誰說我十歲就不成熟,你歧視我是小孩限制我的人權(如果婚姻是人權)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11 AM
但如果根本無法接受這種形式的,對於自己相關的財產權利等想跟人分享或找個依托卻於法無據,於是被迫要找一個也許自己根本不認同的對象構成婚姻,在這個不認同的狀況下去生個小孩來換取財產權利等保障,這就不對頭了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12 AM
世界人權公約有提到婚姻
RIESZ
@RIESZ
Mon, Dec 5, 2016 1:12 AM
民法規定遺產繼承第一順序就是配偶 這是一個一翻兩瞪眼的事情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12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啊?我沒有說你不溝通啊,我只是提醒戰偏激派也要注意形象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13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你對人權的定義是什麼?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13 AM
把自己人身相關的權利(諸如手術同意、財產繼承等等)寄託在一個自己不認同的東西上面?這說出來給人的認同感比真愛無敵這一類的口號有說服力的多了吧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13 AM
ㄟ(*_*ㄟ)idont
: 說真的我覺得好累,看到偏激派的時候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13 AM
事實上同婚一開始就是在爭這個啊,為什麼到21世紀變成真愛無敵自由萬歲啊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14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真的很累就無視吧,很累的狀態下去戰結果一定不好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14 AM
世界人权宣言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我對於人權沒什麼定義,不過宣言裡面有定義
法恩
@kudoshaki
說
Mon, Dec 5, 2016 1:14 AM
ㄟ(*_*ㄟ)idont
: 首先你要先確定「所有結婚的近親都不生」,但是這即使規範了有會有漏洞問題,至於兒童心智成熟問題,如果照這樣說那其實兒少法之類的都能廢了,因為兒童認為自己沒問題就沒問題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14 AM
筆戰的其中一個技巧就是激怒別人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14 AM
再者,專法的問題,我不知道同運者對於立專法為什麼那麼反對,你究竟是想要達成你想要的目的還是要『強迫其他人都一起幫你達到你想要的目的』?
法恩
@kudoshaki
說
Mon, Dec 5, 2016 1:14 AM
引申而至甚至會變成「只要當事人認為沒問題就沒問題」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14 AM
在我看來,堅持不立專法的話,就是後者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15 AM
專法的一個問題是,民法已經跟許多其他法條掛鉤,立專法的話要重新掛鉤而且以後連動上比較困難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15 AM
法恩
: 同婚結婚不也是某種意義的「只要當事人認為沒問題就沒問題」至少其中某派在主張不要理會反對者時是這個樣子
法恩
@kudoshaki
說
Mon, Dec 5, 2016 1:15 AM
認真來說,我是沒那麼反對專法的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15 AM
你訴求的東西就只是民法親屬篇上的東西而已,準用民法規定沒那麼困難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16 AM
另一個問題是立專法就是說「這群人是特別的」,但許多支持者並不希望被差別看待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16 AM
民事特別法又不是刑法,沒有肥大症的問題,而且經常準用來準用去的,常見了
icecream風聆
@memes3x2
說
Mon, Dec 5, 2016 1:16 AM
大多數的人不會討論這麼多,他們很容易因為簡單的一兩個觀念或感覺,就轉而向另一方(又或者雖然不支持卻保持沈默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16 AM
票據法、公司法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16 AM
比如說美國的黑人法
黑人法令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16 AM
