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角川 聽說 這帳號 自刪了所以我改一下噗首
brand。不認得
QQ
加西莫多
aoikage
我哩咧...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沒辦法,被這樣搞,公司不幫忙,隨後一定是私仇處理
AB王
茶壺裡的風暴看起來有可能擴大?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應該不會,因為這真的就不是啥了不起的事情,要搞定前因後果又要花很多時間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反正一堆人不懂為何角角生氣但角角不說
aoikage
唉,鄉民的正義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不完全是這樣,台角上層應該完全是有機會處理這件事情的,變成這樣也只能說大家好自為之
ⓇⓇ
既視感噗
Amo@毛毛狐狸卿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貼這幹嘛?
AB王
simthjh後面有回應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喔喔,就貼出來的內容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能搞到變成私仇也真的是很莫名就是了,如果接下來有什麼狀況,我覺得台角做決策的人活該要承受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可是大家不管有心沒心寫出來的內容都是中文他們看不懂哈哈哈
aoikage
繼續看會搞成怎樣吧,真是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沒了啦,也不用有了,這件事情就真的爛帳
瀨田小光♣キッド様命♥
這個真實性不知道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不用看了,就是真的
Nakiki 那西
作者的噗眾人輕易就相信了 這個噗的內容反而可以讓人不信 正義感?!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阿,至少部分內容是真的啦,其他我不知道,但恨意這麼重,其實真假都無所謂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反正也沒人知道貓橘講的內容那些真的假的,呵呵
瀨田小光♣キッド様命♥
不是作者容易相信,而是畢竟我不知道事情經過以及認識他們,兩邊我都抱持懷疑態度而已,而且也有不希望那位編輯真的想不開的意思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該講的都講了
JK49(/・ω・)/
這個世界不就已經進入了先講先贏,不講拼輸贏的狀態了嗎?反正從外人的角度來看這只是個雙方都輸的局面,有人說作者已經跟出版社達成協議就好了,有人有想過這種方式只會造成後面的人對出版社的不信跟出版社也不會對還是個雛鳥的新進作家有好的耐性跟成長空間,反正很多人都覺得這是屁話...既然這樣又何必多說,反正這個時代自己印書很簡單的
Nakiki 那西
抱持著懷疑態度是基本的,但是做事情總是要考慮後果,不考慮後果不把所有結果可能性都設想周全就開炮攻擊的話根本就是個中二屁孩啊,反正結果都出來了,如果這真的是開炮者自己想要的結果就恭喜他,反正網路上路人那麼多,現在在這裡高談闊論的我也只是個路過的罷了,但是蝴蝶效應是很可怕的啊。
Nakiki 那西
就像樓上說的自己印,或是小二講的集資去印,手段那麼多偏偏要開砲,最後圖的到底是什麼,真的有得到嗎。
軟Q羽毛-入村唱卡拉ok
看了真的超難過的
aoikage
廉價正義與廉價同情心,加上炎上商法,組成了鄉民的正義(茶)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出版社也只是幫忙處理一些事情而已啦,不要再抱著我的專業來自巨匠的泡泡了
可燃千晴
Nakiki 那西 : 作者的問題不就是版權被扣著不能自己印,現在吵完了至少可以自己印了(雖然她原本感覺似乎只是想抱怨而已)
可燃千晴
Nakiki 那西 : 對作者而言至少比沒吵結果還好一點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別鬧囉,再吵之前早就能自己印了
JK49(/・ω・)/
版權被扣著,不如說出版社認為出本會虧被壓住了吧,反正有事情叫編輯扛就好啦,作者也會覺得是編輯有問題,講難聽點如果他的本這麼棒,出版社搶著印都來不及了壓著能賺錢嗎?不能...但是壓著可以不虧錢,至於有人說那出版社簽他幹嗎?你們不知道投資有賺有賠嗎?現在認賠想殺出也卡著合約只好放著看不懂嗎?
JUSTICE8610
有辦法私聊這位先生嗎?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JUSTICE8610 : 直接去留言?我覺得大家圈子內自己問一問還抓的比較快
可燃千晴
JK49(/・ω・)/ : 重點是壓著的方法吧?裝作有要出的樣子叫作者改稿,至少說一下目前擱置中,不要叫她改兩次啊
JK49(/・ω・)/
可燃千晴 : 那你有想過也許編輯其實是想幫作者出續篇也有幫他改,這也能講說是假裝要出嗎?編輯可以提案但是不保證能出本,至於作者跟編輯之間到底談了什麼只有他兩人知道,現在只有作者出來講,為何編輯不出來回應,是不想講還是被公司硬逼吞下還是只要不回應就當作是默認嗎?有改稿就是想把內容完整到公司認為可以出本,想搞你就是叫你整篇重寫,然後在你面前把整個稿子用碎紙機碎掉告訴你這是糞作請你重寫...你分得清楚嗎?
JK49(/・ω・)/
我不是想替誰說話...只是一方說詞講得很心痛,大家都上去炎上以後,作者快樂的達成協議了,犧牲的是什麼有人看得清楚嗎?
豆統領あげません!
