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arthur
瓏山林公司6月2日自行向更新處撤回該申請案市府亦已依法定程序同意其撤回6月3日之審議會即無需再就此個案討論。報載瓏山林公司於101年2月22日報核之事業計畫其同意比例僅需50%即可通過門檻係錯誤,更新處表示有關該事業計畫之同意比例核算乃依都更條例22條規定進行審查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應超過五分之三、土地面積及合法建築物樓地板面積應超過三分之二之同意。惟該公司提送事業計畫報核時檢附同意書比例未達前揭法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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