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7:20 AM
1
[今日廢]
如坐針氈
底下是關於同婚的碎碎念 摻雜一些基督宗教不負責任個人心得 消音建議
掰噗~
@baipu
說
Sun, Dec 4, 2016 7:20 AM
蛤?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7:21 AM
其實我沒怎麼在掩飾我身為個基督徒的身份,基本上那就是我從小受到的教育,就算裡面有些地方我不認同、感到困惑,但我不會否認我的信仰
那是構成我的一部份,就像很多人從小受的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一樣,我早在幼稚園之前就開始在教會中打滾了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7:23 AM
但每次只要談論到 傳福音 同性戀 這幾個議題就會讓我相當坐立不安
身為異端的感覺真的很不舒服,尤其是看著其他教會中和善的長輩,再碰上這幾個議題時的堅定態度......我都會覺得自己是不是哪裡有問題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7:24 AM
還是我爸媽的教育不夠徹底,洗腦得不夠完整(笑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7:29 AM
雖然把上一個噗刪掉了(覺得裡面太混亂 沒辦法完整表達我想說什麼)不過我還是覺得,同性婚姻的立法現階段真的還不夠完整
太多東西要去探討,現在急著過的話,未來社會上的衝突一定不會少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7:30 AM
先別說那是別人家的是我們管不著,從本科系來看,法院的工作已經夠多了,能預先減少一點是一點...所以拜託立法院認真工作哇,人民希望你們端出滿漢全席(完整詳細沒有漏洞的法案),就算做不到108道菜,好歹也做到99道菜吧(相對完整,可以透過解釋彌補漏洞的明確法案)......大概是這樣的感覺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7:32 AM
把這個立法問題先放一邊,我自認法律念得還不夠好,這部分就交給那些卷哥卷姐們去傷腦筋(有趣的是 我們的立法委員助理,幫忙架構法案的,都不是那些最頂尖的卷哥卷姐(笑
我比較好奇的是那些反同的人心裡在想什麼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7:33 AM
舉個栗子,我他媽的討厭吃芹菜,誰逼我吃芹菜我跟誰翻臉(而且是吃下去就會吐的那種生理上不能)
但我真的不會看到隔壁桌有人在吃芹菜,就衝過去揍他一頓啊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7:36 AM
我頂多就覺得 哇喔 芹菜ㄟ 敢吃的人根本勇者
也不會走上街頭去立法 芹菜香菜韭菜跟蔥應該被列為一級毒品,持有的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啊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7:37 AM
再次重申 就算我他媽的討厭芹菜跟香菜 我也不會強迫別人跟我一樣討厭芹菜韭菜跟香菜啊(恨意深重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7:40 AM
真的每次聽到一次那種反同言論就坐立不安
更靠腰的是我還沒種站起來跟他們辯
這就是經濟能力不自由的壞處吧
不過就算我經濟獨立搬出去住......我也不會拿這個跟我爸去吵(為了別人家的事,把我家的和睦秩序破壞掉又不是腦袋有洞
道不同不相為謀 當對方無法用理性溝通時,放棄爭辯就好了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7:44 AM
真的很累 這問題到底還要吵多久
知道這個制度確實是有問題,長痛不如短痛,總是要去面對的
但就......還是覺得好煩(←講這種政治不正確的話我會不會被查水表ㄚ(X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7:54 AM
說起來...婚姻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支持婚姻平權的人說那是兩個人自由決定的事,不關第三者
但說到底,婚姻這個制度,本質上是一種民事結合,不只是為了配偶,也是為了共同孕育的下一代(預設雙方結婚後會有子嗣 不然幹嘛定結婚年齡 也沒有必要把直系血親卑親屬列為繼承第一順位),所以社會特別用法律賦予他們特殊的權利和義務......這樣說回來的話,同性結合和異性婚姻,從根本上就是不同的事情啊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8:00 AM
此外又衍生出,如果同性結合跟異性婚姻真的是不一樣的東西,那訂定專法的可能性與必要性
之前和學長討論,既然婚姻是社會制度,只要立法,就會牽扯到社會普遍價值觀(倫理道德、宗教信仰......)那麼交由公投決定應該可行
結果一秒又被打槍,公投的門檻、用什麼設定成公投議題(專法?民法?不要立法?專法內容准用民法?還是特別重新架構出專屬同性結合的法律?)......都是需要從嚴商議的,沒那麼容易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8:03 AM
==============
回來繼續抱怨宗教的問題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8:10 AM
不知道到底是東方西方的思考不一樣還是,台灣普遍民眾很難理解西方一神信仰,那種為神奉獻所有,為了維護信仰挺身而出的思想
但我真的很討厭有人拿這個出來笑
很 討 厭
我的信仰乾你屁事
就算現在檢視過去歷史的十字軍東征,or近代一點的伊斯蘭教聖戰,會覺得他們腦袋有問題,但又不是所有基督徒或回教徒都是那種極端激進份子,憑什麼可以這樣一概而論所有的信徒(焦躁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8:11 AM
好像只要有信仰就是傳統不知變通的保守分子一樣......我真的不是活在文化革命年代的中國吧(笑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8:16 AM
真的很不喜歡這種矛盾
說點不理性的話,這時候就覺得東方的傳統多神信仰很方便
不會被拿特別高的道德標準檢視
我聽過 出家人要如如何如何 但真的很少聽過 佛教徒要如何如何
可是我老是聽到 因為是基督徒所以應該如何如何 不能如何如何......幹都給你們說就飽啦
基督徒不是人膩
(冷靜點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8:17 AM
你們是不知道基督教其實比佛教或道教 本質上暴虐很多嗎(好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8:18 AM
當暴民j4爽啦(冷靜
這表符好棒我要放一整排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8:19 AM
跟你們說 基督教超級重口味的啦 聖經超狂有沒有看過 世界毀滅超棒的啦(形象ㄋ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8:22 AM
不過平心而論 聖經是兩千年前的產物,很多東西都是那個年代覺得正常的事情(例如哥哥結婚沒有小孩就死掉,弟弟要負責讓嫂嫂生一個,繼承哥哥的家產←這種在東方和現代社會完全無法想像的倫理崩壞,在幾千年前的猶太地區是很正常的...遊牧民族,重要的就是後嗣,反正都是同個家族的血統,遺產不要被別人拿走就ok的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8:26 AM