到現在還以為放置的只有某一邊真是好傻好天真,反正先說人就有刻板印象後講的都要被質疑
可燃千晴
JK49(/・ω・)/ : 主要還是中間看了覺得不好但沒有跟作者說就直接放置這件事,當然這有可能是從單方的觀點看有所偏頗,但出版社壓著不講,讓作者轉達說是編輯個人失職,我的判斷就會是出版社本身有問題,或者至少是合法的惡質
可燃千晴
JK49(/・ω・)/ : 你說犧牲的東西,我倒不覺得有犧牲,至少讓大家對合約想清楚一點,至少讓大家開始思考出版原創作品的困境,我的想法是,不會有哪一種美好必須以隱藏真實為代價
JK49(/・ω・)/
簡單來說,你只要看角川的聲明就可以發現一件事情就是明明不爽卻說得好像都沒事了這是為何?這就是個人公司的思考不同,就角川的角度來看考慮的是如果他全力反擊弄到後來以後想來跟公司合作或是簽約的人都會因為有前例而卻步或是放棄,就日本公司的商業經營角度來看,你會幹嗎?不會
JK49(/・ω・)/
就個人角度來說,反正魚死網破,大不了不寫了我去找個工作也能過活,理想不能當飯吃
JK49(/・ω・)/
犧牲什麼要我講明白嗎?簡單來說就是出版社對新人的投資,對未來的投資都會卻步跟緊縮而已,看不懂嗎?也許你不在乎不覺得是因為你不需要去跟出版社合作或是要靠他們才能出書,但是有些人就是需要你懂嗎?
Nakiki 那西
可燃千晴 : 真的是在吵之前就可以自己印了,第一篇的抱怨文(對,就像你講的像是個抱怨文,我一直都認為那是抱怨文,因為那篇根本沒有想要解決問題的感覺,就是個討拍抱怨文)把情況弄如此糟最後這樣的收場了,一個路人(我)看到的就是皆輸,你說作者得到他想得到的東西了,真的有嗎?
JK49(/・ω・)/
就拿作者得了個賞先給20萬當獎勵,然後跟她簽合約有優先出版權來看,如果今天以後出版社也不給你獎金只保證幫你出一本書然後後續有沒有續篇要看你的銷售量來決定,你覺得你自己印比較快還是要靠出版社,錢誰來出,上架費誰來出,宣傳費誰來出?
JK49(/・ω・)/
印一本書很簡單只要有錢就可以印了,賣一本書很困難...因為誰要去買你的書,除非你是天縱奇才,只要看不到一篇文章讀者就非你不買,那我也認了...一本書的發行不是只要印出來就好,各種宣傳甚至於到書店能不能擺出來都是藏在細節裡面的魔鬼...
JK49(/・ω・)/
我看我也是醉了才在這裡發酒瘋...話是說給聽得懂的人聽的,講再多...都不如寫一篇討拍拍還比較多人信
aoikage
這年頭,只要可以寫東西就可以自稱作家啦,多簡單啊(茶)
desnet.icc
這事件觀察下來,從業員比較願意體諒出版社/編輯,讀者/粉絲預設立場也是比較容易站在作者這邊… 就算 simthjh 說業界流傳對話紀錄其實作者自己問題不小,但我們這些旁觀者能夠獲取的資料太少,根本無法做客觀評定…
秘密客
把噗浪上寫的東西集結起來出一本書
simthjh1
不信就不信,知道真相的人都知道
丞相
剛好看到這個⋯⋯
brand。不認得
起衝突就不用再太粉飾太平了orz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simthjh1 : 我是很不想搞到「我知道了你不知道的內幕」的說法,不過顯然很多人沒有在思考出版社跟作者之間的關係,不過就算這些人不知道又如何,把各家出版社跟員工黑歷史翻土一下,現況其實也沒差啦。今天不是用員旅爆卦捅一刀,我相信會幫忙的人不少的科科。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我要再呼籲一次,同情他不如去募資買他小說續集阿~
aoikage
知道的太多也不是好事啊,唉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最好是有熱心大大志願當貓橘責編,把事情都處理好,然後大賣數萬本,立下網路出版的合作典範,這回事還有機會變成一番美談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當這件事情的核心只有「幹這間出版社虧對我」的時候,其實也沒人在意台輕是否不能再失去一個作者,一個編輯,一間出版社的投入。當想的只有報復,沒有換一條路創作的時候,就再也不是創作者囉。010提出的例子,只是說明這件事而已。反正一個月後我會再來回顧~~希望有人冷靜下來之後回頭看看啦
desnet.icc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 恩... 編輯B越描越黑呀..........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你從哪裡看出來越描越嘿黑啊…
desnet.icc
這樣是第二篇 "我跟橘貓的擔當 (編輯B?) 沒有直接合作,但我跟其他台角編輯合作都非常良好"
desnet.icc
局外人容易產生這樣的聯想吧........