這都是在民法基本債權債務、團體規定上的特殊規定,事情特殊就特殊處理,有何問題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17 AM
因為黑人跟白人天生不同所以要特別立專法來給黑人用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17 AM
民法團體基本以財團非營利法人為主,社團營利法人就另立適合的規定
法恩
@kudoshaki
說
Mon, Dec 5, 2016 1:18 AM
ㄟ(*_*ㄟ)idont
: 我認輸,我不認為我一的中立者的非專業論述能說服你ˊ.ˋ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18 AM
那事實上就不一樣的東西否認有何用?同性戀的歷史從亞歷山大到漢哀帝,古今中外與異性戀從來平行發展,但婚配上就古今中外以男女婚為主軸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18 AM
法恩
: 然後我必須說,之前同志大遊行被護家盟拿來作文章的"廢除刑法227",很大程度的讓護家盟在宣傳"同婚會導致童婚"變得相當有力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19 AM
事實上就是不一樣,隨著時代演進你想讓他一樣,可以,但別強迫適用千百年來成法的人一定要跟你一樣,很困難嗎?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19 AM
roxinnccu
: 那或許我們該支持一夫多妻?這也是某些地方/時代的主軸
RIESZ
@RIESZ
Mon, Dec 5, 2016 1:19 AM
參考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19 AM
法恩
: 其實我是支持同婚,只是我不支持認為真愛無敵&婚姻是人權所以同志該結婚這種理論,因為這雖然宣傳上很有力,但是bug也不少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0 AM
一夫多妻關鍵是經濟問題而不是男女婚問題謝謝
名無乚
@DoTaMoonNight
Mon, Dec 5, 2016 1:20 AM
我覺得這根實際狀況有落差,因為家長阻止兒女結婚,兒女可以私奔,這也是我看到的實際例子。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0 AM
而且即便一夫多妻制,配偶跟小妾也是十萬八千里的待遇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1 AM
你現在要爭的是那個『配偶』的權利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21 AM
但這也表示主軸不是永恆的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1 AM
一夫多妻也是男女婚,誰說主軸不是永恆的?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21 AM
例如人權的定義是人人都該有,不需要特定資格,只要不侵犯到他人權力就不得限制的權力,那麼婚姻就不得拒絕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夫多妻、近親、同婚……等等,但大家都知道婚姻拒絕了以上形式的婚姻(無論裡面的人是否真愛),因此婚姻不是人權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2 AM
而且,我不客氣的說,從馬英九跟金某男的事還會被惡意的打趣來看,我看臺灣社會沒進步到把同性戀當常態的地步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2 AM
這沒多久前的事而已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22 AM
人權是像言論遷徙自由那樣,只要不毀謗造謠、侵入民房之類,誰要說什麼要去哪裡都可以的權力,不是要符合特定資格才能得到的權力
名無乚
@DoTaMoonNight
Mon, Dec 5, 2016 1:22 AM
現在同婚的狀況比較像是「非經監護人允許,任何人禁止結婚。」之類的狀況。
以前的社會會覺得這樣很合理,但時代變了,變成可以自由戀愛,保守觀念的人就跳腳了。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2 AM
那你要訴求你想要的事(身份相關的財產權利等),現實具體的手段就不是一跳跳到去要求適用以男女婚為前提的民法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23 AM
我覺得這就把婚姻跟生殖劃為必然連結了,以唸生物的我來看這是兩回事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3 AM
名無乚
: 完全不一樣,何來『比較向是』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3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我就是要跟你們講,婚姻這事受法律保障就是因為繼承財產問題,你覺得不弄個小孩後帶來繼承啥?