所以很多人不能理解為什麼基督徒會把神稱為“主”,這種地位不對等的隸屬關係......因為幾千年前,奴隸制是種超級正常的東西啊
人生來平等可是近百年才出現的新潮產物ㄛ
至於人生來到底有沒有實質平等...這就ㄏㄏ了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8:28 AM
從我的觀點來看啦 這大概是一種精神勝利法
人生而不平等,但在神前面都是平等的一樣,所有人都是神的僕人,不管你是貴族是奴隸、是有錢人還是起乞丐,通通都一樣,很公平有妹有(亂講話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8:29 AM
只要信了 通通都是一樣的地位ㄛ(至於那些天主教的聖品階級,那是後來演生的同人產物(?)不再討論範圍內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8:35 AM
又看到了覺得基督教一手聖經福音一手刀這個雙面行為很奇怪的人......
要知道,一手聖經一手刀已經是進化後的文明版本了 舊約聖經裡可是一句話不說直接滅族的哇,管你信不信,不是猶太人就通通趕出去ㄏㄏ(殘暴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8:37 AM
坦白說,如果不是新約裡耶穌宣揚“福音”這個概念,我們大概都還是所謂該死的異教徒ㄛ ㄏㄏ(到底是粉還是黑選邊站好嗎###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8:42 AM
不用再靠腰為什麼基督徒總覺得高人一等了 因為那就是他們的教義ㄚ 被神選中的一群人餒(說這種話我大概真的要被丟進火湖了w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8:43 AM
對了說點有趣的,雖然大概沒什麼人看得到
你們知道嗎,聖經裡,沒有地獄這個概念喔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8:44 AM
wow amazing
(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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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_dmb
Sun, Dec 4, 2016 8:54 AM
地獄的概念我記得是從文學作品延伸出來的
聖經新約舊約貌似只有末世這個說法…?(錯誤請更正、我上文學史都在裝死+聽不懂(幹)
撫摸紅花花、很多時候事情都會產生各種矛盾不管妳願意與否,每個人的成長背景、信仰甚至同材長輩的思考都會有各種衝擊ry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9: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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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 聖經裡大概只提過最終審判,以及後續千年國 然後不屬於神國的就通通會被丟進又黑又燙的火湖裡,沒有明確的說地獄這個概念(有夠白話的說明#
(被摸(#
我現在真的只想問,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很難嗎...公民課本說好的 我不同意你的話,但我誓死維護你說話的權利 這個觀念是都被扔進馬桶裡沖掉了嗎
理性溝通討論 做下來協商解決方案很困難嗎(覺得心累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9:02 AM
待在同溫層當然舒服,但當所有人在指責基督教的時候,有沒有想過那些不是激進派的
只將對方的缺點無限放大,挑對自己有利地說,這樣的人跟護家盟那些激進份子有什麼不一樣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9:03 AM
不過這種話我也只敢在我的河道上說說......我也想什麼都不思考,縮在同溫層裡啊
但問題是到底哪裡有我的同溫層啊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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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_dmb
Sun, Dec 4, 2016 9:08 AM
感覺現在那些反同的完全是暴走的狀態(??)》》燒死那些異(同)教(性)徒(戀)
這樣看下來基督宗教反而有點被消費的感覺、雖然的確本身教義上就比較強硬(宗教學校有感、我們學校的修女在課堂上說同性戀是有病OTZ)
但現在畢竟是一個有公民有法律的時代,真的為什麼不能坐下來理性好好談談呢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9: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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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研究,人超過25歲之後就很難改變認知......這也是為什麼這麼難說服老一輩坐下來談的原因吧
基督教一直都是很強硬的宗教(跟獨善其身的佛教道教相比的話(不過我不是佛道教的,所以他們是怎麼樣的系統我也不敢肯定)
我可以理解他們認為同性結合跟異性婚姻是兩個概念的東西,但我不能理解為什麼要這麼態度強硬地阻止同性伴侶取得他們想要的民事權利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9:13 AM
如果這麼堅持婚姻是一男一女,那就立個專法,叫做民事結合,不限制性別,只要雙方是人類就可以締結的專屬契約就好啦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9:15 AM
法律是社會倫理道德下的產物,今天社會倫理道德認為異性婚姻才是常態,同性結合是少數,那就為少數立一個專法,等到社會多數認為同性結合也是常態的時候,在修改民法不就好了嗎(然後我講這種話就要被罵歧視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9:22 AM
改民法就等於要推翻過去一直習以為常的社會規範,哪有說改就改的
當初孩子從父性、離婚孩子親權判給父親、夫妻財產在離婚時會被推定是丈夫的......這一堆有的沒的,你們以為是經過多少年的爭取才改過來的
所以說,現在最重要的是讓需要權利的人,把權利拿到手,而不是再吵修改民法或立專法吧(個人意見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9:23 AM
不過說回來,聽說護家盟連立專法都不給...我真的也只能ㄏㄏ
別人喝水你喊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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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_dmb
Sun, Dec 4, 2016 9:25 AM
現在感覺就是卡在
他們好死不死是基督宗教而同性戀就是異端該死
←這個無限迴圈爆走
然後護家萌對立法的大前提感覺"同性戀不配當人"←不然那一大堆人獸交、亂交到底是哪裡蹦出來的啊.....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9:26 AM
