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找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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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是老師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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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的看法不同,看看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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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的立場如何,其實各有各的立場、看法,請冷靜、並且尊重不同的各種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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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源自於人情義理,所以我才說:除非被害者家屬原諒凶手、並上法庭替凶手求情,就判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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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加害人真心懺悔,並請求、也得到被害者家屬的原諒、弭平怨恨並誓言「改過向善、永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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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有沒有死刑、監禁,就不那麼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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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我贊成死刑,但「法官不一定會判凶手死刑」,每個人都有人權,但需要平衡看待雙方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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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效法先進國家廢除死刑,也要看台灣人的觀念及人品的提升,才能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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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打字言不及義,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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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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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是老師的朋友回應中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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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有一個重大的邏輯問題,「因為你的無知,那些該死的殺人混蛋禽獸可能就在你身邊徘徊...」先不論這裡的無知是什麼,殺人混蛋禽獸是什麼,這個因果未免太有問題了。難道是因為有廢死主張才有殺人犯嗎?!我完全無法理解這句話要怎麼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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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訴諸的是一種同理,沒錯,我也認為他很該死,能夠去理解受害者家屬是好的,但就像上面文章打的,國家該不該殺,這部殺人機器存在的大問題,這些問題在感性之下都可以全部忽略嗎?都要等我的家人被殺光我才有權利出來說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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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篇文章又再度用簡易的論述誤會廢死盟(廢死盟從來沒有要求任何人原諒,從來沒有說殺人是不該被懲罰的),我真的非常強烈推薦一本書叫作“殺戮的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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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打辯論的時候其實也是支持廢死刑的,大概就是覺得:有些人就是不會悔過、罪該萬死。但那時的我並沒有仔細思考死刑與我有什麼關聯,不懂得何為公共議題,不知道事情從來就不像表面看起來的那麼簡單,不知道整個過程、死囚、受害者家屬,一切的一切是怎麼運作的。也就是說,這本書提供了我一個全新的思考角度,提供了非常多學者千辛萬苦搜集來的資訊,真的非常強烈推薦給支持死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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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大部分支持死刑的人提出來的觀點的回復,如果有哪裡邏輯不慎明確可以提出來討論:(噗首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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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結束=
Uni - 我不當板橋人了
兩方思想都不成熟,若原PO裡的故事其實是一個人編出來的,那麼那個人的思想非常"直覺" ,非常單純,雖說人在情緒激動時行為往往都會是如此單純。
Uni - 我不當板橋人了
會認為原文故事應該是一個反廢死方自己編的故事,是因為作者顯然不懂廢死的思想基礎,用自己的想法填補那個空洞,讓整個故事往他的思想偏。故,該故事沒什麼參考價值。對被害者家屬而言,那種傷害徹骨的永遠的痛,那個損失永遠無法被彌補,所以叛了兇手死刑、極刑、無期、有期 ..... 對家屬都沒有實質意義,失去的不會回來什麼都來不及了。當下家屬可能恨透了,甚至玉石俱焚,但不管怎樣(兇手死不死),那空虛感還是無法彌補。
Uni - 我不當板橋人了
這時後這國家、這社會只能設法讓家屬走出這低潮,導正他們回社會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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