太子㍿ 푸딩
@millia951
Mon, Dec 5, 2016 1:24 AM
搞錯了吧,噗首父母說要門當戶對,但是對方父母根本就拿你當賤奴、奴隸,是不可能門當戶對的,再好聲好氣講也無用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24 AM
這個繼承人必然要帶有雙方基因嗎?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4 AM
1138條,配偶以外第一順位就是直系血親卑親屬還以親等近這優先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4 AM
不用啊,法律上有擬制婚生子女/血親啊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25 AM
是啊,那結婚雙方的生殖就不是必然的吧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25 AM
政府會限制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夫多妻、近親、娶蘿麗正太是有原因的,因為上面各種婚都在若干程度上會影響社會安定(近親&蘿麗正太不用解釋,另外三個是會讓有錢人娶嫁很多,沒錢的人娶嫁不到),因此如果要推同婚合法,就"同婚能讓社會更安定"思考會比較好,然後這也能避開上面的bug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5 AM
這也是自古就有的,大房無子過繼小房的也有吧?果親王絕嗣所以雍正給他一個小孩,常見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5 AM
我是在跟你講婚姻這個制度的背景就是這樣
名無乚
@DoTaMoonNight
Mon, Dec 5, 2016 1:25 AM
roxinnccu
: 我的意思是,這一樣是保守派跟革新派的衝突。然後,以前自由戀愛是革新派的思想(這是大概民國初年的時候的新思維)。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5 AM
你要生,要養,隨便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26 AM
我理解你在說以前都是這樣,但請你也理解我在說未來不一定是這樣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6 AM
跟保守有啥關係,立法背景兩千多年了就這麼回事,你為什麼要強迫大眾跟你一起改變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27 AM
要比年代的話我可以翻古生物學課本,講述同性跟變性的章節啦……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7 AM
古代也有自由戀愛的,誰說一定是煤妁婚,大家大戶,故事會被寫下來的當然以媒妁婚為主,鄉野村裡,關關居鳩就關到水草裡去私訂終身者更多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7 AM
講哲學思辨扯不完,你現在是要幫同性戀者爭權利還是上哲學課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8 AM
我要講的是,思想可以海闊天空,訴求要腳踏實地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8 AM
頂著世界幹,然後很悲憤的罵世界都混蛋,不會有幫助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29 AM
一次大戰前美國女人也不能投票,因著一次大戰婦女投入生產的事實才解除了這個限制,訴求的背景非常現實,並不會人權這個人權那個講個沒完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30 AM
嗯我最後問一句好了,對你而言,標準生理男性跟標準生理女性的婚姻是亙古至今,永世不變的天條,是嗎?
當然這裡不講述任何基因異常跟心理認知,這個很難講的。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31 AM
我前面跟你講了是天條嗎?哪一句?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31 AM
我在跟你講的是現存法律存在的背景,還是你連這個背景都要否認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31 AM
而且從馬金的事情被惡意打趣來看,多數人並不打算改變這個背景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31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我想r大的意思是,婚姻是很傳統&歷史悠久&影響甚大的東西,所以如果想改變內容與定義,得有共識和很好的理由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31 AM
那麼你現在要幫同性戀者爭法律上權益,最好的方法是逼世界跟你一起改變嗎?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31 AM
滾動的 roxinnccu說
那事實上就不一樣的東西否認有何用?同性戀的歷史從亞歷山大到漢哀帝,古今中外與異性戀從來平行發展,但婚配上就古今中外以男女婚為主軸
滾動的 roxinnccu說
一夫多妻也是男女婚,誰說主軸不是永恆的?
名無乚
@DoTaMoonNight
Mon, Dec 5, 2016 1:32 AM
離題,我真的覺得朋友以及粉絲多的人很辛苦,每次發噗說個兩句,下面就都會有兩邊比較極端的分子跳出來戰的亂七八糟。
元帥♀大叔♂愛♥
@hildegardtschen
說
Mon, Dec 5, 2016 1:32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R大從頭到尾都沒有反對同性婚姻啊,他只是在強調訴求的切事性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32 AM
古今中外的婚配制度以男女婚為主軸,很難理解嗎?