而且法律如果有這麼好改就不叫法律了啦
光是同性結合後,孩子的問題,到底是視同婚生,還是推定婚生,亦或是准用收養之相關規定......這就有得吵了好嗎
科普一下法律觀念
視同:縱有反例亦不得推翻
推定:可用反例推翻
准用:...就准用,沒什麼好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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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_dmb
Sun, Dec 4, 2016 9:29 AM
我也是這麼覺得OYZ但畢竟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權利(力)都是爭取來的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9: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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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就說,現代是個法治社會,人家不信基督教你也不能把他綁上火邢台...那同理,人家是異端你再大聲什麼?他是有把你們綁上火刑台,或是拿刀強迫你們小孩不可以喜歡異性ㄛ
BTW 人獸交、亂交這些觀念,基本上跟性解放是脫離不了關係的;同性婚姻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一種性解放,我猜那些人怕的就是同性婚姻讓性解這個大門開了一小條縫,接下來就會有更多的東西會跑出來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9:35 AM
然後我不得不講的是
戀愛&婚姻 完全是兩碼子事
前者你愛怎麼搞都無所謂 你要人獸、要亂交、多p換男女朋友...這些只要不影響其他人,在法律上你是完全站得住腳的
但只要牽扯到婚姻...婚姻是兩個“人”的民事結合,一旦簽了這契約(這個也是親屬法上再吵,婚姻到底是不是身份契約...不過跟今天議題無關),雙方就享有法律所賦予的特別權利,不過相對的也要負擔義務
這也是為什麼社會如此重視婚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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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_dmb
Sun, Dec 4, 2016 9:35 AM
鳶尾❦躺著吃糧
:
乖乖再摸摸
哪天來約約甜點吃到飽呀感覺又好久不見妳了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9:36 AM
婚姻真的不是那麼簡單的事,不是兩個人抓著另外兩個證婚人,印章蓋一蓋,到戶政事務所登記一下就解決的,他後面還牽扯到很多~很多的東西
所以護家盟的 跟貓貓狗狗結婚這個論點 從法律上來說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本質上就沒有權利義務,只是個“物”的貓狗,根本不可能和人締結民事關係啊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9: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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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櫻桃泡泡關掉我難過 不知道哪裡還有甜點吃到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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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_dmb
Sun, Dec 4, 2016 9:40 AM
那個像是在理性爆走後之下的產物(不把同性戀當人看)OYZ
同婚要的權利(力)感覺還是偏向至少可以替自己的另一半處理緊急情況的事情吧.....但是可以好好談的事情現在變成遊行爆動真的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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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_dmb
Sun, Dec 4, 2016 9:40 AM
鳶尾❦躺著吃糧
:
我們私訊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9:54 AM
總歸一句,對現在這種社會紛爭,我真的看得各種心累
(偏偏大家都在討論,除了關掉噗浪關掉臉書我無路可走......可是我就是關不掉啊
(痛苦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9:54 AM
(剛剛手賤去搜尋了一下護家盟的粉專(做死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9:55 AM
他們說不反對同志族群,可是反對同性婚姻,因為婚姻是社會傳統價值......所以說,不要用婚姻,立個專法,叫做民事結合就不會有爭議了吧(不是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9:57 AM
現在就是雙方各不退步,一方堅持傳統價值,一方認為自己身為人的權益被侵犯
可是婚姻真的就不是人權,是社會制度阿(政治不正確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9:58 AM
到底是因為我不是同志,身邊的同志朋友也都還沒到需要動用民事關係(保險、器官捐贈、手術同意......)的年紀,所以比較缺乏同理心嗎
認為婚姻不是人權的我,是不是哪裡有問題......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10:12 AM
這麼說吧
不受別人強迫,擁有自主意識,到達法定年齡的人,締結民事契約→人權
婚姻→社會制度,目前普遍認為是到達一定年齡的,擁有自主決定權的一男一女
這樣說起來有沒有比較稍為政治正確了一點?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10:14 AM
華人就是很注重“名正言順”這個道義啊,名不正則言不順,所以只要把婚姻正名給“民事結合”就沒問題了吧(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10:35 AM
剛剛又看到一則 立專法就是歧視 的言論
可是同性結合本來就跟異性結婚有差啊
以直系血親卑親屬來看
異性婚姻的小孩(先不講收養),不管生父是不是父親,只要婚姻關係存續中,就推定是有血緣關係的生父(如果父親對孩子到底是不是自己血脈有疑義的話,可以去驗DNA,確定不是後打否認之訴,切斷親子關係)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10:35 AM
同性結合,如果想要有小孩的話,基本上有兩種管道
1.收養
2.代理孕母/捐精
那麼問題來了,關於代理孕母跟捐精生下的小孩,沒有血緣關係的那一方,到底要用收養,還是推定婚生,讓兩人之間發生法定血親關係?
