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六
沒看細節草草記下:
1. 時力聲明寫的不好/倉促(至少文法部分很明顯)
2. 力量層級應對等:政治對政治,文化對文化,族群對族群。
3. 政治力不應直接介入言論自由的一個前提是:沒有其他政治力直接介入過。
3-1. 社會歧視在推動平權/消弭歧視的初期通常的確仍然需要政治力介入(甚至可能持續需要)
3-2. 政治力介入應遵守2. 和3. ,也就是政治力處理制度環境,而應避免個案針對。
八六
殺光吵笨廢 : 主要是我在想,政策性的歧視好像根本解決方案還是要透過政策性的改變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沒有⋯⋯過」這等於沒講啊xDDDD
郭阿純準備畢業了
政治不等於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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