奇美拉一號🧬G-47小隊_橘子
@s243136
Mon, Dec 5, 2016 1:32 AM
icecream風聆
: 個人倒是覺得還蠻多人講著講著被對面弄到生氣(某些還蠻低能的話)
名無乚
@DoTaMoonNight
Mon, Dec 5, 2016 1:33 AM
roxinnccu
: 是沒錯啊,以前也有斷袖之類的,這些一直都有。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33 AM
同性戀的歷史即便跟男女婚配制度平行出現,漢哀帝之尊也沒有把他的後宮編制多幾個男的在名單上,對吧?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Mon, Dec 5, 2016 1:34 AM
ㄟ(*_*ㄟ)idont
: 我說過啦,要好好談先把恐同拿掉啊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34 AM
亞歷山大都打到印度去了這麼突破傳統,他有把他的同性愛人列為製造繼承人對象的名單上嗎?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34 AM
沒有,這一切都在告訴你,婚配這種制度,古今中外就是以男女婚為基礎
奇美拉一號🧬G-47小隊_橘子
@s243136
Mon, Dec 5, 2016 1:34 AM
roxinnccu
: 不過他的戀人到是幫他打了一片江山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35 AM
那我不懂的是同性婚姻為何不切實際,既然繼承不是問題,經濟沒問題,修法沒問題。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35 AM
當然,我們也知道底比斯同性戀軍團的事,這沒甚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35 AM
少佐-DoMo小火車
:
奇美拉一號🧬G-47小隊_橘子
@s243136
Mon, Dec 5, 2016 1:35 AM
roxinnccu
: 但是現今婚姻不昰以育種做為基礎阿,是以雙方對於愛情想共組家庭阿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36 AM
你硬要頂著千百年既定觀念跟只怕現下也是多數人觀念硬幹民法就是問題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36 AM
愛情這種東西從來不是婚姻以及相關權利的基礎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36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因為還沒取得共識(某派同婚支持者甚至認為不需要有共識),也未能主張開放同婚對社會有何助益(目前的主要主張是真愛無敵和人權)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36 AM
民法婚配的規定沒有愛情這個構成要件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37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然後嚴格說起來,主打的都是感情面而非上述繼承權之類的實際問題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37 AM
事實上,大男人都愛小丫頭,古今中外婚配中的大房配偶可不見得與丈夫相愛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37 AM
我敢說所謂相愛為基礎結婚的現代人,10年以後大概也不確定自己愛不愛對方了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37 AM
我個人比較在乎繼承權跟醫療相關的角度,這些是可以救命的
愛情很多時候就是個屁
大頭
@iamchuck
說
Mon, Dec 5, 2016 1:38 AM
ㄟ(*_*ㄟ)idont
: 刑法227條其實有很大問題:
中華民國刑法§227-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
其實連「合意性交」也規範在內,也就是說兩個15歲的小孩因為衝動而發生性行為,兩個人都犯了刑法。
有必要讓未成年的小孩因此揹上一條刑事前科,合理嗎?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38 AM
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形式,家庭代表責任,結了婚就是親人,不是愛人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Mon, Dec 5, 2016 1:38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不好意思,拿黑人法案出來就是相當不倫的類比。
人種差跟意識差產生的權利差距是不同等的
奇美拉一號🧬G-47小隊_橘子
@s243136
Mon, Dec 5, 2016 1:38 AM
好 我很感謝樓主開噗,樓主一生平安 (合掌)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38 AM
大頭
: 不是有兩小無猜條款嗎?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39 AM
上世紀的那段妨害性自主修法原本就是意識形態當頭修出來的,正是因為過度強調『意願因素』才修成這樣,這又另外一篇文章了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Mon, Dec 5, 2016 1:39 AM
大頭
: 保障目的本來就是該法條的目的,實務上法律也會在法庭上做調整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39 AM
ㄟ(*_*ㄟ)idont