用收養,就會被說和異性婚姻不一樣,是歧視,為什麼他們可以推定婚生
用推定婚生,可是孩子確實就是和其中一方沒有血緣關係,那這樣沒有血緣關係的一方隨時都可切斷和孩子的法律關係......這對孩子的保障真的好嗎?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10:38 AM
現在親屬繼承就一堆問題可以吵,如果貿然修改民法,把同性結合納進婚姻裡......有沒有考慮增加司法院的人數
家事事件官、法官、檢察官、書記官......法院很缺人,不需要更多的工作量好ㄇ
不過增加缺額的話,說不定考上的機率就變大了?(X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10:41 AM
差別待遇=/=歧視
然而還是有很多人把這兩個觀念混在一起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10:48 AM
說回來...把解釋法條交給司法院這個做法我覺得不錯
民法972: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由司法院作出解釋,男女非指一男一女,而是廣泛定義社會上的所有性別
......不過,同性不被允許結婚,到底要打什麼,行政訴訟嗎
用行政訴訟的結果去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繞過立法,這也不失是一條解決方案(不過想想現在大法官多半還是一群老人...還是ㄏㄏ吧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11:00 AM
然後再講一句難聽的話,現在多數選票是握在那堆反對同性婚姻的人手上,除非蔡英文跟那些立法委員下一任不想選,不然修改民法......我其實還是滿悲觀的
星界水晶|每天都心相歸零
@chc5672123
Sun, Dec 4, 2016 12:48 PM
(路過)雖然個人對基督宗教成見頗深
積怨已久
,但像噗主這樣願意理性探討的基督徒並不讓人反感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1:09 PM
星界水晶|每天都心相歸零
:
謝、謝謝您刷完我這一長串的碎碎念(沒想到會有人點進來(被嚇死
其實要說的話,我對基督宗教某些教義也有困惑,不能算100%的狂信者
我只是想抱怨一下,基督徒也是有分同意反對跟不表態的,我明白講話大聲的那些一定會被當作標把
畢竟他們不只講話大聲還欠缺思考
,但大家把這些人當作全部的基督教團體...這就讓那些不表態的人有些不舒服了
星界水晶|每天都心相歸零
@chc5672123
Sun, Dec 4, 2016 1:11 PM
雖然個人覺得不出聲就很難避免被當成同路人
所謂被代表
,但也多少可以理解這當中的為難之處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1:41 PM
星界水晶|每天都心相歸零
: 我也懂這種不出聲就要承受被少數代表的窘境,可是有時候就真的......無法表態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1:41 PM
有些不表態的,是覺得同婚和過去認知有衝突,但也沒有確切理由反對,所以在無法整理好情緒的情況下不表態
有些則是心裡覺得無所謂,該撒的歸該撒,因此沒必要特別用基督徒的身份去表態
有些...則是像我這種小孬孬,這些話只敢私底下在噗浪講,在臉書這種家族和教會的人都看得到的地方,完全不敢表態XD
在聚會中突然站起來反駁這種是根本就等於找死(膽小
畢竟要和已經建立穩定關係的社交圈切斷關係是件很困難、需要勇氣的事情ry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1:41 PM
這個狀況真的無解,所以我也只能盡可能的和認識的朋友表達我個人的看法
然後繼續看著沈默的多數被少數代表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1:43 PM
還是想抱怨,既然大家都懂“拿著聖經衝進媽祖廟裡,指著媽祖的神像說這是魔鬼”是一件白目到不行的事
那為什麼碰上同性婚姻的問題時,講話就這麼大聲
媽祖過境時也沒看你們怎麼吵啊(好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1:44 PM
真的...停不下的想抱怨ㄟ(瘋狂murmur
星界水晶|每天都心相歸零
@chc5672123
Sun, Dec 4, 2016 1:49 PM
就算再白目的事也有人去做,例如之前在公開講道的時候說媽祖三太子跟觀世音是邪靈,中南部會地層下陷是因為媽祖繞境的牧師
noman
@crusoe_red
Sun, Dec 4, 2016 1:49 PM
幹!!!芹菜香菜錯了ㄇ!!!明明很好ㄘ!!!