desnet.icc
尤其目前還有沒有人作者出來替編輯B平反..........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噢,一是公司政策,二是這些人現在極度不爽橘貓,現在想做的不是平反了。
Nakiki 那西
是貓橘啊,橘貓是認識的coser,剛看到時抖了一下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XDDDD沒想到我對這件事情的關心已經降到這樣了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desnet.icc : 總之進入私仇清算階段,其他人的觀感說怎樣也沒差啦
仰 望 星 空 派 大 星
被壓搾的編輯集團和被壓搾的作者集團互咬,出版社超開心的。
仰 望 星 空 派 大 星
不需要去怪罪作者如此激動,對作者來說不論是簽約或是出書都是要拼上自己的人生去做的事;也不需要去怪罪編輯為何如此無能,台灣小說出版社編輯手上一個人十幾二十本書是常態,沒辦法花心思在單一作品上也是常態。
仰 望 星 空 派 大 星
那麼造成這個狀態是誰的問題?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fail的是團隊,去追究個人問題是無解的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不然來玩配對法好了,如果這編輯可以跟其他作者出書,那就沒問題。如果這作者可以跟其他編輯出書,那就沒問題XDDDD
JK49(/・ω・)/
一堆人死抓著作者說是編輯說他的作品太無聊看不下去,阿請問證據呢?反正作者是受害人?所以他說的都不需要證據大家快上去殺了對不起他的編輯吧,目前每個在靠北編輯的人不是都這個心態嗎?需要追根究柢嗎?需要有所本嗎?不需要...如果最後編輯終於搞到離職可以把事情的始末說出來結果他沒作的時候,人已經死了道歉也只是遲來的正義,但是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好嗎?只是一種事後諸葛...放砲的人依然過著他自己快樂的世界
JK49(/・ω・)/
再想搶著當正義小超人之前,請先看看有沒有足夠的事證而不是被蒙騙以後才說自己也是被騙才去殺人的,這樣的你沒罪嗎?也許現實上沒有任何法律說你有罪...但是你的良心(如果你有),你對自己怎麼看待?
【槿=むくげ】有事LINE找
不好意思這樣說可能比較冷血一點,如果真的很無聊,也不能說很無聊?這個邏輯有點不太懂XD 商業出版畢竟是成本市場考量,不能的東西當然打回去再討論,那有多少美編被砲做出來的東西醜莫非都要跳河?
desnet.icc
【槿=むくげ】有事LINE找 : 我覺得「太無聊」本身是很充分的理由,但我以為編輯應該要讓作者理解到「為什麼無聊」並且第一時間討論「如何讓作品不無聊」…
desnet.icc
確實我現在只看到作者貓橘的片面說法,但如果作者對編輯的回覆只剩下「太無聊看不下去」的印象,老實講我很難站在編輯這一方… 如果有其他公開事證,我才有可能改變我的想法
【槿=むくげ】有事LINE找
desnet.icc : 嗯嗯對的,當然是在評價之後,需要做討論,這才是編輯的工作。只是目前的確沒有更進一步的說法證據說明有或沒有,作者也沒有說明,所以以預設編輯丟了無聊兩字就不理,來指責編輯,感覺沒有很大的意義,因為事實不明阿
JK49(/・ω・)/
人如果只會人云亦云,不懂得自己去思考,那也只不過一波沒有生命的浪潮,我不願當別人的棋子,所以我也不選擇自己要哪邊站,很多事情看清楚思考一下你就會覺得漏洞跟質疑的點在哪哩,如果要說請編輯提出事證來證明自己沒作,我也沒看到作者有提出什麼電訊資料證明編輯是這麼對待他的,既然作者有所本為何不肯提出,現在卻要編輯證明自己沒錯,到底是誰醉了?
諠@上好美盤
desnet.icc : 關於編輯b的部分,我想應該可以看一下蒔舞老師的感想喔。
desnet.icc
諠@上好美盤 : 但那篇也寫到「我不評論發生的事,因為事件裏敘述的那個編輯不是我認識的那個人」這樣我就搞糊塗啦.......
緋心⭕️
desnet.icc : 不過蒔舞老師的確責編跟貓橘老師同一個,所以我想蒔舞老師的意思應該是「貓橘所敘述的編輯跟我認識的編輯不像同一人」吧?
緋心⭕️
JK49(/・ω・)/ :,在搶著當正義小超人之前是不是大家先該看看有沒有足夠的證據再來發聲?若證據出來了反而是相反不就是害了當初被自己的錯誤正義攻擊的人?
緋心⭕️
https://i.imgur.com/IKnGwU2.jpg
這邊有人整理了一下時間點,大家是否也有點忽略了雖然編輯說無聊卻還是有在一個月後回了修改方向呢?所以不存在編輯覺得無聊卻不給方向的狀況呢
desnet.icc
緋心⭕️ : 這圖有看過,但我覺得編輯的回應速度 & 貓橘花 27 個月改寫是獨立事件…後者也許證明了這個作者不適任 (那台角當初給20萬是誰的錯?),但無法為編輯平反… 另外根據前人的論述,如果貓橘是個不可靠的論述者,不是應該要去懷疑這 27 個月的空白嗎 XDD
desnet.icc
是說OP標題的 simthjh 已經刪帳了?