: 目前未有證明同性戀是否天生,不過至少黑人白人都是Homo sapiens,我們不會立柯基法跟吉娃娃法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39 AM
吧?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39 AM
最早的性侵罪名可是『藥劑催眠術....致使不能抵抗』,不用管意願問題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40 AM
大頭
: 再說這主張打出來,護家盟就能依樣造句說"你看他們認為十五歲小孩只要自己說好性交就無罪,那麼也有可能主張十五歲小孩彼此說好就能結婚"
大頭
@iamchuck
說
Mon, Dec 5, 2016 1:40 AM
ㄟ(*_*ㄟ)idont
: 但是實務上,法官願不願意採信未成年當事者的說詞,或是當事者已經在訴訟過程中,被家長影響而改變原來說法也很常見。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40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欸?啥時冒出黑人(狀況外)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40 AM
一開始最原始的性自主罪章條文還能解釋成『叫人來含』不算性侵的可笑結果,後來才修正成現在這樣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41 AM
ㄟ(*_*ㄟ)idont
: 在說專法的時候
大頭
@iamchuck
說
Mon, Dec 5, 2016 1:41 AM
ㄟ(*_*ㄟ)idont
: 要保護兒少,強制性交的部分,刑法221條與222條第二款就可以了。
刑法第 221 條 (強制性交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22 條 (加重強制性交罪)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41 AM
大頭
: 會被家長影響,不就間接表示,這個年紀的孩子獨立思考&抗壓能力還沒發展完全,無法替自己負責嗎?廢這法的麻煩之處,是能用同樣的主張去拆未成年犯罪要減刑之類的
大頭
@iamchuck
說
Mon, Dec 5, 2016 1:42 AM
ㄟ(*_*ㄟ)idont
: 猥褻與性騷擾都各有其他法條可以處理。
天秤座法律網
刑法227條實在是多餘,而且反而容易讓兩情相悅的青少年誤觸法網。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43 AM
事實上經常發生的事是少女兩情相願私奔以後女方家長告男方和誘自己女兒離開家庭......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43 AM
大頭
: 護家盟會拿來作文章的不是用暴力脅迫青少年就範啊,是兩個青少年說好就能滾床,但我不客氣的問,滾出問題(性病、受傷、懷孕)誰負責?家長啊!那這樣你還覺得家長沒資格說話嗎
大頭
@iamchuck
說
Mon, Dec 5, 2016 1:43 AM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勵馨也主張對刑法227條做大幅度修正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Mon, Dec 5, 2016 1:44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根本歪曲專法的目的,專法的目的是處理普通法遺漏或者因為為此修改普通法成本過大時的法律,位階上專法優于普通法。
這種歪曲專法目的的說詞,只是讓人徒增反感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45 AM
如前述,民事特別法滿坑滿谷,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難道每個特別法都是歧視?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45 AM
我是完全反對開放十五歲以下性交,無論當事人樂意不樂意,那個年紀根本身心靈都還沒發育好
大頭
@iamchuck
說
Mon, Dec 5, 2016 1:45 AM
ㄟ(*_*ㄟ)idont
: 可是這種私人間(兩小無猜)的問題,用刑法來規範其實很詭異。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Mon, Dec 5, 2016 1:45 AM
法律制定的目的是解決實際需求,這才是關鍵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45 AM
滾出問題也沒法自己負責,無法負責就不能要求權力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45 AM
大頭
:
那乾脆砍了兩小無猜條款吧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Mon, Dec 5, 2016 1:46 AM
就專法優於普通法概念來看,我說那是特權還比較接近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46 AM
事實上特別法根本不用規定太多,權利義務關係現成的,特別法專心把同性伴侶定義規範完,權利義務部分準用民法(or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即可,這比動民法都爭議少的多
大頭
@iamchuck
說
Mon, Dec 5, 2016 1:46 AM
ㄟ(*_*ㄟ)idont
: 未成年間合意的性交問題,不是應該要以教育手段來處理比較好?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47 AM
沒那麼多人反對同性戀,只是你要人接受同性婚跟一般婚配一樣,太難,沒有目的性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47 AM