((重點錯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1:51 PM
星界水晶|每天都心相歸零
:
這種話我沒少聽過...要知道今天早上我就聽到了身體關節痛是因為有鬼附這種神奇發言
不過一神信仰本來就跟其它的宗教相互排斥
這種話當笑話聽聽就算了吧 信仰不是能用邏輯解釋的東西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1:52 PM
noman
:
我就是討厭芹菜跟香菜!怎麼樣!把芹菜通通丟到你碗裡就是爽啦!(
星界水晶|每天都心相歸零
@chc5672123
Sun, Dec 4, 2016 1:53 PM
其實這邊十幾年前有聽聞鄉裡發生的一件事,是家裡五代同堂(準確來說只有阿太(高祖母)還在世,曾祖父母跟祖父母都已經過世),跟阿太同住的爸爸跟兒子女兒都信基督教,只有阿太還是傳統信仰
後來好像是在牧師提起不要拜祖先牌位的時候,爸爸問家裡有祖先牌位的要怎麼處理,牧師叫他拿去燒掉
於是那個爸爸真的趁阿太出門的時候把祖先牌位燒了,結果阿太回來知道之後,一氣之下當場往生……
星界水晶|每天都心相歸零
@chc5672123
Sun, Dec 4, 2016 1:54 PM
盧俊義牧師有批評過這種作法,他說祖先牌位是珍貴的族譜,應該要妥善保存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2:03 PM
星界水晶|每天都心相歸零
:
......這大概...是那個牧師也不知道家裡還有阿太不是基督徒吧(no找理由
我不清楚那位盧牧師是誰(正確來說我這支沒有再稱牧師的,所以對於其他...抱歉真的不認識
還有一個理由是我聚會不認真
)不過以我個人之見,虔誠的基督徒會把一切不屬於神的事情,從生活中除去,這是很正常的,所以那位父親的做法縱然有可議之處,但從信仰方面來說,他真的沒有做錯什麼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2:03 PM
這大概就是一個,信仰和文化的衝突吧,或許我們可以不同意那位父親的做法,但我不知道要用什麼立場去指責他(硬要想一個的話...大概就是不孝吧)而且我覺得那種狀況,最難受的一定是把牌為燒掉的父親(幫QQ
BTW從民法來說,毀損他人之物又是另外的問題了
(題外話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2:07 PM
別說燒牌位,台灣古蹟都會自燃了,縱使我們覺得這有道德上的瑕疵,是對保存文化的浩劫,但......那是他們的私人財產,在被列為國家指定保存的文化財產前,我們還真的無能為力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2:17 PM
[我俗辣所以我在這裡講]
婚姻平權真的不是只把法條中夫妻兩個字改成配偶而已,不懂法律的人說得很講單,對法律一知半解(例如我)好像隱隱約約知道哪裡有問題但又說不出來,懂法律的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2:19 PM
阿幹打太快
懂法律的,我目前還沒看到幾篇社論(也不排除是我太懶沒去找......
又不是爭取我的權利,我為什麼要分配那麼多時間去研究這議題
)
可以的話,真想聽聽那些親屬繼承法專家的看法 可是他們沒幾個出來說話啊
星界水晶|每天都心相歸零
@chc5672123
Sun, Dec 4, 2016 2:25 PM
雖然個人是修法派,但如果有專家願意出來分析如何完善制度的話也是好事
星界水晶|每天都心相歸零
@chc5672123
Sun, Dec 4, 2016 2:27 PM
嘛不過護家盟大概看12/3遊行有十萬人(自行統計)覺得聲勢大好,所以現在又主張連專法也不給
……好喔那就直接修法沒什麼好說了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2:38 PM
星界水晶|每天都心相歸零
: 我個人是專法派的
大概是從小的宗教教育讓我對婚姻這兩個字還是有個過不去的坎吧 (不過對我來說婚姻跟民事結合是同樣的概念,就只是名詞的差異......這種不同大概就是黑人白人,有膚色跟名稱的差異,可是總歸來說都是人一樣)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2:38 PM
所以我一直都覺得,如果專法的門檻比較低(例如說,伴侶制度、配偶登記......)那就先修一個專法,之後的再慢慢談......重要的是權利義務,沒必要為了一個稱謂,讓苦等權利的人等不到
可是如果專法的內容完全跟民法親屬繼承一樣...那真的就只是為了安撫利益團體,換湯不換藥,而沒有注意到異性婚姻和同性婚姻的差別,一點意義都沒有也不是我所樂見的
真的還不如直接修民法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2:42 PM
表達有點混亂
(困擾
真的想看研究親屬繼承的學者來討論這問題啊
只訴諸人權或情感,不管哪一邊都是行不通的,修法交給專業的不是比較好嗎?