JK49(/・ω・)/
給20萬叫作投資作者,投資基金有賺有賠,賺了爽...賠了不能殺出嗎?請問?
desnet.icc
JK49(/・ω・)/ : 同意,但這就要看合約有沒有退場機制,以及作者有沒有瞭解他是有救濟手段的 (投其他出版社、要求解約等等)
JK49(/・ω・)/
還是他們簽的是保證出版契約,出版社一定要幫作者出完書才能完成契約?目前看來只是優先出版權而已吧?...如果你是出版社,判斷賠錢就要有個停損點難道還要繼續賠到爽才叫作有情有義嗎?這是商業不是作功德
JK49(/・ω・)/
你說的其他機制,我認為這應該是作者如果出不了出應該先去公司討論請求放行或者是公司是否有其他計畫,而不是砍了人才說我們現在達成協議了,我可以肯定的說作者的作法為何角川不多說反而願意讓她拿他的作品自由出版,很簡單...就是放棄這個人也放棄與他溝通了
【槿=むくげ】有事LINE找
作者自己本身不也沒去談退場不是?XD他選擇了上來先砍一刀再說XD
JK49(/・ω・)/
一間公司的角度就是,如果你覺得自己的書可以賣不需要靠出版社支持那你就自己印刷出版就行了,販賣你也自己想辦法,這就只是回到同人模式自負盈虧,那出版社何樂不為,從第一本出版以後出版社怎麼會沒有盈虧的紀錄?如果這本書是賺錢的,他跟你催稿都來不及了還放你自生自滅?
desnet.icc
【槿=むくげ】有事LINE找 : 我說救濟,是第一次被編輯放鳥,或是27月間發現無法改寫的時候,提出來才叫救濟。今天發生這個狀況,感覺是作者覺得三年過了合約解除我終於退伍可以出來罵人了。
JK49(/・ω・)/
面對現實一點,那就是書不賣出版社也沒有打算很用心的催稿,但是會請他修改就是還有打算出續篇,只是希望續篇可以更好然後起碼打平開支,很顯然作者覺得出書是應該的而出版社為何不肯出書還打壓他,對他這個得過賞的作者來說根本是一種羞辱
JK49(/・ω・)/
desnet.icc : 如果真的三年過了合約解除請問他還需要去跟出版社要版權嗎?除了已經出書的第一集以外出版社是沒有以下版權,因為根本沒出...你該問的是作者肯拖兩三年卻不肯在更早之前就去公司直接談是為何?
仰 望 星 空 派 大 星
JK49(/・ω・)/ : 不想出就解約啊
desnet.icc
JK49(/・ω・)/ : 我覺得你這樣兩邊都去揣摩情境,並沒有辦法討論呀…
另外我覺得台角公告沒有提到第一集到底該怎麼處理,也沒有提到「商標」有沒有放棄,我很懷疑這樣作者到底真的能不能出第二集
JK49(/・ω・)/
仰 望 星 空 派 大 星 : 現在不就歸還版權了?**重點是作者不是先去談而是先放火然後才有天下圍城來逼出版社表態,作者自己不談要請鄉民天下圍攻是什麼心態?是怕出版社不肯答應還是?
JK49(/・ω・)/
desnet.icc : 角川不就公告作者可以自由發行自己的作品,那當然是他可以把續作出在別的地方或是自行出版,這就是作者跟出版社的協議,第一集還那麼多庫存還怕買不到嗎?支持他請去買光庫存,而且還有再版的二刷呢
desnet.icc
你要提出假設,那我也提出一個假設好啦:「作者根本看不懂合約,不知道可以主動提解約」,另外順便假設比賽得獎當初約就是簽 5/31 吧,這樣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是現在提出來
desnet.icc
「版權」還有細分阿,我覺得只寫「版權」是很含糊的,像我前面提的「商標」就是一大學問.........
【槿=むくげ】有事LINE找
假設作者看不懂合約,但是他也沒有詢問書版社,覺得被卡住也還是不想詢問出版社,所以那是誰拖到了自己呢?
JK49(/・ω・)/
那個不叫作看不懂合約,你不看合約就簽約的嗎?不管簽什麼約,請問你懂不懂溝通二字,不打算積極溝通對方也不知道你在想什麼,就像你我的討論就是一種溝通,你知道我在講什麼我在聽你的想法回應你
千森
作者看不懂合約XDDD那要怪誰?
緋心⭕️
desnet.icc : 是,前面編輯的確是到了隔年7月才幫他看完稿+改完稿,但是若綜合其他作者的說法原創人很少而且編輯每天都很忙、常常忙到很晚,所以不能說編輯領乾薪不看稿(事情一出來某些網友的罵詞),而問題導向就該是公司了吧?公司給了這麼少的人力又要做那麼多的事情顧那麼多作者。
緋心⭕️
desnet.icc : 確實若是貓橘說法不可信那27個月也要懷疑,但是都是貓橘自己說出口的並非旁人又這其實對他是不利的(但是他沒明說,是到今天才有人整理發現時間軸有這個盲點),推測可信度上我覺得可以說略高一些,當然這也是我自認為
JK49(/・ω・)/
台灣角川關於《翡翠的香料師》官方公告
關於2016年6月3日,《翡翠的香料師》作者-貓橘老師,於網路上發表的聲明文,敝公司在了解事件始末後,積極與貓橘老師溝通,雙方已針對作品處理方式取得共識。未來,《翡翠的香料師》這部作品的續集由作者自行決定發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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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續集可以由作者自由發行,但是第一集還是角川的財產,所以想買的人快去才不會到時候絕版喔
緋心⭕️
是說公告已經寫了由作者自行決定發表方式,為什麼還是會很多陰謀論啊OAO))
JK49(/・ω・)/
因為出版社就是邪惡的一方,這麼輕易放手一定有陰謀啊(萬字略
desnet.icc
千森 : 對,不同的假設情境下,會導致完全不同的結論。但搞不好這是個黑心合約,根本沒有預留作者救濟的手段呢? 另外我不覺得這個事件可以單方面的說是其中任何一方的錯。
【槿=むくげ】有事LINE找
當然作者也可以選擇跟出版社談買回第一集的版權阿,出版社畢竟也投資20萬+出書成本,沒道理要人家無價送出吧?