我是覺得就戰略而言應該接受專法,這樣護家盟內接受專法的人就會倒戈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47 AM
真那麼多人反對同性戀大概 Spartacus 就不會那麼拍了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47 AM
大頭
: 那你也得先擬出教育的手段才能拆法條,要不然這跟沒有終生監禁就想拆死刑沒兩樣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47 AM
如果同婚專法完全基於且準用民法那我沒話說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Mon, Dec 5, 2016 1:49 AM
roxinnccu
: 其實衍伸爭議很多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Mon, Dec 5, 2016 1:49 AM
比方說未成年的收養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49 AM
如果效力上他就是民法,如同規則書上的備註跟解惑,只是因為節省成本所以如此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Mon, Dec 5, 2016 1:50 AM
同性伴侶間的財產權本身是該受到保障,但是牽扯非相關第三人的部分就很呵呵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Mon, Dec 5, 2016 1:50 AM
然後所謂的繼承問題才是可怕之處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51 AM
一個當父親的會不會願意自己給小孩的財產給他的同性配偶繼承是很大問題沒錯啦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51 AM
繼承問題不用牽扯性別議題就很可怕了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51 AM
但這就不是立法技術問題了
大頭
@iamchuck
說
Mon, Dec 5, 2016 1:51 AM
ㄟ(*_*ㄟ)idont
: 專法只是護家盟的煙霧彈,高雄場的遊行就已經寫出真實意圖。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51 AM
而現在的狀況,先解決立法技術困難,才有依據去改變那些跟法律無關的一般觀念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52 AM
大頭
: 所以我才說可以戰略性同意立專法啊,不要把護家盟想成單一個體的組合,他們是一大票人的組合,其中有能接受專法的,也有不能的,接受專法的話可以吸收能接受的那塊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53 AM
如果陳義過高,同性伴侶就是沒辦法有個法律上的定義讓對方成為自己具民法效力的配偶,兩人無法組成具民法效力的家庭,那還要談什麼其他問題?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1:53 AM
可能還沒到就地還錢的階段
′▽‵羽葉
@ohruha
Mon, Dec 5, 2016 1:53 AM
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想到強尼戴普...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1:54 AM
不是配偶就無法繼承,構不成家庭哪一個收養主管機構會接受同性家庭收養小孩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54 AM
護家盟如果聰明,就對一般大眾主打"你看我們已經退一步同意立專法,但是同婚派仍不滿意,由此可知他們之後也會這樣不退讓的爭取更多"姑且不論是不是真心的,這是能引起一些人同情的
大頭
@iamchuck
說
Mon, Dec 5, 2016 1:56 AM
ㄟ(*_*ㄟ)idont
: 完全同意你的觀點「先擬出教育的手段才能拆法條」。
但是先討論是不是可以廢除或修正刑法227,總是可以的吧?
大頭
@iamchuck
說
Mon, Dec 5, 2016 1:56 AM
ㄟ(*_*ㄟ)idont
: 您對由韓國統一教與靈糧堂所把持的護家盟,是不是期望太高了?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57 AM
大頭
: 討論同時也得拿出替代方案啊(嚴格說起來應該先有方案再拆法條,就好像不會有人還沒找到新屋子,就找人來拆自己的家)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說
Mon, Dec 5, 2016 1:57 AM
roxinnccu
: 這就是專法的好處,可以彈性調整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說
Mon, Dec 5, 2016 1:57 AM
但是重點來了,同性婚跟同性戀本來就是兩回事
大頭
@iamchuck
說
Mon, Dec 5, 2016 1:58 AM
護家盟代表名單大揭露 多為宗教背景-風傳媒
護家盟跟韓國統一教的關係。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58 AM
大頭
: 這個戰略的重點不是打倒靈糧堂的核心分子,是和靈糧堂搶支持者,靈糧堂或許很邪惡,但是不能因此認為所有支持靈糧堂的人都很邪惡,這種想法只會讓外圍支持者和靈糧堂變成鐵板一塊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說
Mon, Dec 5, 2016 1:59 AM
大頭
: 去掀這種抵沒啥好處,因為這是一個多數人都有宗教信仰的國家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1:59 AM
