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Dolphin
10/25要知道的事,兩件都是大事,兩件都被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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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戰敗並簽署《終戰詔書》,當時由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將軍先於南京接受日軍投降,然後依據盟軍太平洋戰區總司令麥克阿瑟元帥於1945年8月17日發佈《一般命令第一號》第1條甲項規定,台灣與越南的日軍須向中國戰區蔣介石將軍投降。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於同年10月25日代表盟軍接管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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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10月25日在第26屆聯合國大會會議上表決通過的2758號決議、關於「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的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依據決議取得原由中華民國政府擁有的聯合國中國席位代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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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隔壁班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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