JK49(/・ω・)/
我自己的看法就是出版社已經放棄也不打算再出版這個作者的書,現在他想拿回去自己出不就是天賜良機,趕快讓她拿回去才安全
千森
「搞不好這是個黑心合約」,哇這世界好危險,合約上寫的都是假的!這麼黑的話快點去告角川啊,這樣世界上又少一家黑心出版社惹!
JK49(/・ω・)/
合約這種東西白紙黑字,簽名畫押,如果連內容都不看不討論就簽下去,我不知道是該說他好傻好天真還是?
緋心⭕️
desnet.icc : 我覺得不能預設黑心合約耶,今天並沒有任何情況指出角川給的是黑心合約啊,如果真的黑心怎麼沒有其他作者跳出來砲? 若是今天貓橘看了發現他是黑心,為何簽下去?(所以真的要說他看不懂合約就傻傻簽嗎XD) 又,簽了合約想要改或是想要解為什麼沒有直接去找出版社談呢?(如果有談又失敗我相信他一定會一起寫在文內吧...畢竟是抱怨文啊)
緋心⭕️
而且不都有逸清老師出來說他們只有簽優先審稿權了嗎................ (望著逸清老師辛苦打的文字都沒有人看覺得有點可憐)
desnet.icc
緋心⭕️ : 同意,真要說的話,作者看不懂合約的可能性最大。
nst
作者就覺得自己得銀賞了是個咖啊,編輯一定要24小時關切她的進度,當她提出無聊的稿子時還得負責幫她想點子直到變成不無聊的稿子(奇怪了這樣編輯自己出書就好要作者幹嘛?)作者也是一份工作,不懂得在工作上溝通的人出了事轉身捅合作對象一刀,以後會有誰要跟她合作也是堪慮
千森
大家可以去看一下東野圭吾的「黑笑小說」跟「歪笑小說」喔,看了會發現新世界
JK49(/・ω・)/
人活在這個世界上不要老是需要別人的認同才活得下去活的快樂好嗎?
nst
逸輕老師說了話,還是有人會說「還在跟角川合作,還領角川的錢當然只能這麼說」。我只能說看到這些人的話語我明白了他們要的根本不是事實。
desnet.icc
先講一下我目前的看法,就目前事證看來,其實貓橘的應該問題比較多。但是一開始編輯處置不當在先,這樣很難說是單一方錯。不過道底編輯是否處置不當,在沒有看到當事人說法也不準就是了。
JK49(/・ω・)/
因為對那些人來說重要的是八卦而不是真相
千森
事實本來就不重要啊,有稻草人可以打有人可以罵就好了不是?
JK49(/・ω・)/
如果用其他作家說編輯沒問題的評論加入來看,難道你要說其實編輯只有針對貓橘才會作這種處置嗎?也許編輯再也不會也不用出來說話了,因為他還要繼續在角川工作,等到有一天他離開了才有真相吧?反正妳們看那個角川不是說現在皆大歡喜沒事了?
千森
編輯是不是真的處置不當,好像也沒看到當事人提出任何證據喔……
desnet.icc
nst : 我真的無法認同編輯不用給意見這件事。如果從投資角度,我如果已經砸了20W,那我一定會很積極的想辦法讓作者可以全系列賣掉一萬本。
JK49(/・ω・)/
desnet.icc : 賣一萬本不是作者跟編輯可以決定的,是讀者
【槿=むくげ】有事LINE找
desnet.icc : 編輯有給意見阿,不然作者怎會表示他被砲了滿頭包,所以要重寫?