然後把宗教拖下水就更不智了(對,我在說某個要限制宗教募款的聯署),台灣社會有兩大一旦碰上就很難動要對方立場的區域:政治和宗教,如果同婚支持者弄不好放地圖砲打所有宗教,那下場絕對是被反輾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說
Mon, Dec 5, 2016 2:00 AM
我說一句話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說
Mon, Dec 5, 2016 2:00 AM
平常真的在弄社會公益活動跟社會性活動的是誰,是
宗教法人
。
真的要講社會關係的連結性,宗教法人比這些所謂社運人士牆上N百倍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說
Mon, Dec 5, 2016 2:01 AM
現在出來的那些咖都是靠著網路再衝知名度而已
猫奴熊吉-天台守護者
@lust_kuma
Mon, Dec 5, 2016 2:01 AM
所以說 這噗重點在哪 我剛剛一直在找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2:03 AM
我如果是護家盟,我就去擷取那個連署業面,然後大肆宣傳"各位寺院公廟、燒香拜拜禱告的兄弟姊妹們快看,同婚者為了自己的利益,想要消滅台灣所有宗教"這發下去效果肯定很好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2:04 AM
回想一下每年大甲鎮瀾宮媽祖出巡的場面,就曉得打這塊能引出多少人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2:04 AM
還好護家盟沒想到這招
猫奴熊吉-天台守護者
@lust_kuma
Mon, Dec 5, 2016 2:05 AM
盟萌幹什麼都沒差,但你們有打算把噗主的話再多看幾回嗎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2:05 AM
其實就是噗首一開始講的,你要爭取你自己的權利,可以,但手段上變成是去攻擊反對者,說反對者都是王八蛋的話,那就會引起反效果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說
Mon, Dec 5, 2016 2:05 AM
我覺得根本的議題是,現在把一堆東西會在一起就很有趣了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2:06 AM
猫奴熊吉-天台守護者
:
歪噗不是噗浪常態嗎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說
Mon, Dec 5, 2016 2:06 AM
最初最初的議題其實也只有同性戀伴侶者的基本繼承跟保障權益,專注這塊根本沒太多爭議。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2:06 AM
你說人家的陣營裡有怎樣怎樣的問題,那人家也可以挑你同運遊行裡混進一些奇怪訴求者來無限上網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2:06 AM
各位寺院公廟、燒香拜拜禱告的兄弟姊妹們快看,同婚者為了自己的利益,想要消滅台灣所有宗教
這不就是攻擊對方嗎XD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2:06 AM
但在臺灣,搞社運的人卻經常把比較多的力氣花在『攻擊反對者是王八蛋』這件事上
猫奴熊吉-天台守護者
@lust_kuma
Mon, Dec 5, 2016 2:07 AM
與其說歪噗不如說都在泥沼吧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說
Mon, Dec 5, 2016 2:07 AM
roxinnccu
: 比較多的問題是,從頭到尾都是在自我滿足,要滿足我事先信思想的進步人士。以前談的案子到現在哪個不是這樣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說
Mon, Dec 5, 2016 2:08 AM
認真的法律討論沒有,認真的架構討論沒有
大頭
@iamchuck
說
Mon, Dec 5, 2016 2:08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我倒覺得民間信仰燒香拜拜的,反而對於基督教的惡感會必較大。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2:08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是啊,這是同仇敵愾卡,要將別人拉入自己的陣營,要不主張我們有共同利益,要不有共同仇恨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2:09 AM
大頭
: 你太小看台灣各宗教間的包容度了,而且真要說的話,基督教比較容易討厭佛道教,但佛道教不太會仇視基督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2:09 AM
ㄟ(*_*ㄟ)idont
: 所以才這麼多人花力氣在說別人是王八蛋啊
大頭
@iamchuck
說
Mon, Dec 5, 2016 2:09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他們可是會到媽祖廟灑橄欖油,對觀音像潑糞的群體。
網路上也是一堆牧師到人家家裡毀神像、驅邪的影片。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2:10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你說別人是王八蛋,不代表圍觀也就會認為他是王八蛋,除非你能逼得對方做出王八蛋的行徑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2:10 AM
大頭
: 說真的這群我不熟呢,我認識的都不會跑去別人家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2:11 AM
大頭
: 你知道台灣有某位佛教大老和已故樞機主教是麻吉嗎?