不過大概這議題是最近才突然爆紅,學者還沒時間寫社論吧(又或者我們的專家學者比較喜歡等法案過了,再來挑漏洞,而不是在立法的時候就先把漏洞補起來)
星界水晶|每天都心相歸零
@chc5672123
Sun, Dec 4, 2016 3:02 PM
說起來,我不會因為信仰取笑人,但是我會因為某人基於信仰上的理由而有明顯不符合常理的言行去吐槽他
例如11/17護家盟闖入立院被警察擋下來的時候,警察說他們妨害公務,其中一個人回嗆「神說我無罪」
星界水晶|每天都心相歸零
@chc5672123
Sun, Dec 4, 2016 3:03 PM
面對這種例子我只能說,這裡還是現世不是天上啊大大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3:08 PM
星界水晶|每天都心相歸零
: 神說我無罪XDDDDDDDDDD救命這種話都說得出來wwwwwwwwww(被戳到笑點
我覺得,當理念不同or對方因為信仰而出現與你認知矛盾的行為的時候,去討論是一件好事,可是不能淪為無理性的指責跟謾罵(畢竟“常理”這個名詞本身就值得去討論了)如果他不願意改,你也看不下去的話,那就避開這個敏感問題吧(一個,宗教政治敏感議題不熟不要問的概念)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3:10 PM
畢竟,信仰本來就是感情的問題,很難用理性去解釋
與其浪費那些時間去和不會改變的人爭論,不如浪在費更美好的事上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3:13 PM
再說一句無關的,我不懂為什麼大家喜歡用“我是ooo,我挺/反對 同性婚姻”(ooo自由帶入各種團體、身份)
這樣弄得好像ooo都只有一種聲音一樣
就不能出現“我是個有自由意識和能獨立思考的人,並且我對我的言論負完全責任,因此在經過嚴密的論證跟思考,加上感情因素的考量下,我挺/反對 同婚”嘛(想太多
星界水晶|每天都心相歸零
@chc5672123
Sun, Dec 4, 2016 3:15 PM
說到浪費,其實個人對護家盟很有意見的還有一點就是砸重金買報紙廣告跟電視廣告
四大報頭版頭的半版廣告連買兩天,TVBS中天三立東森黃金時段廣告連播三檔(而且還兩支廣告)
這算起來應該五千萬跑不掉,這五千萬為什麼不能做更有意義的事呢
這就算了,這些錢還多半是捐獻來的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3:26 PM
星界水晶|每天都心相歸零
:
原來砸了這麼多錢在廣告上啊...(家裡電視沒人在看)
錢的事我還真不好說,因為我都沒奉獻,目前看到有奉獻的都是那些反對的人(閉嘴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3:26 PM
就我所知,我們教會的奉獻包上,會有幾個選項讓捐款的人勾(記憶中好像有個人用←這個是捐款給教會中有需要的人、專項服侍用←例如海外傳道......之類的)沒有勾的就會被放進一般奉獻裡面,當成教會營運的資金
既然是教會營運的資金,那用來維護信仰(買廣告說同性戀有違教義)...這個如果沒有奉獻的人出來表示意見,其他人真的也不好說什麼
(願打願挨的概念
鳶尾❦躺著吃糧
@chu_mo
Sun, Dec 4, 2016 3:27 PM
順帶一提,我這個支派的公開聲明是,他們不會用召會的名義去動員信徒參加,但不反對個人以公民的身份去表達意見......所以,應該,沒有贊助護家盟去買廣告吧(不確定
就算買了也不是我的錢......別人喝水我沒事不會去喊燙,他們的錢愛怎麼用是他們的事
星界水晶|每天都心相歸零
@chc5672123
Sun, Dec 4, 2016 5:00 PM
鳶尾❦躺著吃糧
: 護家盟的資金來源不只教會,也有一些慈善團體例如青少年純潔協會、台灣導盲犬協會等
載入新的回覆
如坐針氈
底下是關於同婚的碎碎念 摻雜一些基督宗教不負責任個人心得 消音建議
那是構成我的一部份,就像很多人從小受的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一樣,我早在幼稚園之前就開始在教會中打滾了
身為異端的感覺真的很不舒服,尤其是看著其他教會中和善的長輩,再碰上這幾個議題時的堅定態度......我都會覺得自己是不是哪裡有問題
太多東西要去探討,現在急著過的話,未來社會上的衝突一定不會少
我比較好奇的是那些反同的人心裡在想什麼
但我真的不會看到隔壁桌有人在吃芹菜,就衝過去揍他一頓啊
也不會走上街頭去立法 芹菜香菜韭菜跟蔥應該被列為一級毒品,持有的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啊
再次重申 就算我他媽的討厭芹菜跟香菜 我也不會強迫別人跟我一樣討厭芹菜韭菜跟香菜啊(恨意深重更靠腰的是我還沒種站起來跟他們辯 這就是經濟能力不自由的壞處吧
不過就算我經濟獨立搬出去住......我也不會拿這個跟我爸去吵(為了別人家的事,把我家的和睦秩序破壞掉又不是腦袋有洞
道不同不相為謀 當對方無法用理性溝通時,放棄爭辯就好了
知道這個制度確實是有問題,長痛不如短痛,總是要去面對的
但就......還是覺得好煩(←講這種政治不正確的話我會不會被查水表ㄚ(X
支持婚姻平權的人說那是兩個人自由決定的事,不關第三者
但說到底,婚姻這個制度,本質上是一種民事結合,不只是為了配偶,也是為了共同孕育的下一代(預設雙方結婚後會有子嗣 不然幹嘛定結婚年齡 也沒有必要把直系血親卑親屬列為繼承第一順位),所以社會特別用法律賦予他們特殊的權利和義務......這樣說回來的話,同性結合和異性婚姻,從根本上就是不同的事情啊