nst
現在我只想知道那麼多人義憤填膺幫貓橘說話他們到底有沒有買貓橘的書啊,昨天看她粉絲團才三百多人按讚。另外一件想知道的就是第二集到底是多麼偉大的曠世劇作,希望作者趕快自費出,我一定買
nst
desnet.icc : 沒錯,所以我相信編輯一定不只給了一句「很無聊」,就邏輯來看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事。但現在大家只因為作者這樣寫了就緊抓這句不放啊。我說不用作者編輯自己出書是半諷刺啦,請勿當真。
JK49(/・ω・)/
nst : 現在買第一集將來可能還是絕版大作,不可不收呦
千森
萬人響應一人到場的概念
desnet.icc
【槿=むくげ】有事LINE找 : nst : 我知道呀,但我說「編輯的過失」並不是指她「沒有給意見」,而是「讓作者感覺被放鳥」… 這樣講應該比較中性一點?畢竟我也不覺得自稱編輯的人會丟一句「很無聊看不完」
JK49(/・ω・)/
desnet.icc : 所以你還相信這句話嗎?很無聊看不完(被害人?用來控訴加害人的常用套句)
nst
是否感覺被放鳥,實在是很主觀的事。有的作者討厭編輯緊盯,編輯要拿捏追蹤時程並不容易。如果作者自己都沒有主動追問(像小鹿老師那樣),編輯也有可能認為作者自己沒要沒緊。作者在捅刀之前有把她那篇心得文裡的想法告訴過編輯嗎?如果沒有就捅刀,也是她溝通能力有問題
千森
講到「感覺」,這範疇就太寬囉,我也可以說我「感覺」這內情一定不單純,我「感覺」一定是外星人的陰謀
nst
作者也說自己又寫論文又找工作,編輯難道不是因為體貼作者忙碌這些私事所以沒有逼問進度?各種可能都有的
JK49(/・ω・)/
總之現況不就是,作者已經得到她想要的快樂,至於別人的痛苦...那不重要,因為真相已經不再討論的範圍了,剩下看到的都是在狂打編輯,至於編輯有沒有錯已經沒有人在意,難道只有我覺得現在看起來真正的受害者是編輯難道不是嗎?
JK49(/・ω・)/
反正一堆人會說編輯是自業自得,沒有人會去討論是否真的自業自得
JK49(/・ω・)/
被作者桶刀又被公司拋棄,這家公司還待得下去嗎?
desnet.icc
JK49(/・ω・)/ : 我前面講過,我再貼一次:
『確實我現在只看到作者貓橘的片面說法,但如果作者對編輯的回覆只剩下「太無聊看不下去」的印象,老實講我很難站在編輯這一方… 如果有其他公開事證,我才有可能改變我的想法』
補助說明一下,我覺得編輯的工作內容溝通與聯絡佔很大的比例,如果讓人留下錯誤的印象,我很難說是沒有過失。但由於沒有編輯方的說詞,所以我也只能做出這樣的判斷。
JK49(/・ω・)/
desnet.icc : 編輯是人不是神,作的再多再好也要對方覺得OK才算是溝通良好,這一切都是個人感受作再多再好永遠都有人嫌棄,我不是要改變你的想法而是要告訴你,人的感受永遠沒有基準點,也沒有公平可言
desnet.icc
JK49(/・ω・)/ : 所以我前面才會說,沒有人幫編輯B平反呀。蒔舞老師如果想說的是「貓橘所敘述的編輯跟我認識的編輯不像同一人」,我不是說我不願意相信。但這種說法,講難聽一點就跟「我兒子在家裡很乖巧,怎麼會在學校打人」一樣可性度不是很高…
千森
desnet.icc : 那你為什麼相信貓橘?幫蒔舞老師QQ
desnet.icc
JK49(/・ω・)/ : 同意,也是有可能溝通對象只是一個機掰人,因為我現在工作上也遇多了
JK49(/・ω・)/
有人平反啊,跟他合作過的作家出來講了,只是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而已,還有就是你相不相信出來平反的人講的話而已
尊師@海鮮口味
desnet.icc : 你這樣說的話,除了編輯B本人也沒人能幫他平反吧,然後編輯現在明顯被公司封口了
nst
我在這件事中學會最大的人生教訓就是先講先贏XD
desnet.icc
尊師@海鮮口味 : 確實,公司應該是不會讓編輯本人出面的吧....
千森 : JK49(/・ω・)/ : 但也不能只懷疑一邊的說法,就不去懷疑另一邊呀..... 這樣就只是單純的選邊站不是嗎......
JK49(/・ω・)/
兩邊都不信就好啦,很難嗎?思考一下哪邊的破綻比較多,很困難嗎?自己去思考一下就會發現很多當初怎麼會沒想到的地方,靠別人講聽別人講就失去了自己思考的空間,那些是給你當思考的題材的不是要你去相信的
nst
JK49(/・ω・)/ : 哎呀別太激動,其實desnet.icc也是在嘗試理性對話。如果大家都願意這樣靜下來思考而不是隨波逐流,被激情操弄就好了…
desnet.icc
JK49(/・ω・)/ : 同意,但我有說過「我認為兩邊都有錯」喔?
nst
PTT上的推文才真的是看了腦充血
JK49(/・ω・)/
PTT那個才叫作隨波逐流...
