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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noooo007
覺得
Thu, Jun 11, 2015 6:02 AM
23
27
關於迴避醫療糾紛而寧可不救人
我回憶起了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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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noooo007
說
Thu, Jun 11, 2015 6:02 AM
小時候住板橋,曾經在外出時冒出大量濃煙
隔壁鄰居破門把我們家的電鍋澆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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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noooo007
說
Thu, Jun 11, 2015 6:03 AM
當我們回來時
隔壁阿姨還一付歉意表示他會賠我們的門
媽媽回他:你救了一個家,那我都還不知道要賠你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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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noooo007
說
Thu, Jun 11, 2015 6:03 AM
我想在二十年前那位阿姨之所以會這麼抱歉
或許就已經代表社會上早已有某種怪風氣存在
而這二十年來變本加厲成現在這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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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noooo007
說
Thu, Jun 11, 2015 6:03 AM
依法來論,要讓對方賠償門之類的也許賠定了
但是....
超.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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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noooo007
說
Thu, Jun 11, 2015 6:03 AM
"低級到只剩法律"正在充斥並擴散著這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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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noooo007
說
Thu, Jun 11, 2015 6:03 AM
法和情往往都是兩難
拿法去打情
就擁抱著冷血死去吧
[kismet]
@kismet00156
說
Thu, Jun 11, 2015 6:08 AM
嗯…人總是要保護自己的,我在醫院上班,不時碰到急救,以前我會連想都不想的上去幫忙,但自從我被告業務過失致死,甚至到現在這件事還沒結束,在那之後,路邊有人車禍,我幫忙叫個救護車走人,上班時間,不是我的病人或不是我樓層的,……嗯、關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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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noooo007
說
Thu, Jun 11, 2015 6:11 AM
[kismet]
: 你會不會想回去告訴在小哈的自己 給我專心畫圖 不要去當護士ww
[kismet]
@kismet00156
說
Thu, Jun 11, 2015 6: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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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會想給自己一劑升龍拳(咦);&如果我家小孩未來跟我說要唸醫護我
會打斷他的腿
,警消也不可以!
南暄(•ө•)
@pingumi
Thu, Jun 11, 2015 6:15 AM
台灣人的價值觀已經變得很奇怪了.......什麼都想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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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noooo007
說
Thu, Jun 11, 2015 6:19 AM
南暄(•ө•)
: 其實就是玩骯賴game遇到bug的心態
發現走法律可以得到好處就開始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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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noooo007
說
Thu, Jun 11, 2015 6:22 AM
以我剛剛舉的往事來講
假設就算巧合的當時家裡不見了一萬元
也不應該就直接去告隔壁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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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noooo007
說
Thu, Jun 11, 2015 6:23 AM
因為禍首是自己大意沒顧好電鍋
超級邊緣貓
@wrxx
說
Thu, Jun 11, 2015 6:26 AM
像之前某人去爬山,結果搜救人員出動沒救到人,結果法院判要國賠和追究相關失職刑責=w=
彎彎
@wan_wan
說
Thu, Jun 11, 2015 6:28 AM
像有車主把狗關在車內曬太陽 如果打破車窗救狗也是要賠車主錢...
綾瀬亞夜@野生桌遊設計師
@Aya_Ayase
說
Thu, Jun 11, 2015 6:29 AM
因為當兵當警察役,所以一直以來都是遇到事情都會上去幫忙。雖然目前還沒有遇到爛事情,不過老實說,被最近的新聞這樣轟炸我得承認我開始變得不那麼熱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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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noooo007
說
Thu, Jun 11, 2015 6:31 AM
該是蒙面做善事的時候了www (原來超級英雄們預測了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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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noooo007
說
Thu, Jun 11, 2015 6:36 AM
以後要救人請隨身頭套絲襪 穿黑色緊身衣 離開前記得丟煙霧彈
亞鴿咕園@亞沙
@asashigure
說
Thu, Jun 11, 2015 6: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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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逼逼,意圖肇逃,全省通緝!
モルモット君
@waichen08
說
Thu, Jun 11, 2015 9:07 AM
基於好意在那邊掏心掏肺,最後卻被當成狼心狗肺。
%e5%a5%97
@kokasa
Thu, Jun 11, 2015 9:15 AM
看完這噗之後,上面那例子不知道為什麼讓我聯想到了撿屍文化,說甚麼不要檢討受害者
黔驢馬
@Roba_C4RY
Thu, Jun 11, 2015 11:09 AM
超級英雄也是會被告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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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憶起了往事
隔壁鄰居破門把我們家的電鍋澆熄
隔壁阿姨還一付歉意表示他會賠我們的門
媽媽回他:你救了一個家,那我都還不知道要賠你什麼
或許就已經代表社會上早已有某種怪風氣存在
而這二十年來變本加厲成現在這個樣子
但是....
超.低.級
拿法去打情
就擁抱著冷血死去吧
發現走法律可以得到好處就開始無限上綱
假設就算巧合的當時家裡不見了一萬元
也不應該就直接去告隔壁鄰居