夏貓。DC的五歲歲
@catsummery
說
Mon, Dec 5, 2016 2:11 AM
ㄟ(*_*ㄟ)idont
: 更大的問題是即使AB都覺得C是王八蛋,A還是不等於B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2:11 AM
大頭
: 不要拿偏激當全體,我是佛教徒,但我好友中還不是好幾個基督徒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說
Mon, Dec 5, 2016 2:11 AM
ㄟ(*_*ㄟ)idont
: 宗教法人間合作多,其實不太互相攻堅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2:12 AM
要用『攻擊對方是王八蛋』這招的話,要有一個前提:『確定對方人數比自己少』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說
Mon, Dec 5, 2016 2:12 AM
只有在關起門的時候會對對方宗教的某些看法題題
猫奴熊吉-天台守護者
@lust_kuma
Mon, Dec 5, 2016 2:12 AM
政治再來是法律再來是宗教,下一個會不會是生物鏈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2:12 AM
要不就只是讓自己變的更弱勢而已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2:12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應該說,A和B在吵架,C圍觀,A罵B王八蛋,C不會因此認為B是王八蛋,但會知道A會罵髒話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2:12 AM
希特勒敢對猶太人發動王八蛋攻勢,不就料定,猶太人就是少數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2:13 AM
少佐-DoMo小火車
: 有點規模的都不會撕破臉啊,會撕破臉的通常上不了檯面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2:13 AM
或者應該說,在當下的德國政經局勢,希特勒判定即便不支持、或者起碼不會認真幫猶太人說話的人是多數,這才可以對猶太人發動『他們都王八蛋』攻勢
少佐-DoMo小火車
@DoMoFerng
說
Mon, Dec 5, 2016 2:14 AM
ㄟ(*_*ㄟ)idont
: 有看過的到目前為止,除了少數極少的極端派之外都很少啦
ㄟ(*_*ㄟ)idont
@idont1595
說
Mon, Dec 5, 2016 2:14 AM
夏貓。DC的五歲歲
: 好的戰法是A好聲好氣的把B戳到罵A王八蛋,這樣C就會認為B是王八蛋
roxinnccu
@roxinnccu
說
Mon, Dec 5, 2016 2:14 AM
反之,現在同運要為自己爭權利,確定反對、不積極支持自己的,是少數嗎?
載入新的回覆
「很簡單,你就一直罵他爸媽食古不化,並諷刺、大聲嘲笑他們,無論他們說什麼你都反駁他們,這樣他們就會接受你了。」
「真是好主意。」
......以上,就是網路上許多支持同婚的人正在做的事。
事實上就是不想吞下去才想要改變
雙方都只看到對面偏激派的話肯定會讓衝突越演越烈
不如讓兩邊的偏激派去旁邊玩
不想那麼『庸俗』化的話,也可以化成更現實的需求縮成幾點去向社會大眾訴求
你沒有法律權利沒有辦法幫你的靈魂伴侶說話
你就得花更多錢還有更多麻煩
-----------------------------------
然後我覺得遊行口號確實沒有打到大部分人的點
所以這種時候我反而覺得是比哪邊豬隊友比較少
事實上我覺得雙方都出來遊行挺不錯的,促進全民表態(畢竟表態跟聆聽是溝通的基礎),你有你的動員方式,我有我的動員方式,反正就看誰撐到最後
我對於人權沒什麼定義,不過宣言裡面有定義
黑人法令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以前的社會會覺得這樣很合理,但時代變了,變成可以自由戀愛,保守觀念的人就跳腳了。
當然這裡不講述任何基因異常跟心理認知,這個很難講的。
那事實上就不一樣的東西否認有何用?同性戀的歷史從亞歷山大到漢哀帝,古今中外與異性戀從來平行發展,但婚配上就古今中外以男女婚為主軸
滾動的 roxinnccu說
一夫多妻也是男女婚,誰說主軸不是永恆的?
愛情很多時候就是個屁
中華民國刑法§227-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
其實連「合意性交」也規範在內,也就是說兩個15歲的小孩因為衝動而發生性行為,兩個人都犯了刑法。
有必要讓未成年的小孩因此揹上一條刑事前科,合理嗎?
人種差跟意識差產生的權利差距是不同等的
刑法第 221 條 (強制性交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22 條 (加重強制性交罪)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
天秤座法律網
刑法227條實在是多餘,而且反而容易讓兩情相悅的青少年誤觸法網。
勵馨也主張對刑法227條做大幅度修正
這種歪曲專法目的的說詞,只是讓人徒增反感
那乾脆砍了兩小無猜條款吧真那麼多人反對同性戀大概 Spartacus 就不會那麼拍了但是先討論是不是可以廢除或修正刑法227,總是可以的吧?
真的要講社會關係的連結性,宗教法人比這些所謂社運人士牆上N百倍
歪噗不是噗浪常態嗎這不就是攻擊對方嗎XD
網路上也是一堆牧師到人家家裡毀神像、驅邪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