JK49(/・ω・)/
兩邊都有過錯這點不否認,只是已經讓一方得利了還要另一方什麼都吞下去連莫須有的罪名都扛下來,還要說是自業自得,作為一個人,不說話什麼根本就不配當一個人
JK49(/・ω・)/
思考很困難嗎?就算不思考也不要去當別人的幫兇,總有一天一定會出事情的
JK49(/・ω・)/
言語是這個世界上最無形也是最無情的利刃,殺人只要出張嘴就可以逼的人要死要活,也許你會說是他自己想不開,但是當你千夫所指但是又莫須有的時候,絕望足以令人自殺,也許你們沒遇到過,也衷心希望妳們不要遇到,那太過殘忍
desnet.icc
JK49(/・ω・)/ : 其實我對取回版權是否為「讓利」持保留態度,這要看過原始合約,以及這次事件後續簽訂的合約內容才能判斷。如果沒有簽合約…恩…
不過我覺得編輯背黑鍋 這很大部份是台角的錯,官方公告裡面也沒有提到編輯到底有沒有問題(蒔舞的那種說詞,放這邊應該效果十分顯著),現在封口後也沒有平反的機會了。
JK49(/・ω・)/
desnet.icc : 那的確不叫作讓利,那個叫做拋掉燙手山芋\
JK49(/・ω・)/
一個正常人如果背了莫須有的罪名第一件事情,就是出來證明自己的清白,可是編輯沒有,公司沒有,有點思考能力的人都會覺得這不單純,因為就算自己是錯的也要先出來辯駁一下才是一般人會有的反應,然後呢?什麼都沒有這是為何?很簡單啊,因為這家公司已經打算放棄這個作者就這麼簡單,我相信之前應該有排定出版電子書籍的預定,因為這個不需要成本就可以上架,應該正確的來說成本風險相對低廉
JK49(/・ω・)/
但是既然作者已經大動作的讓大家都沒退路,台角又何必跟你爭個你死我活,爭贏了就是大企業欺壓個人獨立作者,爭輸了就是台角吃相難看對不起台灣本土輕小說,現在既然作者想取回他的作品自己出版或是發表,那何樂不為,當然是雙手奉上,掰掰別再回來了,況且第一集已經出版加上版權在角川手上,那看了第二集想回來看第一集的人只好乖乖回來買庫存,剛好也是看看能不能賺一點回來而已
JK49(/・ω・)/
那何必跟作者撕破臉,怎麼說都是對台角有利,至於編輯,那重要嗎?作者已經要離開以後也不會相見,除非編輯換工作不然老闆依然是台角,台角要你忍你能不忍嗎?那就離開啊?這就是鬼島的生態而已,有什麼問題嗎?
JK49(/・ω・)/
至於作者的第一集版權,講難聽點20萬也給她了,書也幫她出了,這是該回收的成本吧?除非作者這麼大手筆把自己的版權買回來,那我要跟他對不起,他真的很有心,但是這點我們就繼續看下去,如果他只出第二集不管是電子書還是自費印刷,我也很想知道他最後銷量如何,因為按個讚不用錢,但是買一本書可以吃三個便當,這個時代到底有多少人願意花錢買書我也很是期待
布雷德
20萬是買斷制的吧!基本上比賽出書全部都是買斷制,所以如果是自己有愛的作品,絕對不要投比賽喔,綁三年約的是一般投稿吧。
所以貓橘才會想拿回作品的發行權,而且不是寫出來,是除了辛香料她寫不出其他故事了吧。可能是在設定世界觀、人設就花費了大量時間,所以沒辦法出續集,才會讓她那麼難過吧。
不過貓橘有在經營部落格或是FB嗎?FB是有看到,可是人氣完全沒有因為這次的事件而成長啊!
nst
可見鄉民的正義都是嘴砲
JK49(/・ω・)/
我相信大家都有正義感,但是被利用的正義感也只是成為他人的道具而已
布雷德
JK49(/・ω・)/ : ......我看不出來哪裡有正義感了。而且哪裡需要正義,只看到一個作家趁著角川去員工旅遊,抓準時機知道角川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回覆,或理解狀況,藉此得到注意力,並拿回自己作品版權的作者。但FB好像是本來就沒什麼在經營,所以這次事件人氣也沒有因此升高。或許有,但是連破千都不到。
☆TAKO/YUI★
但看公告他是拿回「續集」的出版權
疑點1:所謂的「優先出版權」不等於擁有那本續集的出版權,所以出版權還在作者手上,這樣就沒有作者說的「取回出版權」的事。要別人歸還原本就在自己手上的東西不是很怪嗎?
☆TAKO/YUI★
疑點二:以時間上來推斷,香料師第一集是2012年出,就算有所謂的優先出版權所以要先給台角看過好了,三年約的話在2015年就已經過期,照理來說他要拿去別地方出台角也無權干涉。人家出版社也沒跟他簽保証一定要幫他出續集的約,那自己不拿去別家投,到底是要怪誰?