之前和學長討論,既然婚姻是社會制度,只要立法,就會牽扯到社會普遍價值觀(倫理道德、宗教信仰......)那麼交由公投決定應該可行
結果一秒又被打槍,公投的門檻、用什麼設定成公投議題(專法?民法?不要立法?專法內容准用民法?還是特別重新架構出專屬同性結合的法律?)......都是需要從嚴商議的,沒那麼容易
回來繼續抱怨宗教的問題
但我真的很討厭有人拿這個出來笑
很 討 厭
我的信仰乾你屁事
就算現在檢視過去歷史的十字軍東征,or近代一點的伊斯蘭教聖戰,會覺得他們腦袋有問題,但又不是所有基督徒或回教徒都是那種極端激進份子,憑什麼可以這樣一概而論所有的信徒(焦躁
說點不理性的話,這時候就覺得東方的傳統多神信仰很方便
不會被拿特別高的道德標準檢視
我聽過 出家人要如如何如何 但真的很少聽過 佛教徒要如何如何
可是我老是聽到 因為是基督徒所以應該如何如何 不能如何如何......幹都給你們說就飽啦
基督徒不是人膩 (冷靜點
這表符好棒我要放一整排
至於人生來到底有沒有實質平等...這就ㄏㄏ了人生而不平等,但在神前面都是平等的一樣,所有人都是神的僕人,不管你是貴族是奴隸、是有錢人還是起乞丐,通通都一樣,很公平有妹有(亂講話
要知道,一手聖經一手刀已經是進化後的文明版本了 舊約聖經裡可是一句話不說直接滅族的哇,管你信不信,不是猶太人就通通趕出去ㄏㄏ(殘暴
你們知道嗎,聖經裡,沒有地獄這個概念喔
聖經新約舊約貌似只有末世這個說法…?(錯誤請更正、我上文學史都在裝死+聽不懂(幹)
撫摸紅花花、很多時候事情都會產生各種矛盾不管妳願意與否,每個人的成長背景、信仰甚至同材長輩的思考都會有各種衝擊ry
(被摸(#
我現在真的只想問,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很難嗎...公民課本說好的 我不同意你的話,但我誓死維護你說話的權利 這個觀念是都被扔進馬桶裡沖掉了嗎
理性溝通討論 做下來協商解決方案很困難嗎(覺得心累
只將對方的缺點無限放大,挑對自己有利地說,這樣的人跟護家盟那些激進份子有什麼不一樣但問題是到底哪裡有我的同溫層啊ry
這樣看下來基督宗教反而有點被消費的感覺、雖然的確本身教義上就比較強硬(宗教學校有感、我們學校的修女在課堂上說同性戀是有病OTZ)
但現在畢竟是一個有公民有法律的時代,真的為什麼不能坐下來理性好好談談呢
基督教一直都是很強硬的宗教(跟獨善其身的佛教道教相比的話(不過我不是佛道教的,所以他們是怎麼樣的系統我也不敢肯定)
我可以理解他們認為同性結合跟異性婚姻是兩個概念的東西,但我不能理解為什麼要這麼態度強硬地阻止同性伴侶取得他們想要的民事權利
當初孩子從父性、離婚孩子親權判給父親、夫妻財產在離婚時會被推定是丈夫的......這一堆有的沒的,你們以為是經過多少年的爭取才改過來的
所以說,現在最重要的是讓需要權利的人,把權利拿到手,而不是再吵修改民法或立專法吧(個人意見
別人喝水你喊燙
然後護家萌對立法的大前提感覺"同性戀不配當人"←不然那一大堆人獸交、亂交到底是哪裡蹦出來的啊.....
光是同性結合後,孩子的問題,到底是視同婚生,還是推定婚生,亦或是准用收養之相關規定......這就有得吵了好嗎
科普一下法律觀念
視同:縱有反例亦不得推翻
推定:可用反例推翻
准用:...就准用,沒什麼好解釋的
權利(力)都是爭取來的
BTW 人獸交、亂交這些觀念,基本上跟性解放是脫離不了關係的;同性婚姻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一種性解放,我猜那些人怕的就是同性婚姻讓性解這個大門開了一小條縫,接下來就會有更多的東西會跑出來
戀愛&婚姻 完全是兩碼子事
前者你愛怎麼搞都無所謂 你要人獸、要亂交、多p換男女朋友...這些只要不影響其他人,在法律上你是完全站得住腳的
但只要牽扯到婚姻...婚姻是兩個“人”的民事結合,一旦簽了這契約(這個也是親屬法上再吵,婚姻到底是不是身份契約...不過跟今天議題無關),雙方就享有法律所賦予的特別權利,不過相對的也要負擔義務
這也是為什麼社會如此重視婚姻的原因
哪天來約約甜點吃到飽呀感覺又好久不見妳了所以護家盟的 跟貓貓狗狗結婚這個論點 從法律上來說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本質上就沒有權利義務,只是個“物”的貓狗,根本不可能和人締結民事關係啊
同婚要的權利(力)感覺還是偏向至少可以替自己的另一半處理緊急情況的事情吧.....但是可以好好談的事情現在變成遊行爆動真的很難過
我們私訊(偏偏大家都在討論,除了關掉噗浪關掉臉書我無路可走......可是我就是關不掉啊 (痛苦
可是婚姻真的就不是人權,是社會制度阿(政治不正確認為婚姻不是人權的我,是不是哪裡有問題......
不受別人強迫,擁有自主意識,到達法定年齡的人,締結民事契約→人權
婚姻→社會制度,目前普遍認為是到達一定年齡的,擁有自主決定權的一男一女
這樣說起來有沒有比較稍為政治正確了一點?
可是同性結合本來就跟異性結婚有差啊
以直系血親卑親屬來看
異性婚姻的小孩(先不講收養),不管生父是不是父親,只要婚姻關係存續中,就推定是有血緣關係的生父(如果父親對孩子到底是不是自己血脈有疑義的話,可以去驗DNA,確定不是後打否認之訴,切斷親子關係)
1.收養
2.代理孕母/捐精
那麼問題來了,關於代理孕母跟捐精生下的小孩,沒有血緣關係的那一方,到底要用收養,還是推定婚生,讓兩人之間發生法定血親關係?
用收養,就會被說和異性婚姻不一樣,是歧視,為什麼他們可以推定婚生
用推定婚生,可是孩子確實就是和其中一方沒有血緣關係,那這樣沒有血緣關係的一方隨時都可切斷和孩子的法律關係......這對孩子的保障真的好嗎?
