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arthur
通商、貿易交互使用的「互市」一詞。據乾隆朝官員奉敕纂修的《皇朝文獻通考》之記載,清朝官員除了認為本朝的互市制度是繼承宋朝的互市制度,而非明朝的互市制度(指的是「貢舶貿易」,也是「朝貢體系」論視為「朝貢貿易」典範的原型)之外,還介紹本朝的互市制度有三種,分別是陸路的「關市」、海路的「海舶」及「在館交易」(=使節團貿易)。
和清朝有國交關係的與國俄羅斯,依據兩國條約,可在恰克圖等約定的陸路市場互市,和清朝有封貢關係的屬國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