☆TAKO/YUI★
(上面的疑點二說的可以拿去別家投的是原本權利就在自己手上的續集)
☆TAKO/YUI★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跟大家回報博客來購買後進貨,台角官網沒貨,TAAZE還有一本趕快去買 翡翠的香料師(全)- TAAZE 讀冊生活
丞相
都那麼久了恐怕都裁掉一堆了吧⋯⋯
仰 望 星 空 派 大 星
所謂的優先出版權,是可以有很大的模糊空間的,出版社只要說「審議中」、「未決定」而沒有直接reject掉這部作品那麼優先出版權就會一直在出版社手上
仰 望 星 空 派 大 星
實際上出版社沒打算出,那就好好的放人解約什麼事都不會有,但是就是因為沒解約所以才會有這個問題,實際上當年羅森在色度也遇過幾乎一樣的問題,出版社死不肯放手版權,結果到河圖續出阿里布達的時候只好換掉標題的最後一個字
仰 望 星 空 派 大 星
講到最後又回到系統性問題,就是一個編輯底下十幾個作者這種情況根本就不ok,運氣好溝通很順利書就出的出來,運氣不好溝通有問題或哪邊發生狀況可能就會出現如這次的狀況,這是一個風險承受能力低的系統,而建構出一個風險承受能力低下的系統之原因,追根究抵還是因為出版社不認為這項業務可以為公司帶來足夠獲利
諠@上好美盤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如果當初簽約時,針對優先出版權設有但書也不一定,只是以目前來看,出版社跟作者都不可能出來解釋了XD
仰 望 星 空 派 大 星
這個事件若把兩造雙方編輯負責之作者人數較少的狀況下其實並非一定不能橢善的處理,最終還是因為出版社設計的此一系統風險承受力太低所以包了,沒有哪邊不好,就只是包了。
仰 望 星 空 派 大 星
諠@上好美盤 : 合約真的不是問題,要往最寬鬆或最嚴格的方向解釋都是有辦法的
仰 望 星 空 派 大 星
當雙方都同意解約的時候,優先出版權就不是問題,當雙方僵持不下時,當然出版社與作者都可以採取對他們自己最有利的行動,於是就有了今天的場景
suezou@舒米加油,相信你
逸清老師那篇有明確寫,有約定審稿期超出等同釋出
仰 望 星 空 派 大 星
suezou@舒米加油,相信你 : ouch,這個我還真沒注意到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系統問題->請去抗議台角(以及各出版社的高層)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聽說帳號自刪了我改一下噗首,然後想看 User Not Found! - Plurk 講啥的有人備份了請自行 google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路過看到別噗有人說 我上一噗 姿態太高覺得噁心。真心不知道討論問題下個人心得是怎樣,明明這幾串還算是少數在良性討論的範圍啊,除了同情跟戰台角之外能不能留點別的空間啊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udn 是有意識的在打出版相關主題,雖然通通是不具名報導……
版稅僅剩萬逾元 台灣還有誰要出書?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我自己來衝兩百回應好了,我不知道一般讀者是否有發現,但還在台灣ACG業界做出版的人,沒有熱血跟熱情是不可能撐下去,基本上是靠著吃小確幸在過活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所以就我個人接觸到的面向來說,實在不太可能會像貓橘說的一面倒,即使不是沒可能啦,所以認真檢討問題是很重要的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上面(包含原本貓橘那篇)都講到,創作者的心血不能被污衊;我想這方面編輯也是相同的,一開始看到貓橘那篇覺得很扯,但多方了解事情之後,這件事情就越來越詭異。所以只要貓橘不舉出證據,包含那句話完整的前後文,雖然要下判斷都算早,但貓橘不會是最無辜的…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發現還沒兩百,補念一句:還不就是台角反應慢才會燒成這樣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當天要是「大家的聲音我們聽到了,會盡快針對此事開始調查,保證貓橘老師的權益不受損」 之類的不就得了
☆TAKO/YUI★
同意樓上
desnet.icc
suezou@舒米加油,相信你 : 逸清老師是有經驗的作家,有主動爭取合約上的其他細節與但書… 但就我目前瞭解到的,後續其他屆的合約範本並沒有內建這些條款,必需要作者主動要求才會加進去/另擬附約… 當然我也沒親眼比較過兩者的合約內容,所以也沒啥參考價值就是了。
desnet.icc
合約的模糊地帶一定有,這部份如果是很沒有經驗的人,被對方的解釋忽悠過去也只是剛好。另外就是合約沒寫到,但乙方合理可爭取的權益,甲方沒有義務要跟乙方說明,畢竟甲方想給的話一開始就會寫在合約裡面,而不是等乙方問了才寫上去。
desnet.icc
合約沒寫到的部份,就算合約帶回家每天讀一個禮拜,不知道到的人也還是找不到解法… 合約是很專業的技巧,公司vs個體 一定會有資訊不對稱…
desnet.icc
有人跟我吐槽,合約如果真的沒寫到作退場機制,這應該是拿給律師馬上可以發現的破綻?
⋯嗚,確實是如此。金額不小
desnet.icc
20W 金額不小,花個幾千塊請律師看一眼很難嗎?是不難,但再回到前面說的資訊不對稱,對於不知道有這個選項的人來說,想破頭了也不知道律師可以幫你修改合約爭取更多的權益…
JK49(/・ω・)/
...人如果連對自己該簽訂的合約不細看也不打算請教別人就快快樂樂的簽下去,那個不叫作被騙,那個叫做呆,請不要把自己應該負擔的責任分散到別人身上或是說對方騙你,契約這種東西本來就是要討論大家都想要契約對自己有利,不然你會簽訂一個只有對方得利你什麼都沒有的契約嗎?請不要本末倒置,倒果為因...
JK49(/・ω・)/
整體看下來就只有一個感想,人不打算主動積極就是會被這個世間的潮流給沖走而已,所以他這次很主動積極的出手了,也拿回他想要的結果了,就這樣還有別的問題嗎?
...
然後把好處都占盡以後一切都是他人的錯所以才他才會用這種手段來作為爭取自己權益的方法,這種手法,就是對的嗎??不管如何現在誰才是受害者?
布雷德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 貓橘完全是算準台角全部的人出國旅遊,沒辦法第一時間去回覆,然後你說反應慢......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布雷德 : 不是負責回覆的人反應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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