不過增加缺額的話,說不定考上的機率就變大了?(X然而還是有很多人把這兩個觀念混在一起
民法972: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由司法院作出解釋,男女非指一男一女,而是廣泛定義社會上的所有性別
......不過,同性不被允許結婚,到底要打什麼,行政訴訟嗎 用行政訴訟的結果去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繞過立法,這也不失是一條解決方案(不過想想現在大法官多半還是一群老人...還是ㄏㄏ吧
積怨已久,但像噗主這樣願意理性探討的基督徒並不讓人反感其實要說的話,我對基督宗教某些教義也有困惑,不能算100%的狂信者我只是想抱怨一下,基督徒也是有分同意反對跟不表態的,我明白講話大聲的那些一定會被當作標把
畢竟他們不只講話大聲還欠缺思考,但大家把這些人當作全部的基督教團體...這就讓那些不表態的人有些不舒服了所謂被代表,但也多少可以理解這當中的為難之處有些則是心裡覺得無所謂,該撒的歸該撒,因此沒必要特別用基督徒的身份去表態
有些...則是像我這種小孬孬,這些話只敢私底下在噗浪講,在臉書這種家族和教會的人都看得到的地方,完全不敢表態XD
在聚會中突然站起來反駁這種是根本就等於找死(膽小畢竟要和已經建立穩定關係的社交圈切斷關係是件很困難、需要勇氣的事情ry
然後繼續看著沈默的多數被少數代表那為什麼碰上同性婚姻的問題時,講話就這麼大聲
媽祖過境時也沒看你們怎麼吵啊(好
就算再白目的事也有人去做,例如之前在公開講道的時候說媽祖三太子跟觀世音是邪靈,中南部會地層下陷是因為媽祖繞境的牧師不過一神信仰本來就跟其它的宗教相互排斥 這種話當笑話聽聽就算了吧 信仰不是能用邏輯解釋的東西
後來好像是在牧師提起不要拜祖先牌位的時候,爸爸問家裡有祖先牌位的要怎麼處理,牧師叫他拿去燒掉
於是那個爸爸真的趁阿太出門的時候把祖先牌位燒了,結果阿太回來知道之後,一氣之下當場往生……
我不清楚那位盧牧師是誰(正確來說我這支沒有再稱牧師的,所以對於其他...抱歉真的不認識
還有一個理由是我聚會不認真)不過以我個人之見,虔誠的基督徒會把一切不屬於神的事情,從生活中除去,這是很正常的,所以那位父親的做法縱然有可議之處,但從信仰方面來說,他真的沒有做錯什麼BTW從民法來說,毀損他人之物又是另外的問題了 (題外話
婚姻平權真的不是只把法條中夫妻兩個字改成配偶而已,不懂法律的人說得很講單,對法律一知半解(例如我)好像隱隱約約知道哪裡有問題但又說不出來,懂法律的
懂法律的,我目前還沒看到幾篇社論(也不排除是我太懶沒去找......
又不是爭取我的權利,我為什麼要分配那麼多時間去研究這議題)可以的話,真想聽聽那些親屬繼承法專家的看法 可是他們沒幾個出來說話啊
……好喔那就直接修法沒什麼好說了可是如果專法的內容完全跟民法親屬繼承一樣...那真的就只是為了安撫利益團體,換湯不換藥,而沒有注意到異性婚姻和同性婚姻的差別,一點意義都沒有也不是我所樂見的
真的還不如直接修民法真的想看研究親屬繼承的學者來討論這問題啊
只訴諸人權或情感,不管哪一邊都是行不通的,修法交給專業的不是比較好嗎?
不過大概這議題是最近才突然爆紅,學者還沒時間寫社論吧(又或者我們的專家學者比較喜歡等法案過了,再來挑漏洞,而不是在立法的時候就先把漏洞補起來)
例如11/17護家盟闖入立院被警察擋下來的時候,警察說他們妨害公務,其中一個人回嗆「神說我無罪」
我覺得,當理念不同or對方因為信仰而出現與你認知矛盾的行為的時候,去討論是一件好事,可是不能淪為無理性的指責跟謾罵(畢竟“常理”這個名詞本身就值得去討論了)如果他不願意改,你也看不下去的話,那就避開這個敏感問題吧(一個,宗教政治敏感議題不熟不要問的概念)
這樣弄得好像ooo都只有一種聲音一樣
就不能出現“我是個有自由意識和能獨立思考的人,並且我對我的言論負完全責任,因此在經過嚴密的論證跟思考,加上感情因素的考量下,我挺/反對 同婚”嘛(想太多
四大報頭版頭的半版廣告連買兩天,TVBS中天三立東森黃金時段廣告連播三檔(而且還兩支廣告)
這算起來應該五千萬跑不掉,這五千萬為什麼不能做更有意義的事呢
這就算了,這些錢還多半是捐獻來的
錢的事我還真不好說,因為我都沒奉獻,目前看到有奉獻的都是那些反對的人(閉嘴既然是教會營運的資金,那用來維護信仰(買廣告說同性戀有違教義)...這個如果沒有奉獻的人出來表示意見,其他人真的也不好說什麼
(願打願挨的概念
就算買了也不是我的錢......別人喝水我沒事不會去喊燙,他們的錢愛怎麼用是他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